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蔡英文的專機VS.顏寬恒的炒米粉

2021-12-03 06:20

? 人氣

里民辦活動被檢方約談,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候選人顏寬恒痛批檢方「政治偵辦」。(資料照)

里民辦活動被檢方約談,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候選人顏寬恒痛批檢方「政治偵辦」。(資料照)

民進黨蔡政府對於法令解釋有兩套標準,不是新鮮事,舉國上下對此習以為常,不以為怪,就頗堪玩味。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最近政壇兩大「公共事務」─十二月十八日的四項公投,和明年元月九日的台中第二選區補選,都有雙標爭議,前者是蔡英文總統和行政院長蘇貞昌頻頻搭乘行政專機,奔赴全台宣講公投,被國民黨痛批為「公器黨用」,違反行政中立,府院口徑一致,都說因為政府是公投的「當事人」,所以是「公務」,非關「私(黨)用」;後者是網紅指控顏寬恒政見會供餐,前交通部長、民進黨候選人林靜儀競選總部主委林佳龍提醒檢調,「注意炒米粉現象背後涉及的賄選行為」,果不其然,林佳龍一提醒,檢調立刻大動作約談相關里長和里民,訊後請回。

這兩件事,可大可小,論大前者涉及總統和院長是否「耍無賴」,硬把黨務變公務;後者個炒個米粉都有事,難脫司法配合政治辦案;都值得拿出來談談,檢視這些現象背後涉及的行政和司法不中立。

陳水扁付交通費,馬英九付油料費,蔡英文?「沒有」!

總統專機成軍於兩位前總統李登輝與陳水扁交接之際,陳水扁就職當天就搭乘專機到金門視察,他對專機的偏愛,包括全台輔選、乃至為兒子陳致中娶媳婦也是搭乘專機南下台中下聘,可想而知,陳水扁遭致多大的批評,總統府事後聲稱下聘非公務,「交通費用」均由陳水扁家族支付,至於輔選行程,直到政黨輪替,國民黨都還持續追打,並揚言要為全民討回一千五百多萬的油料費,估計這筆錢吵完之後不了了之,但也因此埋下前總統馬英九搭乘專機跑輔選同樣遭遇的批評;以馬英九的「龜毛」,立下了規矩就得身體力行,因此輔選行程皆以「油料費」由國民黨支付,二0一0年的輔選,國民黨就支付了九十八萬元的油料費

20211129-國防部長邱國正29日至立法院備詢。(柯承惠攝)
國防部長邱國正至立法院備詢,坦言沒有收到民進黨付給的行政專機費用。(柯承惠攝)

「交通費」和「油料費」的差別,在於前者是依「國內航線票價標準」收費,金額落差從數倍到十數之多,這也是為什麼二0一0年立法院審查政府總預算時,曾做成決議,要求空軍總部檢討非公務使用專機的收費標準,十年前專機飛機每小時成本即達四十二萬元之譜,照這樣標準,馬政府即使付了油料費,還是遠較成本為低。

十年過去,軍方顯然並未大幅修改非公務使用的收費標準,而根據國防部長邱國正在立法院的答詢,已經執政近六年的民進黨,不論為選舉或為公投,顯然從未支付過相關費用,馬英九做得到的事(支付油料費),蔡英文完全做不到,甚至連陳水扁做得到的事(支付交通費),蔡英文還是做不到─不論是搭專機探視三立董事長林崑海或者輔選,至於公投,邱國正的定義「這是公務,我們依法行政」。

公投宣講到底是不是「公務」?當然很有討論空間,國民黨搬出公投法強調,政府就算是當事人,也只能提出意見書,而不能成為「反方」,不過,現實是,民進黨蔡政府已經由行政、立法兩院組成了「反方」,已然落入「法律民進黨說了算」的泥坑,辯解不清,即使如此,公投宣講畢竟都是「民進黨主辦」,民進黨要撇清「黨務」之譏,就是雙標;最諷刺的是,公投是人民對政府政策的複決,結果却是政府運用人民納稅錢輾壓人民意志的展現,豈非惡僕欺主?

持平而論,蔡英文身兼總統與黨主席兩種身份,很難嚴格區分,但過去二十年來朝野互有批評,就不能不定出一個一致的標準,否則難免反覆陷入相同的爭議;如果民進黨認為總統上了專機,就是公務,而國防部也認可這個標準,那麼不向民進黨蔡政府追討油費費的同時,是不是該把馬政府八年付給空軍的油料費,也吐出來還給國民黨?

林佳龍忘了陳定南?還是檢方忘了自己的查賄教科書?

國防部碰到政治就雙標,莫怪司法碰上政治也雙標,林佳龍提醒檢調注意賄選,不但不是問題,還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偏偏,他挑的前提是「炒米粉的背後」,國民黨市議員王鴻薇反譏他在競選市長時舉辦的「海陸大餐」,林佳龍揚言提告並強調,他要提醒的是「特有的選舉文化」。

20211129-音地大帝(見圖夾腿庫肉者)參與顏寬恒里民政見說明會外的「米粉場」。(取自音地大帝臉書)
音地大帝(見圖夾腿庫肉者)參與顏寬恒里民政見說明會外的「米粉場」。(取自音地大帝臉書)

根據法務部高檢署的「賄選犯行例舉」,洋洋灑灑列舉多項可能涉及賄選犯行,但仍要視個案審慎依法認定,同時也明確列出五種不構成賄選行為的樣態,包括動員遊覽車、符合社會儀節的慶典贈品、輔選需要的簡單衣帽旗幟、日常觀念中不具價值的贈品諸如門聯、日月曆等,還有一項:為選舉造勢提供的簡便餐飲,諸如:「炒米粉、便當、貢丸等米麵製品或湯類」。

換言之,炒米粉不論前面或背後,都「不構成賄選」,這項標準,還是民進黨最清廉的法務部長陳定南訂定的,迄今未變,小有調整的是「提供免費或自付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餐飲,提供流水席(辦桌)」,這也需要由檢察官依個案認定,準此觀之,顏寬恒政見會不論是炒米粉或網紅PO照的焢肉飯,距離「辦桌」都甚遠,尤其遠不如林佳龍曾經舉辦的「海陸大餐」(註:該案已經偵結不起訴),被約談的里長訊後請回,亦屬自然。

可怪的是,林佳龍可能忘了陳定南,幾乎年年查賄或隔兩年就要查賄的檢察官,怎麼會忘了自己頒訂的查賄「教科書」?如果真忘了,那是檢察官不合格;如果沒忘,就是配合政治的「假動作」,以示聽到了民進黨要員的提醒,還是不合格;因為檢方不是網軍,不能捕風捉影,但凡有動作,不能不審慎,否則「假動作」搞多了,真賄選也被視為政治辦案,查賄失去公信力,也會危及選舉結果的公信力。

更重要的,不論檢方是真動作或假動作,不論是為了不構成賄選的炒米粉或控肉飯約談選民,難免有意在恫嚇之譏,那麼不能不問:難道民進黨選情已經危急到要使「奧步」,就像當年對付高雄市長落選人黃俊英一般,對付顏寬恒?那麼不能不提醒林佳龍:距離投票還有一個多月,這招未必有利於林靜儀。

本篇文章共 1 人贊助,累積贊助金額 $ 45

喜歡這篇文章嗎?

夏珍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