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特色的科技強國路:中國立法要管演算法,這是網路治理還是社會控制?

2022-01-1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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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生效的演算法條例規定,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或者向用戶提供便捷的關閉演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也就是說,用戶有權要求技術平台停止分析和追踪個人信息,有權要求網路商家停止通過演算法分析個人數據、以「先入為主」的既定印象向用戶推薦商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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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批評者認為,科技企業並非執掌大數據演算法技術的唯一主體—政府本身時時刻刻通過數字監控分析公民的個人信息、掌握百姓行踪,沒有AI演算法技術,「智慧城市」、「城市大腦」這樣的數字化管理框架模式不可能實現,但政府如何使用演算法卻絲毫不受監管制約。

「中國技術威脅」(China Tech Threat)網站共同創辦人、丹麥電信行業諮詢公司Strand Consult高級副總裁羅斯林·萊頓(Roslyn Layton)通過電子郵件對美國之音說:「這些規則在某種程度上與歐洲演算法政策的措辭相似,反映了政府的傲慢態度,即決策者可以調整演算法以改善結果,例如保護消費者。通常,從商業角度來看,這些策略會降低演算法的效率,並會降低終端用戶得到的效用。」

萊頓還指出:「我只想問,誰會保護中國人民不受政府的傷害?監管者誰來監督?」她說:「要注意到的是,這類政策不適用於政府用來處理用戶信息的演算法。中國政府進行了大量的數據處理,但對公民沒有任何保護。你無法選擇不讓政府處理(你的數據)。」

觀察人士認為,中國對科技公司演算法出台新規,是近年來加緊科技業管制的整體趨勢的寫照。

對於政府對新興產業越來越多的介入,體制內人士也提出了諫言。據鳳凰網報導,中國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紅天講席教授、中國證監會原副主席高西慶去年12月在一場公開活動上說,對政府監管部門要有足夠的製約,讓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的作用。

他說,要限制政府的「權力清單」,也就是說「政府的監管部門所能做的事情要有個確定範圍,不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不過,中國政府的「權力清單」似乎越拉越長。去年,中國政府和官方統管的研究機構制定和下發了多項有關人工智能運用標準和規範的文件和指導意見要求。與此同時,官方對科技企業的打壓也毫不手軟。

2021年3月,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起「可信人臉識別守護計劃」;7月,信通院發布《可信人工智能白皮書》。

2021年9月,網信辦等九部委下發《關於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中國科技部也在去年9月發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倫理規範》;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通過了中國科技部起草的《關於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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