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改去哪?連自己的筆錄都看不懂 律師揭最無助「法庭邊緣人」實況

2021-12-07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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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是通譯能否有效完整通譯當事人表達的內容、如何確認成效?阮文學坦白說,在雙語學校學習、有大學畢業、能完整通曉中文字的司法通譯者,真的沒幾個。甚至,阮文雄也碰過一個越南語通譯的中文比越語好,「如果是他這狀況,他怎麼幫忙移工能把他意思完整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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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3-移工職災配圖,移工身影配圖。(陳品佑攝)
無法完整表達當事人所言,是在法庭的致命傷(資料照,陳品佑攝)

無法完整表達當事人所言,是在法庭的致命傷。以越南語為母語的阮文雄時常碰到的狀況,是法官、檢察官講了一串很長的問題,通譯卻以越南語自行簡化或補註這些問題、自行解讀、沒有完整把法官與檢察官問題以越南語傳達給當事移工,「這真的很危險……」阮文雄是因為懂越南語才知道哪些狀況不對勁,但法庭現場往往只有一位通譯,這些翻譯上的疏漏往往是無從確認、當場發現的。

第三個問題,是通譯過程必然增加對話時間、對話過程變得漫長,法官與檢察官時常因此表現出煩躁感,也會因此影響通譯狀態。就阮文雄所見,當法官與檢察官開始展現煩躁,通譯就可能擔心拖時間、用自己意思解釋問題、急著跟當事人對話,對此阮文雄就說:「通譯是法官、檢察官與當事人溝通的橋樑,不應該把煩躁情緒丟給通譯承接……」

第四,是通譯與移工之間的「階級問題」。通譯可能是大學畢業或熟悉中文、移工則是來自異鄉的勞力工作,有些通譯可能因此有了「階級」意識、指示移工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例如阮文雄就碰過通譯指示移工「你在警察局講過什麼、現在要回答一樣的東西、不能改」,這就已經不符通譯該做的事了:「我想這引導就會產生影響,我不知道法官檢察官知不知道這事,但他們應該也不知道,他們不懂這語言……」

問題五,當移工無法完整了解整個法庭的運作與詢問進度,常會訝異「為什麼突然就結束了」,法官、檢察官其實應該提示可以補充問題或內容的時間。此外在書面文件部份,通譯可能只是口語好、不一定完整看得懂中文字,在這情況下通譯翻譯給當事人的筆錄準確性就有疑問,甚至就連法院已翻成越南語的判決書、起訴書都可能因語言文法落差讓人看不懂,阮文雄希望設立一些制度處理文字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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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通譯亂象,外籍漁工人權組織(OMFR)秘書長、律師黃昱中表示,其實這些問題在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之前就存在已久──2012年監察院調查報告就指出司法通譯效能不彰問題,2014則糾正訴訟文書未翻譯成外國人語言、開庭未提供通譯問題,2015年台灣漁船福賜群號印尼籍漁工Supriyanto受虐死亡、法庭通譯卻不熟悉中爪哇方言無法準確傳達證人意思、導致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此事也在2016年監察院調查報告中被指正,之後才重啟調查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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