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不想升職、堅持準時下班,絕不是沒上進心!他們看重合約,想用這代替升遷

2021-12-04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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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年輕人來說,職員與公司是勞雇關係,要加班,一定要有報酬。上班族示意圖(美聯社)

對年輕人來說,職員與公司是勞雇關係,要加班,一定要有報酬。上班族示意圖(美聯社)

編按:相較於其他世代,八年級生較不願意當主管,也堅持要準時下班,但這並非他們不上進,也不完全是對未來失去希望,想躺平放棄。《我們,MZ新世代》一書指出原因。雖然文中描繪的是韓國年輕人,但台灣年輕人也有類似的現象,值得我們反思。

我們為什麼要為公司工作?

八年級生拒絕垂直職場關係的不合理待遇,韓國社會也正藉由《職場內禁止欺凌法》等各種方式,導正錯誤文化。如今不再是用「愛之深,責之切」合理化訓斥行徑的時代,過去被認為理所當然的管教方式,現在會被視為虐待兒童。對八年級生來說,職員與公司只是勞雇關係,當公司想用合約上沒有載明的事項限制八年級生時,八年級生自然會抵抗。今時今日,無論是公司管理高層或普通職員,大家接觸到的資訊量相差無幾,所以上級職權不如以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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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6日,韓國正式實施《職場內禁止欺凌法》,禁止任何人利用地位或關係優勢,超出業務的適當範圍,造成其他人身體或心靈的痛苦。例如職場「甲方」進行言語暴力或性騷擾行徑,將受法律制裁。政府積極與民眾形成共識,改善不合理行為,改正強迫喝酒、週末指派工作等各種韓國職場弊端。由於新法上路不久,尚有不少問題,加上人際關係很難用白紙黑字寫清楚,是以實情相當混亂。

(甲方:指稱職場地位或職權較高的一方。甲方濫用權勢,剝削或壓榨乙方的行徑又稱「甲方行徑」(갑질)。)

《職場內禁止欺凌法》不是世代立場差異問題,也不是彼此互相體諒的問題。職場霸凌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哪怕是在過去,也不是可以被輕怠的問題。以前大家都知道這是亟待解決的錯誤職場文化,只是受到社會氛圍壓制,未曾解決罷了。受到職場霸凌的人因為身邊的人告誡「去哪家公司都差不多」「忍一忍吧」,於是更難鼓起勇氣挺身說出自己的遭遇。要是有人對你說:「在以前,這種程度的行為還算可以的。」那麼,那個人很可能曾受過相同的傷害。人類的取向不會因為時期不同而有太大的差異,所以如果以為「這一代人討厭的事,上一代人並不討厭」,這種想法本身是矛盾的。

教育心理學家伯爾赫斯‧史金納(Burrhus Skinner)博士指出,父母體罰孩子有80%的理由出於「披著管教外皮的情緒發洩」。許多研究結果顯示,體罰非但無效,甚至會妨害孩子身心健全發育。經多位專家主張,「打是情,罵是愛」如今已成虐待兒童。八年級生在沒有體罰的環境中成長,對他們來說,職場的言語暴力令人困惑。他們活在把互相尊重視為理所當然的社會,很難一下子就接受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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