觀點投書:網路三人成虎的殺傷力

2022-02-09 05:40

? 人氣

李靚蕾曾控訴: 「房子在你名下,車子在你媽名下,財產轉移的很乾淨,深怕我占到你任何的便宜。」 而事實證明:女方所言與實際情況不符,因為有部分財產是在女方名下。(資料照,翻攝自IG@jl.leilei)

李靚蕾曾控訴: 「房子在你名下,車子在你媽名下,財產轉移的很乾淨,深怕我占到你任何的便宜。」 而事實證明:女方所言與實際情況不符,因為有部分財產是在女方名下。(資料照,翻攝自IG@jl.leilei)

做為一個古典音樂迷,我向來對流行樂不感興趣,所以當女兒成為王力宏的粉絲時,我對他的認識只是「帥哥」!突然間,關於王力宏的一齣狗血劇,排山倒海地被報導開來,逼得我不得不看看發生了什麼事?簡略了解劇情,得知王力宏在社交媒體宣布與前妻李靚蕾離婚,兩天後,女方發文撕毀了他多年來的完美人設,出軌、把女方當催生機器、離婚不給贍養費等等,一連串的控訴讓王力宏在瞬間變成人人撻伐的渣男。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本人具備法律背景,目前正在北美協助一件離婚訴訟案。出於好奇,花了點時間,研究了紐約州和加州的離婚法,並認真閱讀了雙方的發文,以便深入了解情況。

依照王力宏的發文,在女方告訴他懷孕後, 當天就答應女方要求在紐約登記結婚。根據我的法庭經驗,他們當天應該是先在「日程安排處」 (scheduling)登記,排定婚姻局 (Marriage Bureau)有空檔的日期, 在2013年11月27日完成結婚登記。

但是王、李居所在洛杉磯,我於是猜測離婚是在加州提出的。依照加州法律,只要在提出離婚時,夫妻一方在該州住滿6個月即可(紐約州為住滿一年)。

美國是一願離婚,也就是只要其中一方提出要求,另一方只得接受。當一方開啟離婚程序時 ,雙方首先要決定採取哪種離婚方式。在加州,為了避免漫長的訴訟過程和節省巨額律師費,可以選擇調解離婚的方式。根據王、李各自發出的信息,他們選擇了調解離婚。

所謂調解離婚,是經由中立的律師或雙方信任者充當調解員,協助雙方達成協議,以完成離婚程序。在調解會議中,離婚當事人可以有自己的律師在場。《離婚協議書》是調解員與雙方當事人一起制定的,離婚夫妻是實際參與者,內容肯定是經過無數次調解後,達成雙方都接受的條件。選擇調解離婚方式但未能達成協議的夫妻,仍然可以通過法庭訴訟解決離婚事宜。

女方在2022年2月12日發文稱:《離婚協議書》有關於探視孩子的規定,要求男方遵守。由此可證,雙方在美國的調解離婚已經達成協議並簽署了協議書,所以,財產分割、子女扶養費、監護權等相關事項,都已確定。

女方最初聲明:「我沒有要求數億台幣,也沒有要求一毛錢的贍養費。」男方則回應:「女方並非一毛錢都不要,一開始索要約2億人民幣(約8.8億台幣) ,最後雙方簽訂的版本約1.5億人民幣(約6.6億台幣),和洛杉磯豪宅賣房款的一半(約7百萬美元)、投資股票金額的一半(近8百萬美元)等。」

贍養費是支付財力較弱的一方生活費,使其在離婚後能生活無憂。然而,是否支付通常有依據條件。在加州,婚姻的持續時間和財產分配都會被法庭列入考量,10年以下的婚姻不太可能取得高額贍養費。因為女方已獲得超過十億台幣錢財,實際婚姻只有五年八個月,如果要求贍養費,未必會被法庭接受。

因為女方在貼出來的英文《協議書》第四點、第五點上面,標註了「靚蕾放棄贍養費聲明」,我於是逐字閱讀了英文內容,大意如下:

基於以下四點原因, 「雙方」(The parties)同意「各自」放棄離婚後的贍養費:

在本協議條款的約束下,該棄權符合雙方的意向;
考慮到雙方的年齡、健康狀況,以及他們各自的自力更生能力;
考慮到丈夫向妻子、孩子支付的費用,包括第七條所述;
各方分得的財產。

可見,贍養費議題是基於上訴原因做出的決定,女方卻用「沒有要求一毛錢的贍養費」來誤導大眾和媒體。再說,當前配偶再婚時,支付方就可停付贍養費。女方放棄贍養費肯定是盤算過的,否則如果像福原愛,在與江宏傑離婚不到一年就再婚 ,贍養費立刻就沒了。

關於財產分配,男方貼出《協議書》4.2條款,證明女方除了1.5億人民幣現金,還要求豪宅和股票投資的一半。女方於是在該條款英文內容上標註「各自雙方名下原有財產,不屬離婚分配財產」,並發文辯稱:

「關於你出示的洛杉磯房子和股票請不要試圖混淆視停。截圖裡明明有清楚寫著:the  “PARTIE”S” own(洛杉磯房產)+ “JOINT” investment account(股票投資帳戶)是已經在『各自』雙方名下原有的財產,不是你因為離婚要分給我的財產。這些費用是我們原本之前就一起共同合作工作各自獲得利益的分配,跟這次的離婚無關。 」

女方的這種說法,讓我想起一位林姓好友的故事 。林女士是一位單親媽媽,辛苦扶養兒子長大,得知兒子要結婚了,很高興地拿出省吃儉用的積蓄,以兒子的名字為他買了婚房。不料沒過幾個月,兒子愁眉苦臉地告訴她: 老婆大人要求將她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兒子因為買房的錢是母親出的,沒敢答應,但是經不起老婆吵鬧,只好跟母親商量。林女士為此詢問了幾位好友,大夥異口同聲說: 千萬不可!怎知,當大家再聚會時,林女士難過地說道: 媳婦因沒達到目的,竟然與她兒子離婚了。我於是好奇,王、李雙方共有的美國豪宅和投資帳戶,女方是否曾出資一半,還是只是個贏得勝利的「老婆大人」呢?

女方在第一篇長文中曾控訴: 「房子在你名下,車子在你媽名下,財產轉移的很乾淨,深怕我占到你任何的便宜。」 而事實證明:女方所言與實際情況不符,因為有部分財產是在女方名下,女方是否有占到便宜,只有她自己知道,外人無法得知。

倘若情況真如女方所說的: 「購買豪宅和股票投資的這些費用是之前一起共同合作工作,各自獲得利益的分配。」希望女方能夠依法繳納工作所得稅。

男方在女方拋出毀滅彈後,為了息事寧人,發文道歉並同意將台北4.8億台幣的豪宅贈與女方,女方稍後表示拒收。台灣有贈與稅,依據2021年稅級距,金額超過5,000萬元,需納稅625萬元,外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的20%。我認為近億元台幣(約人民幣2500萬)的贈與稅是雙方的考慮因素。無論如何,既已簽署了協議書,女方就不能在財產方面再提任何要求,無論是為她自己或以孩子之名。

關於孩子的監護權,加州法院通常偏向幼兒的母親,讓女方擁有孩子的實際監護權,男方則擁有法定監護權。在影響孩子的重大決定中,男方也有發言權,例如選擇孩子的就讀學校、醫療保健等等。當雙方意見不合時,可經調解員調解或由法庭做出裁定。

男、女雙方的另一個爭論點是:「男方在婚姻裡有沒有出軌? 」 女方繪聲繪影地說有,男方則公開回复: 「我要把這點說得清清楚楚,我可以很肯定地說,我沒有對我們的婚姻不忠。」如果像女方所言,男方真的對婚姻不忠,在發現枕邊人出軌時,女方應立即以男方通姦為由提出離婚訴訟,在握有證據的當時,絕對能為自己爭取到更多利益,而不是在離婚後,才藉由社交媒體指控前夫對婚姻不忠,雖然達到損人目的,卻不利己。

五年八個月的婚姻,難道沒有過美好的記憶? 女方追星多年才追到手的巨星,真的只是她口中所說的 「渣男 」? 倘若真是這樣,女方為何要被渣男「催生」三個孩子? 被男方當作生育機器? 眾所皆知, 許多國家都已立法保護個人的生育自由,女性早就可以自主決定子女數量和生育間隔。況且,在美國即使是合法夫妻,未得對方同意,是可以判為強姦罪的。女方卻利用女性是弱者的刻板印象,來博取同情,並且還公開談論二人的受孕過程,真讓人替她感到難為情。

雖然女方說「我唯一的要求是讓3個孩子的生活品質不要改變」,不幸地,女方精心編寫的狗血劇已經徹底地改變了孩子們的生活品質。首先,每月21萬人民幣(約90萬台幣)的生活費,外加提供保姆、司機、專車、住家24小時打掃傭人,是根據男方的收入所得而製定的。如今,停止工作的父親,可以申請減少撫養費,這對孩子焉知非福,由奢入儉難,誰能保證他們一輩子都能擁有同等的物質條件 。除了物質方面的改變,三個孩子的人生也將因此事件變得複雜,被貼上「渣男」的父親和 「雷神」母親之間的是非恩怨,以及眾人的指指點點,將是他們必須面對的挑戰。

離婚總是有原因的。根據加州法庭紀錄,大多數離婚案件表明「存在不可調和的分歧」。王、李於2013年11月27日結婚,2014年3月就開始婚姻輔導諮詢,證明雙方一直存在著問題,但都為延續婚姻而努力過 。很遺憾最終沒能解決彼此間的分歧,從2019年8月開始分居,最終在2020年12月經由調解方式結束了這場短暫的婚姻。

我能理解被離婚的一方,內心肯定受到傷害,但是經營婚姻不是一件容易事,可以看出他們確實存在許多差異,諸如原生家庭的差異、文化的差異、個性的差異等等,都需要磨合。例如,日本文化通常是丈夫每個月按時把薪資交給妻子,然後妻子每天給丈夫一些零用錢,若是按照日本傳統,男方肯定很多地方做得不足。

很多人好奇,女方不斷上演狗血劇到底是圖什麼? 女方答曰: 只是要一個真心的道歉。我認為無論什麼樣的道歉,都無法讓失去巨星嫂身份的女方釋懷,她心中的不甘與不快,在找到下一段感情寄託時,或能放下。

《戰國策》的《魏策》裡面有一段 「三人成虎」 的記載。魏國的大臣龐蔥對魏王說:「假如有一個人說,街市出現了老虎,大王您相信嗎?」魏王道:「我不相信。」龐蔥繼續說道:「如果有第二個人說,街市出現了老虎,大王會相信嗎?」魏王道:「我有些將信將疑。」龐蔥又說:「如果有第三個人說,街市出現了老虎,大王相信嗎?」 魏王道:「我當然會相信。」龐蔥於是說:「街市不會有老虎,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可是經過這三個人的捏造,好像真的有了老虎。」

綜觀整起事件,我見識到網絡「三人成虎」的殺傷力。一位離了婚的巨星前妻,繼續以名媛身分活躍在社交圈,卻在對方證實雙方已結束婚姻後,憑藉網絡發文毀滅前夫。而不明就裡的群眾和媒體,都競相傳播,巨星因此成了憑空生出來的老虎。

男方婚前或有放蕩不羈時候,但是女方也有自己的過去,雙方只有在婚姻中有問責權,婚前交友與法定配偶無關。況且,法律上「你說的」、「他說的」,都被視為傳言 (hearsay),不具法律效力,所以女方文章中所說的,即使在美國法庭,也不能做為證據。更何況,彼此間曾經的對話、缺席孩子生日等的自家家務事,連清官都難斷。所謂眼見為真 ,不能僅憑單方說辭,就要大眾為自己討公道。 (我懷疑有多少事業成功的父親,能做到從不缺席孩子的生日?)

很顯然,女方的作為,已經摧毀雙方僅存的信任。我猜想,男方現在做任何事都要通過調解員,不願直接與女方溝通,是害怕兩人的對話又被黑白顛倒,也不敢單獨到女方住處見小孩,並要求關掉屋內監控, 是擔心女方擅自截屏編造故事。但是,三個孩子成年之前,許多重大事件都須要父母雙方共同決定,受到最大傷害的,將是無辜的孩子們!

不難看出,女方的發文是精心策畫的,例如她的聲明稿中提到:「女性選擇為家庭全心付出擔任家庭主婦,雖然表面上是屬於『無酬』的工作,但這只是家庭成員角色的分工,不論外出工作或在家做家事,都是家中重要的支撐,甚至是一個全年無休、24小時多重角色(例如:保姆/老師/清潔工作者/司機/總管/伴侶/特助等工作)。這份工作的薪酬應該加總計算,加上以你的能力不外出工作所失去的機會成本。這應是所有家庭主婦透過自己努力應得的薪酬,而不是被贈與或施捨的⋯⋯」。很明顯,她的目的是要引起廣大女性的共鳴,一起幫她討伐前夫。

但是,女方即使能力出眾,外出工作五年8個月,能夠讓她擁有洛杉磯最富裕的貝萊爾(Bel-Air)區的一千多萬美元豪宅嗎? 更別說家裡還聘請保母、幫傭、清潔阿姨、司機,女方竟然企圖利用物質條件和她相差甚遠、必須省吃儉用的善良家庭主婦,給她同情和支持,真是諷刺啊! 還有,女方似乎忘了,能有如此優裕的生活,是家庭另一個男性成員,在外辛苦掙錢,付出一切換來的。

北美的法官對於無理取鬧的當事人常會說一句: 夠了!夠了! (Enough is enough!),意思是:再也不能容忍了。王、李結婚和離婚都在美國,亞洲任何法院都沒有司法管轄權,所以女方毫無立場在華人圈興風作浪。我懷疑女方在男方宣布離婚前,為何一直保持沉默,卻在男方證實結束婚姻後,立即反撲控訴? 我因此認為該齣狗血劇的宗旨是: 你昭告天下把我離了,我就把你毀了!

至於王力宏會因此被毀掉嗎? 我不以為然。因為這一齣狗血劇,我認真查閱了王力宏的簡歷,發現他非常優秀。大學就讀當年比藤校更難進的Williams College,在紐約伯克利音樂學院讀的碩士,榮獲兩個母校頒發榮譽博士,獲獎無數,還受邀到牛津等著名大學演講⋯⋯他的成就是我們華人的光榮。可惜, 他對婚姻的處理竟然如此不智,當初的一步踏錯,到獨自宣布離婚的致命錯誤,都沒有經過深思孰慮。娛樂圈的藝人宣布婚姻情況,原則上都是夫妻同時官宣, 否則, 單獨宣布肯定會讓對方難堪,極有可能遭到報復。

無論如何, 我希望王、李的狗血劇能夠結束。最後,我祝福他們能夠早日找到合適的伴侶。

*作者為留學生,在北美和亞洲幾個城市都有居所,如紐約,東京⋯⋯,目前因疫情困在溫哥華,曾用葭容等筆名幫世界日報寫了一年生活麻辣燙專欄,也投稿徵文,因為喜歡寫作,又具備北美法庭訴訟經驗, 所以把此個案當作case study.,期盼公眾能有客觀見解。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