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此評鑑報告,前3名依然從缺,表現較好的主要是歐洲國家,第4為瑞典、第5為英國、第6為丹麥。在表現較差部分,倒數第1為美國、倒數第2為沙烏地阿拉伯、倒數第3為伊朗、倒數第4為加拿大,台灣則為倒數第5。
台灣這些年的減碳不力當會導致許多環保團體的批評。但由於美國是最後1名,台灣政府的減碳壓力應該不大,或許還可繼續目前的步調(台灣政府不夠積極,並未把減碳當成重要政策)。
根據2021年8月世界核能協會(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的資料:瑞典目前還保有~40%的核電。同一資料顯示:1980年時瑞典政府決定逐步淘汰核電。但在2010 年 6 月,國會投票廢除了這項政策(請注意,2011年311的福島核災發生後,瑞典政府並未改變政策)。
以福島核災來反核合理嗎?
維基百科於2021-10-14在「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的網頁中,詳細描述了311福島核災的過程:由此報導可知,福島核災是因為地震引發大海嘯(達13-15公尺高),福島一廠的冷卻室因大海嘯進水而失電,因失電而無法冷卻核心,因而導致了311福島核災。
311的福島核災發生在日本,日本的地震及海嘯比台灣嚴重得多,日本過去就有很多海嘯的紀錄(海嘯的英文字tsunami即是用日語發音)。日本又是二戰時唯一吃過兩顆原子彈的國家,連它都沒放棄核電,我們為什麼要放棄?日本政府比我們笨嗎?
另外,中央大學水文與海洋科學研究所在2007-05-25的詳細貼文「終極天災:海嘯」顯示:台灣因為海底地勢的關係,不會因地震而有大海嘯;以 2006 年 12 月 26 日 發生在屏東外海的地震為例,該地震規模是 7 級,在台灣南灣僅紀錄到 40 公分的海嘯 。
該貼文的數值模擬顯示,即使台灣發生7.5級的地震,海嘯最多只會達2公尺;若發生8.0級的地震,海嘯也只會高5公尺。亦即台灣不會像福島一樣有高達13-15公尺的海嘯。因此,以「福島核災」及「地震引發大海嘯」為理由來反核者,應該是不了解全貌吧!
以核廢料無處放來反核?
以「核廢料無處存放」來反核也十分不合邏輯。因為即使現在廢核,也還是有核一、核二、核三的核廢料要存放。亦即,允許核四商轉或延長核一、核二、核三的壽命,只是使核廢料多一些而已(不是「有」與「無」的差別)。而即使現在廢核,也還是要找尋適當的方法來存放既有的核廢料。
較佳之處理核廢料的方法為:利用後進優勢由先進國家的經驗中,找到較安全、便宜的核廢料儲存地點及方式,例如在核電廠中興建核廢料的乾儲設施。而不是廢核,因為現在廢核無法解決既有之核廢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