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青龍觀點:「大學自治」口號下的行政擴張與學閥霸權

2021-10-2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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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傳言兩人的學術專長並非資安但卻能長期掌握資安資源,且在如此優沃的經費條件下卻幾乎毫無成果,此非既得利益者的學閥不可為之。此番若非越級簽名明顯違反學術倫理或有偽造文書之嫌而被立委爆出,還不知這樣的學閥把持資源到底還有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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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行政擴張與學閥霸權的兩案例看來,正突顯了一個不爭的事實:「大學自治」這張保護傘實際上只保護了在大學裡的既得利益者和掌權者,對於本應因著大學自治而獲得學術自由與教學自主的教師和學生們,卻沒有受到它的實質保護作用。

或許有人會說:賦予統治者較大的權力是為了更方便事權的統一與行政的效率,這是現代民主過程的必要之惡。但如同英國政治哲學家彌爾(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所說:自由與威權的鬥爭,標誌著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對立性,為了防止統治者或政府權力的濫用,歷史走向了民主政治下的人民自治;但「人民自治」並非每個人自我管理,而是由所謂的「人民意志」來統治,這就意味著人民當中人數最多或最活躍的一群人(即多數派)來決定整個國家社會的發展,在某些情況下,它的權力濫用程度,並不比過去特定階層的統治者遜色,這也是我們現在常說的「多數人的暴力」。

為了防止「多數人的暴力」,我們必須對它設定權限,但是它已經不再是過去那個特定階級的統治者了,我們如何對它設定權限呢?對此,彌爾早在200多年前就界定了民主自治的範圍,他說:「人類無論作為個人或集體,只有出於不傷害他人這惟一目的時,才能干預任何人或人群的行動自由。」

換言之,雖然自由民主的政治社會已然成形,公共政策的決議也是由人民自治,但這些都必須建立在一個「不侵害個人權益」的前提下,因為彌爾認為「對那些只與自己個人有關的行為,他都擁有絕對的自主權」、「個人是自己身體和精神的君主」。這就是基本的人道原則啊。

大學進行著「多數人的暴力」

如今的大學自治,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校園內的各級會議雖仍打著民主自治的旗號,但已多淪為行政主政者或學閥派系所把持,進行著彌爾所說的「多數人的暴力」。但是,每當它迫及校園內每一個教職員生的主體性與自主權時,即使是大學自治,也必須受到基本人道原則的限制。這就不難理解,為何幾乎所有的校園迫害案,不論是學生受教權益、職員的勞工權益或教師的學術自主,都是以學校敗訴收場,即使它有各級審查會議的決議內容或打著大學自治的保護傘都沒用。

雖然詩人北島有言:「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而高尚卻是高尚者的墓誌銘」,但是,筆者仍相信「每個人都是自己身體和精神的主宰」,絕不容任何行政藉口和威權理由來壓迫。更何況,相較於200多年前的彌爾,現在的我們,更有了憲法和司法的保障,堅持下去,才能逆轉,讓「卑鄙成為墓碑,高尚成就典範」!

*作者為南華大學通識中心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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