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著政建協會而來的「入罪名單」:《228消失的政黨》選摘(4)

2021-11-22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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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仁貴則被冠以「提議將國軍武力完全解除,治安由偽處理委員會維持」。 治安由處委會處理,是三月三日與柯遠芬交涉的結果,但這時不過十天後,當局竟公然以此為罪狀。而處委會組織治安隊,更是許德輝所提議的,他是國防部保密局台灣站站長林頂立安排潛入政建協會的情治人員。這些罪名其實無一可成立,但就算有「罪跡」,陳儀甚至不敢以軍法或司法系統處置,而是以秘密逮捕之後暗殺的方式對待。其所欲滅殺的是政治建設協會此一政黨的主幹,因只有政黨能將人民集結起來,有運動、有組織、有方向,力足以要他交出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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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03.11陳儀呈蔣介石的第一批名單,即是遭「密裁」者,為臺灣媒體、政治及司法改革領袖。(國史館 提供)
1947.03.11陳儀呈蔣介石的第一批名單,即是遭「密裁」者,為臺灣媒體、政治及司法改革領袖。(國史館 提供)

三月十三日解散各地政建協會

三月十三日陳儀不只加列六位政建協會要角為「人犯」,更以警備總部兼總司令的身分,令各縣市政府解散政建協會。文稱:「查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此次趁二二八事件發生之時,竟敢公開征調日本時代退伍軍人及當地暴徒,背叛國家實屬不法已極,該會及各地分會著即解散、聽後查辦,希速遵辦具報。」 陳儀給各縣市政府的公文急急如律令,但還不放心,又在旁邊加上「並令憲兵封閉該會」。 這是動用軍事警察,而非一般警察了。

陳儀無法以政建協會與他會談政治改革的行動,將其入罪或解散,而是以「公開徵調日本時代退伍軍人及當地暴徒」的罪名,事實上指的就是組織「台灣省自治青年同盟」。蔣渭川幾次在電台廣播,號召青年組織起來,協助維持秩序,但當局卻往這是組織武裝力量的方向編寫罪名。

此時陳儀下令解散的政治性組織有兩個,一個是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另外一個就是政建協會。二二八處委會為臨時性組織,政建協會則為常設性。

在戰後普遍成立的各組織中,如三民主義青年團台灣區團、人民自由保障委員會等成員普遍參與二二八事件,個人雖因二二八遭逮捕或殉難,但並未強制其組織關閉或解散,唯獨對政建協會採取強制解散的措施。陳儀甚至在三月十五日再正式發文號令憲兵第四團,負責封閉政建協會各地分會, 憲兵第四團同時也是事件後負責逮捕人犯的機構。

此外另一個參與處委會的次團體,是由半山組成的「憲政協進會」,多人在三月六日被選為常務委員,如李萬居、連震東、黃國書,但他們顯然未受到如政建協會一般的對待,也不若其他參與處委會的成員遭到普遍的追捕及殺害。可發現「憲政協進會」在二二八事件前後,暗地做為政府的協力者,而此一角色也表現在事件後,他們成為以肅清奴化思想、奴化教育為號召之新文化運動委員會的骨幹。 

20211111-二二八消失的政黨: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1945-1947)書封(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出版)

*作者為二二八文史研究專家。著有《激越與死滅 - 二二八世代民主路》、《光與灰燼─林連宗和他的時代》。本文選自作者新作《二二八消失的政黨: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1945-1947)》(台北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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