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詒和專文:成也不須矜,敗也不須爭

2015-02-0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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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庭!張思之回到租住的那個小旅館,把門一關,放聲大哭,為自己,為律師職業,為偉大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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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後的除夕之夜,張思之收到王軍濤的一封信,信裏有這樣一段:「我不希望中國背八九年這個包袱,我對曉天(即夫人侯曉天)講過,不要只看到人的恩怨,這個國家,稍有波動,在社會的底層,上流社會看不到的地方,會有成千上萬的人傾家蕩產,餓死病死。我腳下這片土地,早就超負荷了。當我們追求自己的正義時,一定要考慮老百姓。雖然我只三十二歲,但早已超脫個人之外看待事物了,判決結果,對我來說,是一種良心的解脫和安慰,我又一次問心無愧。當然,想到死者,我還是慚愧的。」為王軍濤的「顛覆罪」辯護,張思之總覺得自己的辯詞儘管長達七千字,卻無精彩之處。讀了這封信,他備感自己辯詞的微弱和貧乏。

大陸朋友以及新聞媒體都極為看重張思之被官方指定為林彪、江青兩大要案辯護律師組組長的頭銜。那是一種顯赫的身分,更是一件顯赫的「官司」。之後的張思之多以無用的熱情和無效的勞動,為王軍濤、鮑彤、高瑜、魏京生等眾多敏感分子作無罪辯護。這些案子,非「大」即「要」,無論輸贏,都能成就一個律師的大名。張思之在很大程度上因此而紅,其他律師只有羡慕和嫉妒的「分兒」了,當然,也有律師從專業角度表示對政治性案件的不屑。沒法子,就像梅蘭芳唱戲趕上了京劇發軔期,張思之趕上了在毛澤東取消律師職業後的二十年重新啟動律師辯護制度的恢復期。一個好時機!好時機是給好律師準備的,張思之不紅,誰紅?

才子型律師斯偉江先生為張思之八十壽誕寫過一篇文章,叫〈我們需要仰望張思之嗎?〉,這篇文章在眾多讚語壽詞裏,因低調而扎眼。細細讀來,其中的一些看法我認同。比如,他認為張思之所以能夠長期堅持工作,與其智慧和保守直接相關,「熟知世事人情,看慣秋月春風。」律師本就是個實踐性行業,需要專業知識;但單憑知識不行,需要深入調查案情;單憑調查也不行,它還要一種東西,這就是由專業素養,社會經驗與個人才智融合而成的真知灼見,恰恰張思之就是一個極富真知灼見的人!和張思之閒聊,尤喜聽他對案子,對時政,對某個具體的人所做的分析評判,往往不是一語中的,就是一語道破。對年輕律師的指導和批評就很能說明問題。山東的一個案子鬧得大,對它的性質認定,張思之主張限定在「暴力計生」而不是「計生」,故對插手其間的律師頻頻招呼:對外媒需謹慎,此案若戴上一頂政治帽子,反而不利於問題的解決。結果不幸而言中。案子轟動海內外,當事人備受折磨。氣得張思之,大罵「混賬」。都說張思之充滿激情,我認為比激情重要的是他的清醒。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又能做什麼;懂得選擇時機,言其所應言,辯其所當辯;止其不得不止或不能不止。他,既是知者,又是行者,做到了「知行合一」。當下,這樣的人,實在是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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