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青龍觀點:對高教生存競爭下教師對立的沈痛呼籲!

2021-12-29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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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大學北上到教育部陳情,希望政府接管學校。(資料照,視頻截圖)

康寧大學北上到教育部陳情,希望政府接管學校。(資料照,視頻截圖)

2021年終,有兩大新聞焦點吸引了全國民眾的目光,一是12月18日舉行的全國公民投票,另一就是王力宏的婚變性醜聞。前者是國、民兩黨各自傾全黨之力所進行的藍綠對決戲碼,後者則滿足了國人對演藝人員的八卦心態,無怪乎這兩件事情就成了全國民眾瘋狂追蹤的議題。但是,同樣在12月裡,卻也有一則幾乎無人關注的教育訊息,默默地靜置於在新聞角落,那就是〈康寧大學斯里蘭卡外籍生延畢案教育部16日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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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2017年康寧大學透過仲介在斯里蘭卡招收69名學生來台就讀但卻違法超時打黑工的事件嗎?當時舉國震動甚至成為國際教育醜聞,為此,士林地檢署還對康寧大學時任校長黃宜純、國際處處長鈕方頤等6人,依涉犯加重詐欺取財等罪提起公訴。四年過去了,這些斯里蘭卡的外籍學生,在學校無心辦學的情況下,至今仍有18名延畢生無法畢業,這就是上述這則不起眼的教育訊息的始末。

就在12月16日前一天,筆者接到一位康寧大學老師的來電,詳述了這四年來康寧如何棄置這些外籍學生的諸般惡劣行徑,若不是校內多位老師不斷向校方爭取外籍生權益,以及犧牲自己的鐘點時數(學校為逼退教師而多方藉口減扣鐘點,致使學生修習的學分數不足,幸得幾位老師願意超時無薪為這些外籍生補課),那麼現在延畢的學生就不止只有這18位了。但是該如何幫助這18位斯里蘭卡的延畢生順利畢業呢?不是依規定開課、補課就好了嗎?其實並沒有這麼單純,原因就在於這兩年來康寧大學董事會的變革:先是教育部勒令解散董事會、其中台北醫學大學已爭取入主團體董事席次、最後在今年7月12日又遭法院判定教育部敗訴而回復康寧原董事會資格。整個過程不僅學校的管理階層動盪,就連學校的行政主管也都望風向辦學。例如在法院7月12日裁定教育部解散原董事會無效之前,學校行政主管以台北醫學大學入主有望,尚肯盡心維持學校的基本教學運作,但是在7月12日之後,卻以董事會變動而推翻在這之前的多項辦學承諾。於是,這才有了12月16日教育部出面處理這18位外籍延畢生的協調會議。

在整起康寧大學董事會不斷變革的過程中,筆者機緣巧合而認識了幾位康寧大學南、北教師會的朋友,這才驚覺到:除了「教育部vs.原董事會」、「法院vs.教育部」、「行政主管vs.老師和學生」外,竟然還存在著另一組對立的團體,就是「北康寧教師會vs.南康寧教師會」,甚至因南、北教師會所各自親近的工會組織而演變成「高教工會vs.私校工會」。

以台北醫學大學曾爭取入主康寧大學團體董事席次一事為例,北部校區的教師會因招生不若南部校區的老師那般迫切與壓力,尚能在生存猶有餘力的情況下,與高教工會合作,主張大學自主、反對中信金等財團以團體董事的席次入主康寧大學(優點是崇尚大學理念,反財團的營利教育模式,但缺點是面對愈來激烈的生存競爭,資金缺口日益嚴重),其結果就變成了反對台北醫學大學的入主,且後來更變相被指是「原董事會人馬」;南部校區的教師會就不同了,在過去十多年來的生存競爭壓力下,老師們早已成驚弓之鳥,對自己的生涯及對學校的未來均有著極大的不確定與不安全感,在私校工會的協助下,理念上就比較務實,故對財團入主一事,抱持著「最後一博」的努力,希望能藉著財團的進駐,引入雄厚資金以助學校能安然度過高教少子化的寒冬(優點當然是有財團資金與名聲為號,對招生與生存大有助益,但缺點便在於抛棄高教公共化的理念,以財團管理之名將校產私有化或財團化,即高教秃鷹現象)。

本來,南北教師會各自有其教育辦學的主張與見解,在本質上並無孰對孰錯之分,但是在各自召開記者會且無事先溝通協調的情況下,竟然產生雙方互相指責、敵視的現象。這情況看在筆者眼裡,實在有莫大的悲痛之感:兩邊都有我的朋友,而且都是長久以來志同道合的高教改革伙伴啊!

這讓筆者聯想自己所任教的大學,在今年3月時也曾歷經過一場越南籍學生違法打工被教育部懲處的事件(參考謝青龍〈從外籍生黑工事件談華人行政倫理之迷思〉)。當時因校內1位老師作為吹哨者而揭露於媒體,引起教育部關注並快速調查作出懲處:110學年度境外招生將先停招,並要求校方提出具體改善報告、將該校列入專案輔導學校不定期到校進行教學品質查核。

這樣的懲處,在目前高教少子化、招生困難的處境下,應該算是頗嚴厲的懲戒了。是以,當時校內有許多教職員對該事件的吹哨者有著極強的敵意和不滿的情緒,認為外籍學生打黑工除校內師生知曉外,又何必向教育部打小報告,最後竟惹出這麼重大的懲處案來.讓全校師生蒙受重大的損失。

但是,如同上述康寧大學董事會解散案一樣,教育部對私立大學的懲處,並非都可以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因此,對於教育部對敝校的懲處是否也有法理上的根據?尤其是不定期到校進行教學品質查核,更被敝校主政者當成了「戒嚴令」,制定出一套繁複無比的監控系統與制度,以全面檢視所有教師的教學品質,從課程綱要的內容是否符合開課時序表、到上課鐘響不得遲到超過5分鐘,巨細靡遺地實施全面性的管控。例如在行政會議中通過的「巡堂要點」(非經校務會議通過),竟出現課堂學生出席率不到六成的老師要被扣三分之一年終獎金的條文。

高教工會與康寧大學教職員在教育部前抗議。(高教工會視頻截圖)
資料照,高教工會與康寧大學教職員在教育部前抗議。(高教工會視頻截圖)

看似下定決心的全面改革,校長信誓旦旦地說:配合教育部查核,一定要讓全校教學正常化。但最荒謬的是,原先以強迫派班要求老師們帶班去聽演講的方式,明顯課程與演講內容不符,這時卻更要求老師們要回過頭修改課程大綱,以期教育部查核人員看不出破綻。難道所謂配合教育部查核的教學正常化只是在做表面工夫嗎?更可笑的是,當學生們受不了這種以教學正常化為名的監控系統,表達任意修改畢業時程與修業規定將影響畢業時程規劃與受教權時,副校長卻反過來安慰學生說:等教育部查核過後就好,再忍耐一陣子!這不明擺著又是一套虛以委蛇的敷衍了事嗎?

對此,上述的這位令人尊敬的吹哨者周平教授,這次他反倒是站在大學自主精神的立場上反對教育部干涉教學主自以及學校不能片面解讀教育部懲處,聯同敝校的學生會長一起召開記者會,以重申《大學法》第1條的大學自治精神,以及憲法所保障的講學自由。

不過,記者會當天卻出現一件奇特的事,就是敝校有一位老師,刻意在記者會旁也開了一場「個人演唱會」,用大音量的喇叭聲唱歌以企圖干擾記者會的進行,且事後聲稱這是他個人的言論自由。這樣奇特的場景,筆者有幸親眼目睹,真可謂台灣高教諸怪現象之一。

對於這位老師的奇特行徑,筆者似該加以說明:該老師在教學上的口碑甚好、也多次帶領學生參加各項競賽履創佳績、非常用心協助學校的招生事務、更難得的是天生一副好歌喉,也是筆者一直以來非常敬佩的好老師。但是經歷越南籍學生打工事件後,該老師對於周平老師用召開記者會的方式爆料學校內部違法情事頗有微辭,甚至對教師工會都產生嫌惡敵視的態度。這大概也反映出校內許多老師的心態:校內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坐下來好好溝通,不應該用開記者會的方式破壞學校形象,尤其在目前私校招生日益困難的情況下,更讓學校陷入負面新聞的窘境。這樣的心態,除了是「家醜不可外揚」的學校形象考量外,更重要的還是顧慮在當前高教少子化的招生戰國時代,如何盡量保住自己的教職工作吧!

上述康寧和敝校的這兩個案例,並非是特例,而是在台灣高教界各大學裡正在激烈上演的真實況狀,當真是應驗了「弱弱相殘」的弱勢悲歌,即弱勢者為求生存而相互鬥爭,而既得利益的上位者甚至是錯誤決策的始惡者,卻在一旁輕鬆自在地觀看一場場的弱弱相殘秀

如何解決?這是人性的大考驗,更是對台灣實施近百年的大學教育的總體檢。那些平日裡大談孔孟之學、侈言倫理道德、高呼社會正義的大學教授們,現在才真正是考驗靈魂的時刻啊!

英國女作家霍爾(Evelyn Beatrice Hall, 1868-1956)在《伏爾泰的朋友們》(The Friends of Voltaire)一書中提到哲學家愛爾維修(Claude Adrien Helvétius, 1715-1771)遭受教會和大學的迫害,雖然伏爾泰(Voltaire,原名François-Marie Arouet, 1694-1778年)與愛爾維修之間有恩怨,但是對愛爾維修被迫害之事卻非常不以為然。因此,霍爾描述伏爾泰對愛爾維修事件的感嘆時,寫下了「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表達的權利。」(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的千古名句。

這便是我輩從事學術研究以來,一直銘刻在心的自我砥礪之言。切不可因他人言論與我之異同來論斷其正誤,而是站在他立論的基礎之上,審視其思辨及推理過程的合理性。如同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 1921-2002)在《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中不斷強調的「程序正義」,因為所謂「正義」並不在於它的內容為何,而是這個「正義」的內容到底是因何而產生。因此,正義的價值就在於如何產生正義判斷的程序過程,讓自己在進行思辨時,能以不帶任何成見的「原初狀態」(original position),來模擬各種合理的推理而作出對正義原則的選擇。

當此價值混亂的高教戰國時代,每個人都有其生存的法則或求生的本能,人類在面臨生死存亡的關頭時,是否連伏爾泰的理性思辨或羅爾斯的程序正義都敵不過真實版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呢?或許,在這情況下,不管是販夫走卒還是大學教授,我們內心的恐懼與求生的本能,其實都是一樣的吧。那麼,該由誰來主導他人的存在呢?抑或是,誰才是這高教崩解後的存活者呢?現在看來恐怕都還言之過早。但是,至少讓我們在掙扎求生的過程,即使面對自己內心深層的恐懼時,我們還能像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1929-)在「溝通倫理」中說的: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便是建基在雙方坦誠互信的基礎上,相互承認彼此的重要性。或許,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共同找到台灣高教未來改革的道路吧!

*作者為南華大學通識中心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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