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興觀點:鸚鵡能言滴血認親?蔣萬安是不是經國先生之後?

2022-02-04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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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蔣萬安22日出席「經國七海文化園區暨蔣經國總統圖書館開幕典禮」。(顏麟宇攝)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22日出席「經國七海文化園區暨蔣經國總統圖書館開幕典禮」。(顏麟宇攝)

一、前言:

年底縣市長大選在即,外傳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將在春節後正式宣布參選台北市長,近期蔣萬安的身世再掀波瀾,蔣萬安日前更表自己的名字是「經國先生取的」。對此,《旺報》前社長黃清龍表示,這件事要釐清並不困難,只需進行DNA比對就真相大白。問題是他們願不願意冒這個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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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總統雷根的笑話為引:某蘇聯國民鸚鵡走失,他特地來到情報單位KGB報失,情報人員說:「鸚鵡走丟,不是應該找警察?怎會向情報單位報告?」該國民說:「長官,不是這樣的,我只是想特別說明,那鸚鵡所說的言論,我一點也不贊同!」承前,該員怕日常所言、不滿時政,被鸚鵡轉述,恐因言獲罪。古語有云:「鸚鵡能言,不離飛鳥」,鸚鵡只能對人類所言,照單全收,未加思考,即便學語,仍屬飛禽,非為人類;同理,若無知者,拿 經國先生日記片語,奉為圭臬,則亦恐不脫鸚鵡之譏。筆者試以,法律與歷史,對日記是否能推翻,蔣萬安蔣家身份,試申述之。

二、問題之來由:

黃前社長於曾提及故蔣總統 經國先生於1954年10月30日的日記中,文字記載:「後安、繼春、季虞皆為余最知己之友,而今已先後死亡。繼春為人忠厚,生性樸素,為一最難得之幹部。他在生時曾與章姓女相識,未婚而生孿子,當在桂林生產時,余曾代為在醫院作保人,後來竟有人誤傳此孿子為余所出。後來章姓女病故,現此二孩已十有餘歲,為念亡友之情,余仍維持他們之生活,並望他們有如其父一樣的忠心,為人群服務。」等語,黃前社長大作《蔣經國日記揭密》更列疑問:王繼春於一九四三年逝世後,經國先生於日記中追悼亡友,為何在當年沒有提及孿生子的血緣,卻在近十一年後,追記章孝嚴與孝慈兄弟(按:下簡稱孝嚴兄弟)為王繼春之子?此疑點一;且於孝嚴兄弟出生後,於日記中顯示由經國先生屬下轉知, 經國先生欣喜,若僅為友人之雙生子,他人何必欣喜?此疑點二;且孝嚴兄弟出生時, 經國先生並不在當地,如何作保人?且當時王繼春尚在人世,有何不好出面,請 經國先生擔任保人?此疑點三;更甚者,章亞若女士猝死於一九四二年八月十五日, 經國先生日記於同年八月五日到二十日之日記卻遭人撕毀,保管者稱當時交付即如此,為何會有此狀況?此其疑點四。黃前社長所提出的四個疑點,筆者試成解釋之。

三、帝王世系異說與直搗黃龍斷絕蔣氏政治血統:

帝王身世爭議,古已有之:秦始皇的生父究竟是子楚,抑或呂不韋?《史記。呂不韋列傳》似認秦王乃趙姬與呂不韋有孕後,隱其事,獻公子;但在《史記。秦始皇本紀》與《秦世家》則認為:秦始皇仍為贏氏血脈,兩說史公並陳,但就:史料採擷、保密難度、洩密後果、生理科學:《戰國策》同時代史料未記載,怎由西漢後人補綴?且有身孕再交給子楚,趙姬怎能「秀舞」給大家看?若東窗事發,別說趙姬是否仍掃地出門,呂不韋的建功立業,必化泡影;且依照目前醫療科技,若果如前開列傳所稱,趙姬懷胎長達十到十二個月,若延後生產,則胎兒恐生病變;綜上四者,秦始皇只能是子楚所生,恐無懸念。可疑,為何會有呂不韋方為其生父的說法,造謠者的動機為何?若呂不韋乃生父,則秦國亡於六國人士,對於遭吞併的六國遺民,方消心頭恨;反之,若秦始皇屬贏氏血脈,則秦滅六國,一統天下,秦國仍是最後勝者;是以,秦始皇血統的爭議,恐係好事者所為。(最奇妙點,前開秦始皇生父的討論文章,居然是在上開日記爭議同時出現,究竟是巧合,抑或帶風向?耐人尋味。)

前面的是『非帝王』之造謠,也有『帝王』自行更動血統者:明成祖朱棣,在靖難之役後,自稱乃明太祖與馬皇后所生,反稱建文帝並非朱氏血脈,真乃自讚毀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中央研究院王崇武先生《明靖難史事考證稿》;實則明則滅亡後,朱棣嚴禁後人參拜的大報恩寺,裏頭除有明太祖朱元璋與馬皇后神位外,還有元順帝的妃子,後輾轉來到朱元璋處的碽妃神位;是以,朱棣透過,提高母親地位,排除異族血統,在其推翻建文帝後,要取得統治正當性,透過偷樑換柱,實有不得已。

承前,若各位對上開歷史有所明白,今國民黨氣如游絲,曾經引以為傲的兩蔣臺灣奇蹟,被汙衊為純然恐怖的威權統治;若能在台北市長候選人強棒的萬安先生,來個釜底抽薪,讓蔣氏的「政治血脈」斷絕,不僅比六國遺民更解氣,更可獲得巨大政治利益,有心人士之陰險,以史為鑑,略窺一二。

四、經國先生日記,就孝嚴兄弟記載齟齬,不可盡信:

按《最高法院民事判例51 年台上字第 101 號》:『法院為判決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以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摭拾筆錄中前後不符之片段記載,為認定事實之依據。』等語,著有明文。又按《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一○一年度台上字第四三六三號》:『(三)、刑事訴訟法於傳聞排除法則之下,基於人類生活之體驗,認為某些傳聞證據具有本質上可信賴性,因而建立證據容許之例外,即賦予具有本質上可信賴性之傳聞證據有證據能力,該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四之規定即屬此類。

而此類容許之例外,因須賴人類長期體驗,法律難以預先列舉殆盡,故該條於第一款、第二款例示規定之外,並於第三款為概括規定。是紀錄文書不論符合該條第二款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或第三款概括容許之紀錄文書,均得作為證據。本件C女所製作之日記,係C女就親身經歷且具私密性之事實,依時間順序例行而為記載,屬C女對前揭事實尚存有記憶之際所作成心情寫照之文書。參之上訴人係於九十八年間始被舉發涉犯本件性侵害罪嫌,而C女之日記係從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記錄到九十二年七月十四日止,有第一審勘驗該日記之勘驗筆錄可稽。是C女製作該日記,並無預見日後可能提供作為證據之偽造動機,虛偽之可能性甚微,本質上應具有可信賴性,原判決因而以C女書寫之該日記,具有可信之特別情況,認具有證據能力,核與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四第三款之規定,並無不合…』等語,著有明文。

查依前開判決意旨,法院裡的筆錄記載,尚不能掐頭去尾; 經國先生的日記,既然就孝嚴兄弟之生父有前後矛盾之記載,自應綜合前後文來解讀,此其一;且依黃前社長所言, 經國先生寫日記,乃 蔣委員長要求,並有批閱與眉注之可能,若日記記載孝嚴兄弟非蔣氏,是否能符合 蔣委員長就此事「應低調」之要求?此其二;且依周玉蔻女士大作《蔣經國與章亞若》一書,章女士猝死,輾轉來台的章母以及掛上所謂「父親」名義的舅舅,,極其低調,此其三;黃前社長於其大作中,採用章孝嚴先生的說法,認為 經國先生否認孝嚴兄弟身世,乃『善意謊言』,此其四;且 經國先生為虔誠基督徒,應熟稔『保羅三次不認主』的聖經故事,並非不愛耶穌,而係出於自保;試想:若 經國先生於日記中,將對章女士的歉疚及思念孩子的心緒,全數傾注於筆尖,不是害了孝嚴兄弟?此其五;凡此五者, 經國先生於日記中有其虛偽記載之動機,且有未來恐遭作為證據之疑慮,比對前開最高法院裁判意旨,系爭日記不僅非『特信性文書』,亦恐『無證據力』可言;據此再強要 蔣萬安等人自願做親子鑑定,恐屬無稽之談

五、日記缺頁,恐係經國先生無言抗議:

去年仙逝的田村正和其代表作《紳士刑警。古畑任三郎》每及與各式紅星合作,卡司驚人,為人津津樂道。有回合作的對象是中森明菜,該女或半自傳性地飾演:「被渣男拋棄的女漫畫家」(中森明菜為情所困,負心漢,就姑隱其名吧!);觀眾有上帝視角,看到女主角將渣男關在保險庫內,讓其窒息而死;詭異的是,當警方發現渣男時,手裡有空白紙一張,另隻手則握有筆一支;劇末,古畑任三郎說道:『為何我能判斷,你是真兇?死者已經想到,最先發現者是你,所以刻意留下空白紙與筆,表達其無法記述之人。』若需更深的事例,武則天的墓碑乃『無字之碑』,功過懶得自說,讓後人去評述;更明顯者,太史公司馬遷就漢武帝事蹟,《今上本紀》是「有目無書」,正文恐已遭毀棄;深研之,今上本紀「若存」,太史公達到其秉筆直書之目的,反之,今上本紀「不存」,武帝之狹隘與不堪,更不言自明,無論是哪個結果,都達到太史公控訴之意圖。

承前,黃前社長對 經國先生缺頁的日記,若用上開方式來評斷,亦可 經國先生洞燭心聲:若日記是原先有記載章女士殞命之緣由,然其日記必為 委員長或其他人參看,因內容敏感,故遭刪除,此其可能一;抑或 經國先生痛心疾首,隻字未寫,索性將章女士辭世的八月五日到二十日日記,空白頁全數撕毀,做無聲的抗議,此其可能二;亦有可能,如太史公般,來個有目無書,寫好的內容,抒發胸中鬱悶後,全數撕毀,此其三;凡此三者,究竟何者為定論?恐怕只有 經國先生明白,但他以此方式,表達紀念章女士與不捨孝嚴兄弟之遭遇,應屬最佳註解?

六、兩岸與親族及美方共識,萬安無須多事鑑定

或謂:蔣萬安委員,受惠於蔣家光環,何不驗DNA,讓真相大白?按周叔厚教授的《證據法論》,就欠缺戶籍登記的情況下,陳述者又無法做證時,在某些情況下,諸如:陳述血親關係、或由家庭紀錄(按:家譜、照片、家庭用聖經、墓碑、骨灰罈上的紀錄)、或由個人或家庭在鄉里之名聲傳述等,並以前開事項,證明家族親屬關係之得喪與變更,不適用傳聞證據法則(按:亦即不因證據屬於傳聞而不採納),此又稱美國證據法的『家庭紀事』。

承前,黃前社長或受限於篇幅,經國先生與章女士相處梗概,及之後親友及孝嚴兄弟與鄉里傳述,不若周玉蔻女士《蔣經國與章亞若》(按:目前最新版本為2005年)鉅細靡遺,當年為章女士辦理後事的人員,被視為替『蔣經國夫人辦後事』,還被記錄到地方誌,蔣夫人頭銜,屬於中國大陸官方認證,此其一;再看周女士大作,孝嚴兄弟與舅舅及外婆,來台後風聲鶴唳,若非經國先生骨血,何苦如此?此其二;且依黃前社長引用美國情報單位意見,也認為孝嚴兄弟乃庶出於經國先生,美國情報單位豈會弄虛作假?此其三;凡此三者,比對前開美國證據法則『家庭紀事』,經國先生與長輩皆已仙逝,無法現身陳述;且依照陸方與美方資料,就鄉里名聲與可靠情資,孝嚴兄弟乃經國先生之子無誤,依照前開說明,證據法則上,蔣萬安先生,乃經國先生之孫,不證自明。

六、若遭激將鑑定,乃剖肚覓涼粉:

姜文導演名片《讓子彈飛》曾有一橋段:張牧之的拜把六弟,被惡霸誣指盤剝民眾,吃了兩碗涼粉,卻只給一碗的錢;六弟血性有餘,智謀不足,居然在眾目睽睽之下,自剖肚子,找不著兩碗涼粉雖證明清白,白白犧牲一條性命。此故事取材自梁恭辰《勸戒近錄》:話說某男嫌棄,未過門的媳婦家境貧寒,適巧該女因病大肚,該男向縣衙誣告女子因姦成孕,縣官誤判,拘留該女,該女怒火攻心,袖中出刀,自剖其腹,登時殞命,遂釀憾事。除感嘆六弟與烈女之無辜,也不免要對行事衝動,誤入惡人陷阱的善人,有所微辭。

承前,今質疑經國先生與孝嚴兄弟的血脈,其機心已如筆者前述,「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且黃前社長採訪蔣孝嚴先生時,也認為再去與蔣家做親子鑑定,不僅使兄弟與蔣家後人為難,亦對經國先生與張女士不敬,『不辱沒先人』乃司馬遷《太史公自序》的孝道底線,蔣萬安先生不必隨惡人起舞,此其一;且看過中天新聞台撤照的「鑑定人」,所謂『公正』,如何讓人瞠目結舌?若以蔣家最後政治命脈,在鑑定中孤注一擲,豈非受柄以人?此其二;且電影裡的『滴血認親』(按:日人曲亭馬琴《南總里見八犬傳》,亦有就中國的滴血認親做考證)在紀昀《槐西雜志》,紀曉嵐先生說,所謂滴血認親,夏日可以用鹽醋擦拭器皿,冬天將啟敏放在冰雪之上,即便是至親的血,也不能相容,「科技雖日新月異,不變乃詭譎人心」,若蔣萬安委員,貿然處置,能保政治力不介入鑑定?此其三;凡此三者,若有任何人慫恿蔣先生對叫陣反應,就是要讓他肚子找涼粉!戒之!慎之!

七、結語,科以人重科亦重,人以科傳人可知,暨故章校長孝慈先生軼事

李敖之先生曾得意地說,小蔣的孩子(按:東吳大學校長章孝慈先生)來親自拜訪我,聘我當特別教席,以後我就多個「大學教授」頭銜;李先生透露,他老母親尚在,為怕校長看到,想起若章女士,觸景傷情,遂支開其母。兩位名士,一方尊師重道,另方親切體貼,在臺灣小島,成了絕唱。

當年,筆者剛上東吳法學院一年級,表定四年級的美國憲法課程,本應由章校長親炙;不料章校長前往北京,天寒地凍,不幸腦中風,亦為學生之遺憾。同年,筆者大一國文老師,知名教育家邵夢蘭女士說:校長於中風時,家人方發現,其一眼為義眼,恐為校內團康棒球活動時,不幸受傷,又恐教職員自責,所以保守這個祕密,筆者只聞,梁任公對庸醫誤割腎臟,不加追究,復聞校長遭此困頓,除為其不捨外,更仰其人品高潔。

以李敖之先生講演為結:多年前他在復旦大學提及龔自珍名句:「科以人重科亦重」,因為人重要,跟著重了。可是「人以科傳人可知」,這個人什麼都沒有,說我是復旦畢業,靠著這個頭銜混的,這種人什麼樣,大家都知。章校長到辭世前,皆「姓章」,未「復姓蔣」,但他的行誼,早已超越蔣家圖騰,光耀門楣,不正是「科以人重科亦重」嗎?

*作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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