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在線》大學校長應如何選出?校務會議該插手到什麼地步?

2018-03-0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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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程序的影響極為深遠。哪些影響呢?首先,優秀的人選面對校務會議投票(及所伴隨的「公開發表治校理念」)──有些大學甚至舉行全體教師投票,必然裹足不前,尤其是校外及國外潛在的佼佼者。臺灣的大學近年在國際上聲望節節落後,雖然原因複雜,但與其校長產生方式閉門造車而不能與國際接軌,不能說關係不大。其次,臺大作為臺灣高教界的龍頭,其一舉一動自然影響及所有公立大學,紛紛效尤;於是許多公立大學因選校長弄得烏煙瘴氣──綁樁者有之,拉黨結派者有之,造謠攻訐者有之。吾人不禁要問:這樣的學風能締造世界一流甚至二流的大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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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許多公立大學裡的教師與學生有個錯覺,誤以為學校是「他們的」,所以校長要「他們」自己來選。然而公立大學不是納稅人出錢委託政府辦的嗎?選出好校長應是全民共同的期望,讓大學校務會議代表有過分的干預權,極不合理!在此也必須指出:在這次臺大校長遴選糾紛裡,教育部雖處處質疑,迄今仍認定校長遴選委員會是權責單位,而沒有如有些臺大師生所建議的請校務會議裁奪,值得稱道。

為何我們公立大學校長的產生會演變到讓校務會議干預過多呢?此中重要癥結,就是公立大學尚非法人,不像外國公立大學那樣都有董事會或理事會的監理機制。如果大學有董事會或理事會,組織校長遴選委員就是董事會/理事會的職權,校務會議就會專注於健全校務,而不旁騖校長人選的產生。

可以預見在臺灣此地,於公立大學法人化之前(甚至之後若干年),基於過去二十年來大家的既成經驗,校務會議或仍將在校長遴選的過程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如選出若干遴選委員等。但至少我們應該逐漸形成共識,刪除其中「校務會議推薦(或淘汰)校長人選」的這一程序。

大學健全之路方長,有識之士仍須努力!

*本文原刊《通識在線》,授權轉載。(原標題為:大學校長應如何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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