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文:因為道德比他人高尚被判有罪,所以成了政治犯

2021-12-18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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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親是1929年加入共產黨的香港地下黨員。麗儀回憶她小女孩時代,常有些陌生人住進她家,在痰盂中吐血,她要捧著拿去倒。她家一直經營著一家故衣店。這是現已不存在的行業,主要是從當鋪中接收一些「斷當」(即不再贖回)的舊衣物,清洗後廉價出售。這故衣店也是地下黨產,後來麗儀父親搬去廣州享高級退休待遇,這故衣鋪也就不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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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儀哥哥在她入香島那年,就去了海員工會當幹部,也是地下黨員。在中共檔案中,她的家庭出身是最純正清白的「紅底」。

麗儀在廣州入大學後,廣東省委派人去關懷她,因此引起大學黨組織的注意。她學習成績好,又愛運動,參加學校的體操隊。在中共多次的政治運動中,她因為對政治「無知」,純粹基於中共黨組織對她的愛護,1956年即使黨號召「大鳴大放」,她也沒有發言去「幫黨整風」,因此沒有跌入反右的「陽謀」。

中共最喜歡這種單純、無知,一心向著黨又是紅色家庭出身的青年,幾乎是「邀請」她參加共青團,而許多從香港回去積極擁護黨、力求「進步」的同學,卻一直被拒於黨團門外。據聞中共還曾經想進一步栽培麗儀去蘇聯留學,和爭取她入黨。不過,她同我密集通信和擦出愛情火花的事,卻把她的「美好」前途耽誤了。

那時我工作的上海書局,只算是左派「外圍」。而更重要的,那是在香港的機構,而香港,和中共境外的所有地方一樣,都屬於「海外」。中共對大陸人的「海外關係」,從敵情觀念出發,基本上不信任,政治生活中予以歧視。她有一個「海外關係」的男朋友,那就成為她的「原罪」,投下「不可靠」的暗影。

據麗儀後來告訴我,當時大學的共青團委曾經找她談過,提醒她若要有更好的前程,就應該放棄香港的男友。大學黨委又從香港左派出版界那裡找來「密報」,說我在香港正同一個出版界的女孩子密切來往,勸告麗儀「帶眼識人」,不要被感情欺騙。她1957年暑假回香港,她的黨員哥哥對她說:如果他是黨員,他不會同一個共青團員發展愛情關係;如果他是一個共青團員,他不會同一個「普通群眾」發展關係。

麗儀的「執迷不悟」,使她開始受到「政治歧視」,比如有些會議不讓她參加;面對大學畢業的工作分配,社會關係也成了重要考量因素。但經過多年的真誠通信,她對我已經非常了解,我的政治理念、人文思想、感情世界,她都從我的信中充分了解。她認為那些想要阻止她發展這段關係的人,絕不會比她對我更清楚。她忠於自己的感情,拒絕所有勸諭,倔強地堅持與我的關係。在畢業分配的選項中,她填下了希望到最靠近香港的寶安縣當中學教師。

所有這些政治壓力,她都輕描淡寫地在給我的信中提到,她沒有表示過她的堅持,也沒有表示過她有動搖。直到好久以後,她跟我回顧往事,才談到她那時確有過一刻的動搖,覺得她永留在大陸工作,而我在香港,兩地的政治環境如此對立,這段感情會終於很難維持。但她又立刻想到,若她放棄,這一輩子都不會快樂。而且,怎麼對得起我的付出呢?

1958年,她被分配到寶安觀瀾中學當老師。由這時開始,她與中共的政治漸疏離,與我就更靠近了。我們在1960年結婚。

1960年旅行結婚於北京。(李怡提供)
1960年旅行結婚於北京。(李怡提供)

(文章發佈於2021年8月4日)

*作者為香港知名時事評論家、作家。1970年曾創辦雜誌《七十年代》,1984年更名《九十年代》,直至1998年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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