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玄觀點:疫情過後,更應關注家暴被害人的增能復原與性別正義

2021-11-25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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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兒少性剝削、兒童、家暴、陰影。(Sasin Tipchai@Pixabay)
國外因應家庭暴力的防治,有許多創新性的作為值得臺灣參考。(示意圖,Pixabay)

美國當地,華盛頓大學社工學院的性別暴力研究學者卡努哈(Val Kalei Kanuha)則呼籲,朋友、同事、鄰居亦可透過遠端關心,盡力維持受暴者的社會連結。比如:同事可以確認工作進度為藉口,定期致電關心疑似受暴者,若有必要則可直接協助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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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UNODC)與曼徹斯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合作開發了《在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期間如何照顧孩子》的指南手冊,提供實務工作者一個教育模板,減緩因疫情而升溫的家庭衝突。

全球性的跨組織兒少保護人道主義行動聯盟(The Alliance for Child Protection in Humanitarian Action)編撰《技術指引:COVID-19疫情下的兒少保護》,呼籲政府應該跨部門協力並與社區組織合作,提供社區中有需要的家庭相關經濟、物資、親職、情緒等支持,強化家庭自我照顧的能力,減少家庭壓力。

結合以上各國經驗及臺灣本土發展趨勢,面對疫情下的家暴議題,臺灣也可考慮參採以下做法:

(一) 成立任務小組:疫情下的家暴議題需要跨局處的協調合作才能妥善處理。例如衛政單位堅持檢疫名單涉及個資不願提供,以致社工無法事先辨識案家是否安全。又如發現必須緊急安置的個案時,快篩檢疫等需整個政府團隊跨局處的共同努力。

(二) 安頓第一線助人者身心:包括醫護人員、警察人員及社工人員等之人身及心理安全照顧必須優先處理,也必須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例如注射、各項防疫防護配備物品準備、分流、視訊會議、線上簽核等等皆應立即到位。

(三) 社會安全網及社會福利服務輸送不能中斷:因應個案情形使用適切彈性的方法進行訪視。例如針對風險較低、施虐者無法接觸之案件,即可考慮使用視訊或電話訪視,並可適時利用視訊鏡頭觀察居家環境安全。又如擔心社工是否染疫不讓社工進來、或以小孩身體不適不讓其探視等,可發展因地制宜的在地化專業工作模式,或透過防疫物資的發放為敲門磚、執行訪視任務也是可考慮的方式。

有些少女從小被父母遺棄、嚴重家暴、遭受性創傷,對大人充滿不信任。圖中非當事少女。(圖/pixabay)
疫情下的家暴議題需要跨局處的協調合作才能妥善處理。(示意圖,pixabay)

(四) 增加電話訪談頻率、視訊訪視方式之強度。

(五) 設立及培訓「遠距心理輔導」:通訊諮商、成立安全的諮商平台,而好的通訊諮商需要學習新的技巧,並應該予以培訓。

(六) 提供隠匿性求助管道及暗號:除了熱線及報警外,透過無聲的簡訊或郵件,又或者是建立暗號也是可以採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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