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天專欄:陸資來台搞創投,別有用心?

2015-01-21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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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變了,追究過去的勝利打法為何不管用沒有意義。觀察北美與中國大陸近年來在新創融資的規模,許多新創企業的估值很高,卻缺乏立即的營收與現金利潤,這不見得是泡沫,而是投資思維的典範,已經從收集立刻可賺錢的「資產策略」(如放款、保單、高息股票債券等),向累積未來盈利能力的「負債策略」(如以免費手段培養用戶習慣、累積用戶數據等)轉移。任何企業的價值都來自於其商業模式持續創造自由現金流(Free Cash Flow)的能力,不論時代怎麼變遷,自由現金流仍然需要創造,但是來源不僅僅是被投資的新創團隊,而需要將投資基金與新創團隊視為一個整合企業。也就是說,傳統上將投資基金與投資標的分為主體與客體的思維,在未來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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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投基金與個別新創企業的關係不僅是投資方與被投資方的商業往來,還需建立起生態系中「互利共生」(Symbiosis)的連結,以判斷力與執行力縮短新創企業自由現金流由虧轉盈的速度,持續加強生態系的競爭力與存續力。我們不需要每項投資都賺錢,我們只需要讓賺賠的機率從一賠九逐漸改善至八二開,甚至七三開。因此,創投在初始投資時就要用打造具競爭力的系統觀點,以前瞻眼光,有紀律的小額長期投資具創新專注力與執行戰鬥力的年輕團隊,逐次組建不同的「關鍵模組」企業。有些投資可能一開始不賺錢,甚至一直賠錢,但只要這項投資有發揮其關鍵模組的作用,那就該繼續投資,長期經營。


這個戰略思維,阿里巴巴有,騰訊有小米有,獵豹有,許多過去50年來興起的跨國高科技企業、甚至成立上百年的財團(例如三井)都有。台灣不能沒有。傅盛說得對,台灣人才中英文都通,科技進步大幅降低產品推廣成本,機會「好的一塌糊塗」。台灣要在行動互聯網時代創業人才大競賽中努力追趕,就應該在策略上真正做到由下而上的年輕化與去中心化。不只球員(創業家)要年輕,教練(天使)、金主(投資人)都應該年輕,用「公司在台灣」而不是「台灣的公司」的積極心態,主場也好,客場也好,屢敗屢戰,用新思維打一場不一樣的比賽。很困難,但今天不做,明天一定會後悔。

*作者為金融市場觀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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