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咖啡會致癌?!加州法院裁定:咖啡供應商應標明罹癌警語

2018-03-30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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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even認栽

洛杉磯高等法院讓被告企業在4月10日之前提出異議,《華盛頓郵報》說,加州法官依法可作出不同裁定,不過他們鮮少這麼做。目前被告企業尚未做出回應,但是已經有不少企業提出和解,包括7-Eleven願意標示警語、並且支付9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2620萬元)的和解金,在加油站開設便利商店的BP West Coast Products公司願意支付67.5萬美元(約合新台幣1965萬元)和解。加州的消費者又怎麼看?在洛杉磯從事數位行銷的畢特曼(Jen Bitterman)說:「這對我沒差啦,我就是愛喝咖啡。這是一種讓我精力滿滿的儀式,我想根本已經上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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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醯胺
丙烯醯胺與癌症相關性。(國家衛生研究院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

根據國家衛生研究院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的資料,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將丙烯醯胺列為「2A致癌物質」(可能的人類致癌物質)。「2A致癌物質」的定義是「有限的或不充分的流行病學證據,加上足夠的 動物實驗證據」,流行病學尚無顯著證據指出由飲食攝入丙烯醯胺對人體具有致癌性。丙烯醯胺含量偏高的食物包括烘焙咖啡豆、洋芋片、杏仁果、黑糖、油條、薯條等。由人體試驗研究顯示,攝入0.94 mg的丙烯醯胺後,約60%攝入的丙烯醯胺72小時內可被人體吸收代謝、藉由尿液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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