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雄觀點:如何證明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

2021-10-24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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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沒有軍政首長因濫捕、濫殺、施行報復而遭懲處,亦即認可他們的暴行。有人以蔣在3月13日有令在先:「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意圖為蔣介石脫罪。首先這命令是在主要屠殺完成後才發出的,其次這些暴行如果不是蔣介石授意或允許,則事後蔣介石應該追究責任及糾正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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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月監察院給蔣介石的二二八正式調查報告,由院長于右任簽名,文中指出:「官警妄殺於先,民眾毆打虐殺於次,軍警枉法逞威,過度殘殺於後,至於有關違法失職之上級官吏軍警,則政黨上下雖多請懲治,而未聞懲治一人。」[38]監察院證明確實有軍警屠殺的事實,但是蔣介石却包庇他們,事後沒有任何一位軍政長官因此而被論處,沒有人因濫捕、濫殺、施行報復而遭追訴,反而大部分的將官得到奬勵及晉升。

前國民黨軍參謀總長彭孟緝。(圖/維基百科)
彭孟緝在二二八事件後,被升任台灣警備總司令。(取自維基百科)

最侮辱台灣人民的就是給陳儀記大功二次及升為浙江省主席。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晉升中將,任金防部總政治部主任兼金門縣長。彭孟緝殺人有功,記大功二次及提拔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隔年更獲頒四等雲麾勳章。抓台灣菁英的憲兵第四團長張慕陶,升憲兵東南區司令部副司令。21師師長劉雨卿則接任重慶警備司令。澎湖要塞司令史文桂升陸軍中將及台灣炮兵司令。製作名册及殺害台灣菁英的保密局台灣站長林頂立,則出任《全民日報》社長,後來改組成《聯合報》,並任發行人。蔣介石認為,他們殺台灣人都建了大功,亦即蔣介石須為他們的罪行負責。

把台灣當成戰利品、輕視台灣人

8.蔣介石身為主席,應承當中國國民黨的眾多惡行。當年是訓政時期,以黨領政及以黨領軍。因之,二二八前後台灣的政治腐敗、官吏貪污及經濟崩潰完全是國民黨的責任。軍隊是國民革命軍,亦即黨軍。

在1947年非戰爭時期,短短3個月內,共約1.8萬至2.8萬的台灣人為黨軍殺害,這些也都是國民黨的責任。在那封3月12日中統局的情報還有一段:「台省黨部調統室曾建議警備部,應乘時消滅歹徒,並將名冊送去。警備部10日晚起開始行動,肅清市內奸徒。」這個情報敍述,國民黨台灣省黨部製作名冊,命令警備司令部乘機逮捕及謀殺台灣菁英。

吳濁流在《台灣連翹》記載,當年出任國民黨新竹黨部主任委員的彭德在1973年底透露說:「被捕的黑名單上台灣人200多名,……是從重慶回來的半山幹的,他們是劉啓光、林頂立、游彌堅、連震東、黄朝琴等人。」也注說:「只因這份黑名單,悲劇的歷史上演了,美麗的福爾摩沙為此流血。」[39]因為國民黨知道那是非法謀殺,所以要滅屍,也要否認有逮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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