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獲得央視晚會的獎勵?
2006年,我任職《南都周刊》副總編輯,曾派出記者調查全國失蹤兒童。我們發現,中國每年記錄在案的失蹤兒童數以千計,絕大多數案件警方都不予立案,甚至拒絕提供現成的監控錄像。
這樣的故事反復上演:失蹤兒童家人乃至整個家族悲痛欲絕,傾家蕩產尋子多年,一個偶然的機會看到了當年被警方拒絕提供的監控錄像,認出孩子被一個熟人帶走了。如果當初能夠及時看到錄像,立即就可以抓到人販子,解救受害兒童。事後幾乎沒有任何警察因此受罰。
那篇報導講述,來自雲南、貴州、廣東及河南等省的絕望的家長們成立了全國尋子聯盟,掌握了上千名失蹤兒童信息,但是營救起來仍然困難重重。報導列出了經過記者核實的593位失蹤兒童名單。
那篇報導獲得了中央電視台當年的「封面報導獎」。我和記者蘇嶺一道前往央視出席了頒獎晚會。
今天看來,那篇報導能夠在央視獲獎,除了記者的艱苦採訪和詳盡報導之外,還因為跟國內所有媒體的這類報導一樣,重點講述的是尋子家庭(聯盟)和人口販賣網絡的鬥爭,而不是揭露和追究政府的責任。
人們通常將人口拐賣歸因於社會貧困和傳統習俗。事實上,如果我們想一想,中國政府的一道命運或者一場運動,可以讓自古就有的性工作者一夜消失,可以讓子子孫孫夢想「耕者有其田」的中國農民乖乖交出土地,可以讓「百善孝為先」的中國社會父子反目、互相揭發,可以在「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文化中實行嚴酷的計劃生育政策,還有什麼社會貧困和傳統習俗可以阻擋他們?
那麼為什麼官方放任拐賣婦女兒童呢?答案是:將女人商品化和工具化,漠視婦女兒童的基本人權,是父權專制社會的內在本質。
受到懲罰的不是人口販子,而是揭露人口販賣的人
這幾天網絡流傳法學教授羅翔的一段授課視頻。羅翔教授指出,根據中國法律,非法購買一隻鸚鵡,最高判刑五年;非法購買一個或者一打(12個,意思是眾多)女人,最高判刑三年,相當於非法購買20只癩蛤蟆的最高刑期。因此,中國女人的價值不如鸚鵡,僅僅與癩蛤蟆相當。
現實更加殘酷:眾所周知,絕大多數被拐賣婦女兒童的買家,是不會被追責的。事實上,絕大多數人口販子,也沒有被追責。電影《盲山》裡的人口販子沒有被追責,因為他們是受害者的陌生人而且設計逃跑了。有關數據顯示,有相當部分人口拐賣發生在熟人之間。當年我採訪的所有受害婦女,都知道拐賣她們的人是誰。有一位受害者被她舅媽騙走賣掉。成交之後,舅媽直截了當地告訴她:「我已經把你賣了。」這些犯罪分子之所以如此囂張,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不會受到懲罰。
受到懲罰的往往的是揭露人口拐賣罪犯的人。比如電影《盲山》未被允許公映,投拍者學血本無歸。在豐縣官方宣稱「不存在拐賣行為「之後,就再也不允許人們談論」拐賣「二字。據一位來自豐縣的微博用戶稱,本地人只要在社交媒體上提到這兩個字,就會接到警方的電話,而且警方以知道父母和工作機構信息相威脅。
重慶市巫山縣童養媳案件當事人馬泮豔講述自己和母親淒慘人生的文字,也不能在她的微博賬號(「巫山六月雪」)發表出來,只能以圖片形式傳播。她說:
「徐州八個孩子媽媽的事,有人問為什麼沒人報警?為什麼沒人管?還以為是地方政府不知道呢!我12歲被大伯和村裡人賣掉後,也經歷過被拴鐵鏈鎖屋裡,我把親身經歷告訴大家,不是沒人報警,當地政府派出所都是知道的,他們就是不管!我當年那麼求政府派出所管我了嗎?沒有!」
長平是中國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作家,六四記憶 · 人權博物館總策展人,現居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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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長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