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典蓉專欄:林昶佐罷免案為何值得期待?

2021-10-28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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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罷免案作為民主制度的一環,確實可以在極端的情境下發揮功能,何謂極端情境?民主政治的最極端情境,應該就是當一切監督機制失效,此時,罷免機制就成為最後的手段;林昶佐罷免案正屬於此一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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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昶佐犯的最大錯誤就是和選區民意失去連結,先是衛福部次長表示萬華是疫情破口時,身為萬華選出的民意代表林昶佐回應軟弱無力;接下來,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提案要求指揮中心提供三加十一的會議紀錄及決策過程時,林昶佐和民進黨立委站在一起、否決該項提案。民進黨穩穩掌握國會多數,立院表決時其實不差林昶佐這一票,林昶佐可以在考慮選區觀感及反應下,選擇棄權或缺席作法,但他就像負心的民代一樣,連演都不演一下,林昶佐甚至還不是民進黨員,卻毫無顧忌的演出黨意大於民意這一齣。

民進黨掌握國會多數後,國會幾乎成為行政部門的下屬機關,另一個同樣惡劣的現象則是,民進黨立委唯黨意是從,連區域選出的立委也配合黨意、無視民意,即使選區和民進黨意志利益衝突也在所不惜,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養豬大縣的彰化縣和屏東縣,未見該二縣立委出面反對萊豬進口;疫情緊張時,中央一度分配給高雄的疫苗卻高於雙北,也未見雙北綠委出聲。衛福部官員指萬華是破口一事,更是經典,身為小綠的林昶佐,卻完全不敢拂逆大綠民進黨的意志。

正是有失職的民意代表,才會有霸道的行政部門,今年6月立院朝野協商通過的一項決議是,要求行政部門針對三加十一決策過程,三個月內成立調查小組,並提交書面報告給立法院;事後卻從未見到行政部門成立調查小組,行政院長蘇貞昌面臨國民黨議事杯葛時雖為死傷8百多人道歉,卻絕口不提三加十一的決策責任;一個黨意大於民意的國會,人民不但不可能靠其來監督行政部門,甚至連真相也不可得。

只有幫派才可能綁得如此緊密,連向來挺綠的萬華都可棄之不顧;然而,正如閩南語俗話說的,「雞蛋再密也有縫」,林昶佐罷免案正是這個密合的幫派體制的細縫,林昶佐也許罪不至於罷免,但當民進黨掌控的國會不願監督,監院無能究責,林昶佐罷免案成了人民監督民進黨體制的唯一破口。

三加十一的決策如果無法在國會殿堂被討論,剩下的選擇就只能到人民的法庭被檢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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