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濟發展到環境永續:看中國大陸碳達峰到碳中和

2022-01-31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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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綠色產業的標準上,國家發改委等7部委已於2019年3月6日聯合印發《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將綠色產業劃分為「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生態環境產業」、「基礎設施綠色升級」以及「綠色服務」6大類別,於此6大一級分類下又細分為30項二級分類以及211項三級分類。《綠色產業指導目錄》是中國大陸首次從產業的角度,全面性界定全產業鏈的綠色標準與範圍,有此一綠色通用標準,將有助於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產品服務標準的全面制定、更新和修訂,也有助於綠色企業標準和地方綠色金融標準的制定與發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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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初,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為實現中國大陸「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中國人民銀行已初步確立「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綠色金融政策方向;所謂「三大功能」,包含:資源配置功能(透過貨幣政策、信貸政策、監管政策、強制揭露、綠色評價、行業自律、產品創新等,引導和帶動金融資源投入低碳、綠色轉型專案、碳捕集與封存等綠色創新領域)、風險管理功能(透過氣候風險壓力測試、環境和氣候風險分析、綠色和棕色資產風險權重調整等工具,增強金融體系管理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的能力)、市場定價功能(推動建設全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碳期貨等衍生產品,透過交易為排碳合理定價)4。

陳雨露進一步指出,要確保「三大功能」得以完全發揮,有必要進一步發展「五大支柱」: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強化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揭露、逐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積極拓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空間。

官方數據顯示,2020年底,中國大陸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約12兆人民幣(約2兆美元),存量規模居世界第一;綠色債券存量約8,000億人民幣(約1,200億美元),居世界第二5,顯見中國人民銀行近年來的一系列作為,已使中國大陸綠色金融取得積極成效,若「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綠色金融政策方向若得以落實,將能更進一步確保資金流入永續領域,達到綠色金融引領產業進行永續轉型之目的。

結論與建議

美國總統氣候變化事務特使約翰·克里(John Kerry)一再強調,如果沒有中國大陸的承諾,世界減排努力將毫無意義6。從近年的政策發展可得知,中國大陸能源結構轉型相當成功,再生能源發電容量已經高達40%(我國目前僅有16%的再生能源發電容量)。此外,中國大陸的排放交易市場建立後,已經成為各國矚目的焦點,尤其是其碳交易市場的價格將顯著影響經濟活動,因此,中國大陸在氣候政策上的發展與步調,值得我企業持續關注,並即時做出因應,以避免成為環境趨勢下,全球市場競爭上的犧牲品。

從中國大陸朝向碳中和的作法,可以看到國際間環境永續的趨勢,已使企業在能源、貿易、甚至金融上承受巨大壓力,也讓「減碳」成為了企業的當務之急。因此,臺商在因應上,應盡早著手進行產品碳盤查相關工作,除具備一定程度的瞭解和投入外,更需通過第三方認證單位的查驗,以避免落入漂綠的質疑。

另外,臺商也可透過產品碳定價,分析瞭解哪些產品最具減碳效益和市場競爭力,擬定出減碳的政策與方向,如:產品的碳排放涉及生產過程中的直接排放或資源消耗,可考慮使用再生料代替原物料;若產品的碳排放與電力間接排放相關,則可考慮改使用再生能源發電。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環境資訊的強制揭露是綠色金融政策得以落實的核心,對此,企業應熟知中國大陸對於環境永續產業、經濟活動的具體標準,並依據盤查結果確實揭露相關環境資訊,如此一來,無論面臨到來自於中國大陸或是全球碳中和趨勢的挑戰,皆能有效做出因應,進而從環境永續真正邁向經濟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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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溫麗琪、鄭伊庭,為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主任、輔佐研究員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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