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建得觀點:面對新回合氣候談判,台灣應重塑自己的行動理念

2021-10-2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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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的立場

最後,攸關黎民百姓生計的國際勞工組織(ILO),則強調在轉型過程中政治決心的重要性,且應將社區涵括在其中。其次,ILO認為資金的投入與投資都是必要的,而勞動市場的改造、公正的轉型、整合中的世界市場都是政府必須給予勞工觀注的問題重點,至於將工會組織納入政策對話同屬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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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在台灣的凈零願景中,我們是否也欠缺了轉型社會的最大利害關係方,勞工的必要參與呢。其實,即便先進如歐美,法國挑戰燃料稅的黃背心運動、美國煤碳工人以選票杯葛拜登氣候行動預算、德國必須以特殊基金來協助褐煤區的勞工轉型以利再生能源發展,在在告訴我們,民主社會的勞工不單單僅是關心薪資問題,而是其生計與家庭幸福,更是比中長期氣候變遷更為迫切的議題。沒有勞工的支持,何來2050的願景。ILO認為,在低碳轉型過程中,勞工們需要的是技職訓練、像面臨疫病期間國家所提供的社會庇護,以及像德國煤礦工人一樣享有的社會對話。

20210906-勞工.勞保.職災。(柯承惠攝)
作者指出,在台灣的凈零願景中,是否欠缺了轉型社會的最大利害關係方,勞工的必要參與?(資料照,柯承惠攝)

重新釐清台灣必須推動凈零政策的根本道理

今年年中,個人嘗以「以2050淨零排碳作為疫後台灣永續的超前部署」為題提出系列觀點,主要是覺得我國雖已開始規劃2050的淨零排碳政策,但始終不願務本談減碳之緣由、不能接軌國際氣候公約規範之現實,也未充分向國內溝通我們的真正困難所在。總是一再重複技術性的論述,既沒有2030的企圖心,對於 2050,也給不出為何必須如此的理由,這將很難讓大家聚焦擘劃出穩定可期的路徑。

換言之,我們是否應先跳脫抽象的道德論述,參考上述國際機構或組織的觀點,就下列問題來思考:

1. 到底為什麼要2050淨零?
2. 我們2030的巴黎協定目標在那裡?
3. 各工作圈的工作有那些是beyond 2030的?
4. 各部會對路徑有共識嗎?
5. 浄零的台灣效益及國際貢獻為何?
6. 民眾知道多少?

這些不易回答的問題,我們或許應該以突破點何在來思考對策,而前述本次第26屆大會的主要目標之一,完成第6條規則書之制定,及其隱含各大國際機構或組織所關切的碳定價機制,似乎應該是我們尋求解答的核心所在。

誠如WWF所言,第6條之主要作用有2;亦即在於達成NDC之目標及帶動永續投資。我國目前對於2030及2050之減碳目標,其實均談不上明確,這其中的主要原因,仍在於各部會對於減碳部門別貢獻之承諾欠缺信心,而第6條所規定之市場/非市場機制,正係用於提供政府部門從事減碳規劃過程之政策與經濟工具,這種以市場價格或永續方案為基礎的法制架構,正可用以降低減減碳本、帶動公私部門資金之投入,進而助益於2030後所需科技之開發與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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