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爭取人權,今日迫害媒體 翁山蘇姬治下的緬甸新聞自由蕩然無存

2018-02-1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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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實質領導人翁山蘇姬(AP)

緬甸實質領導人翁山蘇姬(AP)

2012年,當時仍是軍政府掌權的緬甸解除長達半世紀的報禁,不過緬甸媒體《聯合報》2014年初揭露軍政府秘密研發化學武器,結果該報社長及記者共5人被控違反《政府機密法》遭判處10年徒刑及勞役,當時身為民權鬥士的翁山蘇姬痛斥判決「非常過分」,而現為緬甸實質領導人的翁山蘇姬,卻以相同理由,對付揭露緬甸政府軍屠殺羅興亞人村莊暴行的《路透》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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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軍屠殺羅興亞人成政府機密 《路透》2記者被捕

國際媒體《路透》2名緬甸籍記者瓦隆(Wa Lone)及吳覺梭(Kyaw Soe Oo),因報導緬甸軍方在若開邦血腥鎮壓羅興亞人,在2017年12月12日被緬甸警方「約吃飯」,《路透》緬甸辦公室主任史洛柯斯基(Antoni Slodkowski)當晚收到瓦隆寄發的簡訊,只寫著4個字:「我被逮捕」,瓦隆和吳覺梭接著音訊全無,緬甸資訊部13日晚間才說,他們2人違反《政府機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而被捕。

揭露緬甸軍方屠殺羅興亞人的《路透》記者瓦隆(AP)
揭露緬甸軍方屠殺羅興亞人的《路透》記者瓦隆(AP)

緬甸資訊部稱,瓦隆與吳覺梭非法取得「涉及若開邦安全部隊的國家安全重要文件」,並「企圖傳遞給外國機構」,此舉違反《政府機密法》,2人若被判定有罪,可能面臨最高14年徒刑,而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緬甸國務資政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卻不像4年前一樣,認為這樣逮捕記者「非常過分」,還因前美國駐聯合國大使理查森(Bill Richardson)提及此事而大動肝火。

揭露緬甸軍方屠殺羅興亞人的《路透》記者吳覺梭(AP)
揭露緬甸軍方屠殺羅興亞人的《路透》記者吳覺梭(AP)

前美國駐UN大使:翁山蘇姬只想洗白屠殺罪名

針對羅興亞人問題,翁山蘇姬成立國際顧問團,理查森獲邀擔任顧問,但理查森2018年1月26日接受《美國之音》專訪時稱,翁山蘇姬整個人大變,她所成立的國際顧問團只是為了「洗白」緬甸政府屠殺羅興亞人的罪名,且當他向翁山蘇姬提及《路透》記者被捕事件後,翁山蘇姬竟然勃然大怒,這讓理查森憤而辭去顧問職務,直批翁山蘇姬為了保住政權,不肯跟軍方爭論。

不過翁山蘇姬的發言人佐泰(Zaw Htay)說,理查森談論《路透》記者案已超出他的職權範圍,加上理查森對翁山蘇姬進行人身攻擊,且不願協助解決羅興亞人問題,因此被解除顧問職務。2017年8月底,羅興亞武裝份子「若開羅興亞救世軍」(ARSA)攻擊若開邦軍警單位,緬甸軍方隨後血腥鎮壓羅興亞人,迄今迫使近65萬名羅興亞難民逃往鄰國孟加拉,引發羅興亞人種族屠殺危機。

不讓醜事曝光 緬甸政府威脅施壓媒體

翁山蘇姬至今對所有指控一概否認,甚至為緬甸軍方說話,而瓦隆與吳覺梭的報導揭露若開邦北部因丁村的屠殺事件,該案發生於2017年9月2日,當時該村10名羅興亞人遭緬甸軍方及該村佛教徒殺害,而瓦隆及吳覺梭從村中長者那取得照片為證,包括10名羅興亞人跪著排成一排,以及他們沾滿血跡的遺體照片,而《路透》10日決定完整刊出報導內容。

緬甸《聯合報》(Unity Journal)5人在2014年被控違反《政府機密法》,遭判10年徒刑和勞役時,翁山蘇姬當時稱:「並非我不在意國安,只是依照民主制度,國安與自由必須取得平衡......當媒體報導的權利受到操控時,表示緬甸的民主改革會受到『質疑』。」國際非政府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CPJ)東南亞特派員克里斯賓(Shawn Crispin)說,緬甸政府「用盡方法封鎖新聞,不讓醜事攤在陽光下」。

緬甸民眾聲援被捕的《路透》記者(AP)
緬甸民眾聲援被捕的《路透》記者(AP)

敢批判政府就吃牢飯 至少33記者被捕

克里斯賓表示:「他們會用不違法手段要脅,封鎖進入爆出醜聞的地方的管道,讓外媒特派員難以取得簽證,並對當地媒體製造恐怖氛圍,而且發出的訊息相當明確,若敢報導具批判性的內容,就準備吃牢飯。」《美聯社》特派員突珊(Esther Htusan)就是案例之一,她在社群網站上收到死亡威脅,甚至在仰光被人跟蹤回家,而她在2017年11月底決定離開緬甸。

2015年,翁山蘇姬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NLD,全民盟)贏得大選,克里斯賓說,「這對許多緬甸媒體來說是一大希望,他們終於能夠自由報導,翁山蘇姬是他們的英雄」,但現實卻事與願違,「翁山蘇姬反而成了媒體的威脅」。由於緬甸軍政府解除報禁,開放外媒進駐,使得今日緬甸的記者人數倍增,而遭翁山蘇姬政府逮捕的記者人數也相對增加,至少有33名記者因不同法規被控犯罪。

緬甸軍方屠殺羅興亞人,緬甸實質領導人翁山蘇姬卻毫無作為(AP)
緬甸軍方屠殺羅興亞人,緬甸實質領導人翁山蘇姬卻毫無作為(AP)

多項法規箝制新聞自由 負面報導都是「假新聞」

除了《政府機密法》,還有《非法聯繫法》(Unlawful Association Act)及《電信法》(Telecommunications Law)第66條來箝制新聞自由;提倡新聞自由的緬甸當地組織「我們挺記者」(We Support Journalists)獨立研究員茂桑哈(Maung Saungkha)稱,《電信法》第66條限制表意自由,約有80人因此被抓,而全民盟在國會占多數,理應可以廢除該法規。

此外,《美聯社》先前訪問孟加拉難民營內20多名羅興亞難民,對古達平村(Gu Dar Pyin)5座亂葬崗進行系列報導,而緬甸政府隨後公布「調查報告」,駁斥《美聯社》的報導,還說被殺的是19名「恐怖分子」,且軍方「小心埋葬」他們的遺體;緬甸官媒《緬甸新光報》(Global New Light of Myanmar)更刊出社論,痛批《美聯社》「未準確報導真相而失去可信度」。

克里斯賓說:「(緬甸)政府不清楚的是如何產生專業的報導,若他們想要真相,就必須開放媒體進入任何地方,且讓媒體報導所發現的事物......但他們並沒這麼做,每個人都很清楚,除非他們這麼做,不然(政府)一切毫無可信度。」對於關於緬甸軍方屠殺迫害羅興亞人的報導,緬甸政府一律斥為「假新聞」,就連《美聯社》採訪29名羅興亞女性,報導她們遭緬甸政府軍性侵的慘事,也被緬甸政府說是「假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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