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平觀察》中國政府在人口拐賣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2022-02-04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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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受害者家鄉的警方來說,這也不是單純的「執行公務」。拐賣人口在中國屬於刑事犯罪。警方偵破刑事案件、解救受害者,應該先向受害者家屬收取「解救費」再行動嗎?這種荒唐的事情,在中國警方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案件中幾乎成為慣例。不僅如此,跟一些私人尋親公司相比,警方收費更貴,效率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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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獲得央視晚會的獎勵?

2006年,我任職《南都周刊》副總編輯,曾派出記者調查全國失蹤兒童。我們發現,中國每年記錄在案的失蹤兒童數以千計,絕大多數案件警方都不予立案,甚至拒絕提供現成的監控錄像。

這樣的故事反復上演:失蹤兒童家人乃至整個家族悲痛欲絕,傾家蕩產尋子多年,一個偶然的機會看到了當年被警方拒絕提供的監控錄像,認出孩子被一個熟人帶走了。如果當初能夠及時看到錄像,立即就可以抓到人販子,解救受害兒童。事後幾乎沒有任何警察因此受罰。

那篇報導講述,來自雲南、貴州、廣東及河南等省的絕望的家長們成立了全國尋子聯盟,掌握了上千名失蹤兒童信息,但是營救起來仍然困難重重。報導列出了經過記者核實的593位失蹤兒童名單。

那篇報導獲得了中央電視台當年的「封面報導獎」。我和記者蘇嶺一道前往央視出席了頒獎晚會。

今天看來,那篇報導能夠在央視獲獎,除了記者的艱苦採訪和詳盡報導之外,還因為跟國內所有媒體的這類報導一樣,重點講述的是尋子家庭(聯盟)和人口販賣網絡的鬥爭,而不是揭露和追究政府的責任。

人們通常將人口拐賣歸因於社會貧困和傳統習俗。事實上,如果我們想一想,中國政府的一道命運或者一場運動,可以讓自古就有的性工作者一夜消失,可以讓子子孫孫夢想「耕者有其田」的中國農民乖乖交出土地,可以讓「百善孝為先」的中國社會父子反目、互相揭發,可以在「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文化中實行嚴酷的計劃生育政策,還有什麼社會貧困和傳統習俗可以阻擋他們?

那麼為什麼官方放任拐賣婦女兒童呢?答案是:將女人商品化和工具化,漠視婦女兒童的基本人權,是父權專制社會的內在本質。

受到懲罰的不是人口販子,而是揭露人口販賣的人

這幾天網絡流傳法學教授羅翔的一段授課視頻。羅翔教授指出,根據中國法律,非法購買一只鸚鵡,最高判刑五年;非法購買一個或者一打(12個,意思是眾多)女人,最高判刑三年,相當於非法購買20只癩蛤蟆的最高刑期。因此,中國女人的價值不如鸚鵡,僅僅與癩蛤蟆相當。

現實更加殘酷:眾所周知,絕大多數被拐賣婦女兒童的買家,是不會被追責的。事實上,絕大多數人口販子,也沒有被追責。電影《盲山》裡的人口販子沒有被追責,因為他們是受害者的陌生人而且設計逃跑了。有關數據顯示,有相當部分人口拐賣發生在熟人之間。當年我採訪的所有受害婦女,都知道拐賣她們的人是誰。有一位受害者被她舅媽騙走賣掉。成交之後,舅媽直截了當地告訴她:「我已經把你賣了。」這些犯罪分子之所以如此囂張,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不會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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