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納粹背德違法,那崇拜二戰日軍呢?中國近來的「精日分子」爭議

2018-03-1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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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日本極右翼人士都會在戰敗日到靖國神社表演二戰日軍軍容。(BBC中文網)

每年日本極右翼人士都會在戰敗日到靖國神社表演二戰日軍軍容。(BBC中文網)

中國兩會期間,「精日分子」被中國外長王毅斥為「中國人的敗類」後,當天38位中國政協委員聯合遞交了一份關於「制定保護國格與民族尊嚴專門法」的提案。到底何為「精日分子」?他們為什麼要「精日」?僅靠立法能消除這一社會現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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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各種定義上看,「精日分子」不是「(科技)哈日」(即羨慕日本科技文化發達),不是中日友好的親日,更不是專門到日本去買馬桶蓋的中國遊客,而似乎是特定指「精神上將自己等同於日本(極右翼)的人」的意思。

定義範圍

這個詞匯的出現是因為近兩年發生了幾次受到中國社會和官方抨擊的「精日分子」舉止言行事件,包括,「宣揚日本軍國主義、法西斯主義、大和民族武士道精神」,或「公開侮辱(中華)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拿民族傷痕開玩笑」等。

在中國的知乎網頁上,精日群體的現象引發網民們討論。(BBC中文網)
在中國的知乎網頁上,精日群體的現象引發網民們討論。(BBC中文網)

行為舉動: 包括類似於日本靖國神社外右翼人士「重現歷史」的表演,通常無視二戰日軍侵華造成巨大人道災難的歷史,事實上冒犯傷害中華民族感情:2017年8月,在「8.15抗戰勝利日」之際,四名男子身著仿製二戰日軍軍裝,在著名抗日遺址上海四行倉庫合影;2016年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前夕,兩名青年在大屠殺發生地扮日本武士拍照;2018年,又有兩名男子身著仿製日軍軍服在南京抗日遺址前拍照,並在網上散發照片。

2月份,一名自稱「獲得財務自由」的上海青年男子孟某在微信群中發表「南京(大屠殺)殺三十萬太少」、「侮辱了怎麼樣」等言論,2月2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以尋釁滋事行政拘留。之後3月3日,孟某又跑到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內鎸刻著「遇難者300000」等紀念性文字的災難之牆前,又去拍攝有侮辱性語言和低俗詞句的影片並上傳網絡,侮辱向上海警方舉報以及批評他的網友,隨即受到舉報後又被南京警方處以拘留。

網絡媒體: 包括以文字、圖片、語言、說唱、照片、影視、肢體語言等各種方式美化二戰中日本帝國侵華歷史、否認南京大屠殺、否認侵華日軍犯有反人類戰爭暴行,崇拜日本軍國主義,以中國人為恥、侮辱中國官方認可的民族英雄或先烈,等。

圖為1937年元旦被日軍轟炸後的重慶街頭難民
二戰日本侵華期間,日軍燒殺搶掠,給中國人民造成深重的人道災難和歷史情感傷痕。圖為1937年元旦被日軍轟炸後的重慶街頭難民。

有上述言行者被稱為「精日人群」。從中國的媒體討論報導看,這一人群主要存在於網絡之中,主要是通過包括微博、微信發佈看法意見,偶有行為舉動也要通過微博、微信群來發佈散播其言論、照片和視頻。因此引發網民關注和聲討。

背景和法律界限

由於網絡並沒有邊境,中國有關媒體報導基本都沒有說明被官方懲罰的「精日」人士的背景情況,所在地區,所屬國籍,因此無法判斷不同的「精日」人群是否有中國大陸、日本還是香港、台灣、東南亞還是其它地方的背景。

「精日」的原因多種多樣,包括「軍服迷」,「動漫迷」,「為了做網紅」等等。中國受到日本帝國侵略已經是近3/4個世紀以前的歷史,對於出生成長於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過去幾十年的一些年輕人來說,早已無法體會什麼是刻骨銘心的傷痛感。從很多被斥「精日分子」舉動來看,他們可能更多受到當下一些流行文化的影響,或出於對當下現狀不滿,或出於經濟利益考慮,甚至有些可能出於反共思想,才可能做出違反大陸主流文化的「幼稚、荒唐」舉動。

可以判定的是「精日」人群是極少數,其言行不論是出於有意無意,傷害到中華民族歷史情感,常體現種族主義情緒,是中國社會主流不接受的、邊緣化的。「精日」的言行常激起了中國網民和官方的憤怒。多次受到中國警方的嚴厲警告。

在北京參加全國兩會的一些委員,有的呼籲立即立法加強約束,有的呼籲加強對青少年教育。

雖然中國官員斥責、人大、政協代表委員提議,但由於目前中國法律中缺乏包括種族歧視等有關此類行為的規定,警方也只能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予以拘留,但拘留不足以懲戒這種行為,還可能導致上述「財務自由」上海青年故意到南京再犯同類錯誤。

中國在思考如何教育後代、維護歷史尊嚴之際,或許可以參考歐洲是如何約束挑戰民族歷史文化情感底線、打擊種族主義和極端思想的荒唐做法。

反「精納粹」

在歐洲,很多國家各界對慘烈沉痛的近現代戰爭歷史、種族問題進行過反思,加上多元文化社會的發展,有著諸多反對種族主義、軍國主義的道德、法律、教育方面的約束,比如對在二戰納粹德國入侵它國、迫害猶太人、對猶太人進行大屠殺的這段歷史上,主流媒體、社會各界和輿論決不容忍歪曲歷史的言論和行為。

在官方正視歷史的德國、奧地利和其他一些歐洲國家,都有禁止使用納粹符號和手勢方面的法律教育,並在起訴極右翼、新納粹分子的時候時常用到這些法律。除了判處高達3到5年的監禁的法律懲處手段,還包括通過保釋金等手段進行財務懲罰的有效約束。

不過,這些社會和法律約束仍不能杜絶偶爾會出現個別年青人身穿二戰納粹軍服胡鬧的事件。有關例子在歐洲各國比比皆是,奇異的是其中還包括近年來有無知的中國人和其它亞洲人主動「撞槍」的一些例子。

2017年,兩名中年的中國遊客到德國柏林國會大廈外拍照,忘乎所以地擺拍、行納粹舉手禮,立刻被附近的警察看見逮捕,並送上法庭起訴。他們被法官要求交納500歐元保釋金、被教訓一番才得以脫身。

2016年,在台灣出現身穿納粹黨衛軍服裝舉納粹旗幟 校慶事件 ;在印尼,出現以納粹為主題的咖啡廳開張,一個博物館允許遊客在希特勒蠟像和納粹集中營照片為背景留影取樂,等等。這些事件一曝光就受到國際媒體譴責,當局處理不慎則可能觸發外交風波。

也許有理由認為不論是「精日」還是「精納粹」,都是出於年輕人的無知。無知不代表無過,無知也不代表豁免。法西斯主義雖在二戰中被打倒,但從來沒有絶跡。在歐洲人看來,正因為這種無知行為,在事實上有可能為歪曲歷史、甚至為新法西斯主義死灰復燃創造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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