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雄觀點:如何證明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

2021-10-24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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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對台灣的功過,常因分析者政治立場,而出現不同的評價。

蔣介石對台灣的功過,常因分析者政治立場,而出現不同的評價。

文化部長李永得於2021年9月13日上廣播節目表示,中正紀念堂是要處理,但應具備「歷史評價的完備」及「法治程序的完備」。李永得認為,蔣介石的功過大家見仁見智,但無論什麼樣的評價,都應該經過司法途徑,才能作為公權力執行的依據。這是接續他在1月20日所言:「現在抗議者立場稍趨向溫和,不主張拆館與拆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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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得知道走司法程序,可能10年官司也打不完,而促轉會到明年5月就要結束。用這種拖延方式就可以留下中正紀念堂內的黑銅像。

20210920-文化部長李永得20日出席「史明文物館」開幕式。(柯承惠攝)
李永得認為,蔣介石的功過大家見仁見智,但無論什麼樣的評價,都應該經過司法途徑,才能作為公權力執行的依據。(資料照,柯承惠攝)

9月23日在寳島聯播網,李永得又認為蔣介石的歷史性貢獻在於讓台灣免被中國共產黨統治。實在不知所云。如果沒有被中國人唾棄、逃難來台灣的蔣介石軍隊,台灣就和很多國家一樣,經由民族自決而獨立了。台灣是倚賴美國第七艦隊保護的,不是蔣介石的功勞。就是有功,蔣介石在二二八應負的責任仍不會消減。

非要司法審判,而要還原歷史真相

轉型正義是總統蔡英文第一任就職演說,宣示要完成的重大工作。促轉條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必須做的主要事項是: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等。

寫歷史不是司法問題。司法程序是要定罪,亦即鞭屍,筆者是二二八遺屬,也不期望如此。我們要的是還原歷史真相,把這一段慘痛的歷史記下來,讓後代的台灣人記取教訓。我們也希望轉型正義工作早日完成,譲台灣社會可以和解,往前邁進。

李永得也提到對蔣介石「歷史評價的完備」。本文將詳列在二二八慘案期間,蔣介石本人非常多的作為及言詞,來確定他的責任,並給予評價。

令陳儀「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

1.嚴厲要求陳儀,對群眾格殺勿論,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二二八發生前不久,1947年2月10日蔣介石就已下令陳儀:「據報共黨份子已潛入台灣漸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勿令其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台灣不比內地,軍政長官自可權宜處置也。」〔1〕意思是陳儀可以胡作非為,但不准放過一個共產黨徒。

2月28日陳儀宣布臨時戒嚴,也電告蔣群眾示威的情況。陳儀的侍衛舒桃那時專責文件收發,於1995年3月2日作證說,隔天蔣介石立即回電,命令陳儀「格殺勿論」及「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2〕。台灣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在1992年接受賴澤涵訪問時說:「當時的局勢雖然有點亂,但只要依照先總統蔣公的指示辦理,執行起來就沒有什麼困難。」[3]證明他們殺台灣人,都是依照蔣介石的指示來做的。

不過,蔣介石這種「格殺勿論」的殘暴方式,並非無前例可循,試看1936年西安事變前,中國的愛國學生在西安市示威請願時,張學良替學生向蔣介石請命,蔣介石卻怒斥道「對於那些青年,除了用槍打,是沒有辦法的。」〔4〕

不察台灣人抗爭原委,直接調兵來台

2.誤解台灣當時的實情,不聽勸阻。2月28日蔣介石在日記反省中寫道「台灣暴民乘國軍離後,政府武力空虛之機,發動全省暴動,此實不測之禍亂,是亦人事不臧,公俠(陳儀)疏忽無智所致也。」3月1日的日記也說:「其暴動地區已漸擴大,以軍隊調離台灣是亦一重要原因也。」〔5〕

不察台灣人抗爭的原委,軍人蔣介石的直覺反應就是即刻於3月3日下令昆山的駐軍開赴台灣及於3月5日調21師來台灣。[6]根據「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蔣介石在3月5日大舉派兵的原因是:「台灣事件已演變至叛國及奪取政權階段。」[7]蔣介石認為台灣人民要求改革及抗議貪腐是意圖脫離中國、背叛中國的舉動,這種草率與錯誤的判斷,促使他對台灣進行無情的屠殺。蔣介石於3月7日的日記:「此時共匪組織尚未深入,或易為力」及「台民初附,久受日寇奴化,遺忘祖國,故皆畏威而不懷德也。」[8]蔣介石也就大殺一番,給台灣人下馬威了。

3月10日蔣介石在總理紀念周上的公開談話,將二二八歸咎於「昔被日本徵兵調往南洋一帶作戰之台胞,其中一部分為共產黨員」,並說他決定派兵來台是因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提出「無理要求」。[9]這是蔣介石自欺欺人,編造出兵的理由,因為處理委員會到3月7日才提出42條要求,而且他自己也承認台灣當年幾乎沒有共產黨組織。

值得注意的是3月4日中央社報導:「今日台北市秩序全部恢復,全市商店開門營業。台省以及外省同胞,熙熙攘攘,面帶笑容。戲院及電影院均已營業,菜市、米市最形擁擠。」台灣新生報也說,在3月5日除了嘉義以外,台北、台中、彰化、台南、花蓮等地都已恢復秩序及商店開市。台灣人怎能料到,過不了幾天,蔣介石派大軍來報復屠殺呢?

3月6日台灣省全體參政員緊急上電蔣介石,勿用武力彈壓,以免事態擴大。[10]3月6日監委邱念台也致電于右任謂:「希寛大處置,藉消萌孽以防離間。」[11]3月6日晚,美國大使司徒雷登找蔣介石談台灣情勢,希望和平處理。在中國上海、天津、南京等地的台灣相關社團以及台灣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等,都向中央一再呼籲,不要派兵來台灣,赦免參與民眾。

司徒雷登。(取自維基百科)
司徒雷登要求蔣介石寬大處理二二八事件。(資料照,取自維基百科)

3月7日蔣介石却特別電告陳儀:「台灣政治建設促進會由外國領事館轉余一電,其間有請勿派兵來台,否則情勢必更嚴重云。余置之不理,此必反動份子在外國領館製造恐怖所演成。」[12〕可見蔣介石剛愎自用,不聽勸阻,執意武力鎮壓,教訓台灣人。

蔣介石的細膩指揮,證明他主導派兵來台

3.派大軍鎮壓,對台灣民眾展開報復行動。3月3日蔣介石立即命令江蘇崑山的駐軍「開台平亂」,且於3月5日通知陳儀:「已派步兵一團並派憲兵一營,勿念。」[13]依照蔣介石的指示,參謀總長陳誠也在3月5日報告:「已令21師劉師長率師部及146旅之1個團即開基隆」、「著憲兵第4團駐福州之第3營即開台灣歸制」及「著憲兵21團駐福州之1個營即開基隆」。[14]蔣介石更於3月8、9日連續兩天召見21師師長劉雨卿,親自指導如何鎮壓台灣人。[15]

3月9日下午劉雨卿由南京乘專機飛台灣,旋即晉見陳儀,轉達蔣介石必須「面詳一切」的交待,很可能是鎮壓的秘密指令。[16]3月8日蔣電告陳儀「今日情勢如何,無時不念,望每日詳報。茲已派海軍兩艘來基隆,約9、10各日分期到達,21師第2個團定明9日由滬出發。」蔣介石同日又詳細指示陳儀:「各處倉庫所存械彈約有幾何,請詳報。與其為暴徒奪取,不如從速燒燬。此時應先作控制台北、基隆二地之交通、通信,與固守待援之準備。台南則固守高雄與左營,勿失為要。日內即有運輸登陸艇二艘駛台,可派其作沿海各口岸聯絡及運輸之用。基隆與台北情況,每日朝、午、夕作三次報告為要。」[17]。

陳儀,1945 年時任台灣省行政長官。(黨史館提供)
陳儀,1945 年時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國民黨黨史館提供)

由蔣介石的細膩指揮,足見是他主導這次派兵來台灣的軍事運作。3月9日上午,陳儀根據蔣的電令:「斷然戒嚴,制止動亂」,在21師抵台後,再次宣布戒嚴,軍、警、特展開無情的屠殺。[18]

林木順在隔年2月,把當時二二八的情況記錄在「台灣二月革命」一書。他見證,由中國來的士兵們竟然說:「上頭准許我們來殺他們,這幾天來,殺得真痛快!還得再殺,殺光了,看他們還能造反不成?」如果不是蔣介石的命令,沒有將官敢縱容他的部屬如此亂來。3月27日抵達台灣調查的監察委員邱念台,在4月11日給院長于右任的報告也證明:「3月8日以後,軍警擴大屠殺。」[19]邱念台實地調查,發現非常多台灣人無辜受害,就把二二八定調為「屠殺」了。

3月12日中統局報給蔣介石的情報指出:「9、10兩日國軍絡續開到,警察及警備部軍士即施行報復手段,毆打及拘捕暴徒,台民恐慌異常。」[20]大軍展開報復行動,在基隆還沒上岸就用機關槍掃射,浮屍遍佈基隆港,殺向台北,及繼續往南挺進,台灣人非常恐慌。除了在台中及嘉義有小規模衝突外,黨軍沒有遇到有組織的抵抗,卻報復性地胡亂殺人,把台灣民眾當成敵人。

蔣介石看到這份情報,擔心黨軍的「報復手段」會遭受指責,也就於3月13日電令陳儀:「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但這是馬後炮,裝腔作勢而已,因為主要的屠殺已完成了。[21]黨軍的軍紀非常不好,很多這種治軍的吩咐,不被軍頭們所重視。

到了3月31日,蔣介石得意地在日記中說:「台灣全省各都市為暴徒共匪脅制,叛亂情勢嚴重已極,竟能如計處理,次第平服。」〔22〕顕然成功地依照蔣介石的計謀進行殺戮,令台灣人再也不敢造反。蔣介石在3月10日送急電給陳儀:「聞21師第1個團已到台北,未接報告,甚念。昨、今二日情勢與部隊到達後之處理方法,希隨時詳報。」〔23〕顯然陳儀指揮軍隊太忙,沒有送出報告。

不過蔣介石竟然預知會殺死很多台灣人,需要慰間,所以在3月8、9日間早就指派國防部長白崇禧來台灣宣慰。3月17日白崇禧來到台灣,當晚白崇禧的廣播一開始就說:「奉蔣主席的命令宣慰台灣,對此次遇難同胞,代表宣慰。」[24]蔣介石本人在3月間也對台灣廣播,保證:「各縣市長提前民選、未民選前盡量登用本省人士。」及「與此次事變有關之人員,除共黨煽惑暴動者外,一律從寛免就。」〔25〕

白崇禧宣慰台灣期間,與原住民第一位西醫南志信(左)、卑南族大頭目馬智禮(右)合影。(作者提供)
白崇禧宣慰台灣期間,與原住民第一位西醫南志信(左)、卑南族大頭目馬智禮(右)合影。(廖彥博提供)

事實上,蔣介石的話並沒兌現,只是欺騙台灣人而已。蔣介石兼全國綏靖區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而白崇禧任副主任委員。白崇禧來台的主要工作是督導21師的運作,立即在3月20日上午10時召開軍事會議,由陳儀、柯遠芬、葛敬恩、冷欣、吳石、郝中和、何孝元等軍事長官參加。[26]

白崇禧下令把台灣分成7個綏靖區、派任7個司令官及推動清鄉。陳儀雖已在3月17日正式向蔣介石請辭,仍得依照白崇禧的指令,20日當天下午立即對外宣布,設立綏靖區,並於隔天起實施嚴厲的清鄉。黨軍以互保連坐制度為威脅,地毯式地追殺參與二二八或涉嫌共黨的人,羅織殺害更多的台灣人。

其慘況可參照3月27日中統局長葉秀峰的情報:「陳長官善後處置仍採高壓政策,凡稍涉事變嫌疑者每加毒殺,被害者已有四、五十人,對青年學生妄殺尤多,致使人心惶惑社會益形不安。」[27]21師的報告說:從3月8日登陸至31日,共用約20萬發子彈、1200顆手榴彈及700發砲彈。[28]

這麼多的槍彈打在台灣人的身上,死傷當然難以計數。行政院二二八基金會所完成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估計共約1.8萬至2.8萬的台灣人在二二八受害。〔29〕白崇禧1947年4月6日的報告書竟然謊稱台灣只死了304人,顯然蔣介石獨裁政權企圖隱瞞屠殺的事實。[30]

陳誠反對白崇禧用軍法審理

4.認可陳儀在台灣的暴行。3月7日陳儀報告蔣介石:「目前我因限於武力,十分容忍,21師到達後,當收斧亂之效。」[31]陳儀已明言,在21師到達後,要屠殺報復了。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李翼中也證明,陳儀「大動殺機」。[32]國民黨第6屆三中全會很快在3月22日決議,將陳儀「撤職查辦」。

然而蔣介石不只認定陳儀不必負責,還出言辯護其「善盡職守」,甚至以「鎮壓叛亂異常出力」記大功二次給予嘉獎。後來在輿論壓力下,不得不將陳儀撤職,不過旋升任為浙江省主席。〔33〕顕然陳儀所作所爲都符合蔣介石的心意,亦即蔣介石須擔負陳儀的罪責。後來陳儀要投共,而被蔣介石處死,竟然有人說,殺陳儀是蔣介石為台灣人報仇。

5.認可白崇禧違法下令以軍法處死台灣菁英。在1948年2月25日白崇禧給蔣介石的報告,自己承認說:「當職奉命赴台宣慰時,該省警備總司令部請對暴亂案內人犯,暫由軍法審判以資鎮懾。經職一再權衡,……准如所請,將暴亂案內人犯得依《戒嚴法》第九條規定,自行審理。」[34]

21師登陸後,陳儀就開始大量逮捕台灣菁英,並在3月11日及13日把已逮捕的名單呈送蔣介石。到3月17日白崇禧抵達台灣,陳儀及柯遠芬立即向他請示,要如何處置這些人。白崇禧為了「鎮懾」(鎮壓及嚇死)台灣人,因此下令用「軍法自行審理」。那時候軍方的認知是,軍法自行審理就可隨意處死犯人。

對此,參謀總長陳誠極不贊同,早在1947年6月16日送簽呈給蔣介石:「該省前次事變情形,似僅合於《戒嚴法》第14條之規定,應交由司法機關審判。惟據該部電稱,係遵照本部部長蒞台時所頒,該省在戒嚴期內准予適用《戒嚴法》第9條之命令辦理。」蔣介石的幕僚也提醒說:「惟台灣並非接戰地域,自無適用此項條文之餘地。且同法第14條又明白規定,國內遇有非常事變對於某一地域施行戒嚴時,在該戒嚴地域內不得侵害司法機關之職權。」[35]蔣介石接受白崇禧的違法殺害台灣菁英,不予申斥或處分,意即蔣介石要負起這些責任。

參與事件者事後都加官晉爵

6.隱瞞逮捕施江南醫師,即為謀殺台灣菁英的共謀。施江南醫師發起民間募款,接濟滯留南洋的台籍兵返回故鄉,很得大家的欽佩。施江南於3月11日被軍人逮捕,不知下落。施江南的大女兒於5月13日寫了一封以「北一女中學生施玲玉」具名的陳情書給蔣介石。蔣介石經由其參軍處回覆說:「因時過境遷,經派員多方偵查毫無結果。復查本部案卷內,並無受理施江南案件,所屬各綏靖區及憲警機關查報拘捕暴亂人犯,亦無施江南其人。且查事變起至3月15期間,全省陷於混亂狀態,奸黨暴徒仇殺狙擊無法防制。」[36]

在台聲望僅次於杜聰明的施江南醫生
在台聲望僅次於杜聰明的施江南醫生。

事實上,3月11日及13日陳儀送給蔣介石的兩份已逮捕人犯名單上都有施江南的名字,怎可欺騙「並無受理施江南案件」,還把謀殺的責任推給「奸黨暴徒」呢?顕然蔣介石知道是非法逮捕,所以必須遮掩,可見蔣介石是共謀。[37]

7.沒有軍政首長因濫捕、濫殺、施行報復而遭懲處,亦即認可他們的暴行。有人以蔣在3月13日有令在先:「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意圖為蔣介石脫罪。首先這命令是在主要屠殺完成後才發出的,其次這些暴行如果不是蔣介石授意或允許,則事後蔣介石應該追究責任及糾正過失。

1948年1月監察院給蔣介石的二二八正式調查報告,由院長于右任簽名,文中指出:「官警妄殺於先,民眾毆打虐殺於次,軍警枉法逞威,過度殘殺於後,至於有關違法失職之上級官吏軍警,則政黨上下雖多請懲治,而未聞懲治一人。」[38]監察院證明確實有軍警屠殺的事實,但是蔣介石却包庇他們,事後沒有任何一位軍政長官因此而被論處,沒有人因濫捕、濫殺、施行報復而遭追訴,反而大部分的將官得到奬勵及晉升。

前國民黨軍參謀總長彭孟緝。(圖/維基百科)
彭孟緝在二二八事件後,被升任台灣警備總司令。(取自維基百科)

最侮辱台灣人民的就是給陳儀記大功二次及升為浙江省主席。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晉升中將,任金防部總政治部主任兼金門縣長。彭孟緝殺人有功,記大功二次及提拔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隔年更獲頒四等雲麾勳章。抓台灣菁英的憲兵第四團長張慕陶,升憲兵東南區司令部副司令。21師師長劉雨卿則接任重慶警備司令。澎湖要塞司令史文桂升陸軍中將及台灣炮兵司令。製作名册及殺害台灣菁英的保密局台灣站長林頂立,則出任《全民日報》社長,後來改組成《聯合報》,並任發行人。蔣介石認為,他們殺台灣人都建了大功,亦即蔣介石須為他們的罪行負責。

把台灣當成戰利品、輕視台灣人

8.蔣介石身為主席,應承當中國國民黨的眾多惡行。當年是訓政時期,以黨領政及以黨領軍。因之,二二八前後台灣的政治腐敗、官吏貪污及經濟崩潰完全是國民黨的責任。軍隊是國民革命軍,亦即黨軍。

在1947年非戰爭時期,短短3個月內,共約1.8萬至2.8萬的台灣人為黨軍殺害,這些也都是國民黨的責任。在那封3月12日中統局的情報還有一段:「台省黨部調統室曾建議警備部,應乘時消滅歹徒,並將名冊送去。警備部10日晚起開始行動,肅清市內奸徒。」這個情報敍述,國民黨台灣省黨部製作名冊,命令警備司令部乘機逮捕及謀殺台灣菁英。

吳濁流在《台灣連翹》記載,當年出任國民黨新竹黨部主任委員的彭德在1973年底透露說:「被捕的黑名單上台灣人200多名,……是從重慶回來的半山幹的,他們是劉啓光、林頂立、游彌堅、連震東、黄朝琴等人。」也注說:「只因這份黑名單,悲劇的歷史上演了,美麗的福爾摩沙為此流血。」[39]因為國民黨知道那是非法謀殺,所以要滅屍,也要否認有逮捕人。

1947年3月21日駐台北的英國領事丁果(G.M. Tingle)報給南京英國大使館的電文:「政府不遺餘力追尋並殺害領袖人物,……殺人如麻的目的,是使福爾摩沙人不再有未來的領袖。」〔40〕足證國民黨有計畫地謀殺非常多台籍菁英。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李翼中在3月4日約見蔣渭川,跟他說:「為今之計,惟有籲請中央,然後臨之以威、綏之以德,自可速平而免糜爛。」[41]可能蔣介石接受他的建議,而大舉派兵威嚇台灣人。

9.把台灣當成次殖民地。不像中國其他地區成立省政府,蔣介石在台灣竟設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集行政、立法、司法、軍事於一身的集權式統治。陳儀後來曾經為這種備受詬病的新殖民體制辯稱說:「人家攻擊我在台灣不該實行政治建制和經濟建制的特殊化,其實這是主席[指蔣介石]交代我的兩項根本政策。」[42]

由於蔣介石把台灣當成戰利品及輕視台灣人,故採用這種不民主的新殖民體制。官員和軍警踐踏司法、干預案件,甚至有警察包圍檢察官及對法警開槍等無法無天的行為。〔43〕蔣介石更從台灣大量搜括物資到中國,支援國共內戰,導致物價飛漲,民不聊生。當時的情況比日治時代糟糕很多,蔣介石是難辭其咎的。台灣民智已開,期待言論自由和政治民主。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的42條要求,主要是爭取地方自治及由台灣人治理台灣。沒想到回歸祖國變成次殖民地,當然民怨沖天,導致二二八的衝突。

蔣介石為國民政府主席及中國國民黨主席,是最高領導人,掌握黨、政、軍、特大權,唯有他才能決定派兵來台,也唯有他的授權,陳儀等人才敢胡作非為,也唯有他的指示,軍隊才會任意殺人、不用經過審判、槍殺無辜,且事件之後,相關軍政首長沒有人受到懲處,反而晉升。蔣介石顯然已先知道,援軍一到,就會展開屠殺,所以在3月8、9日間就預先指派白崇禧來台灣宣慰。

由以上這麼多史實,可見蔣介石對事件介入程度極深、干預層面極廣、而且一再欺騙,足證「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應負最大責任。在總統府前面中正紀念堂內的黑銅像是公然表揚二二八慘案的元凶,極端侮辱台灣人,公義何在?

[1]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57。
〔2]《自由時報》1995年3月3日。
[3]賴澤涵總主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
〔4〕李筱峰著〈蔣介石與二二八事件兼論其責任問題〉,刊於李筱峰網站。
〔5〕 蔣介石日記1947年2月28日及3月1日。
〔6〕 行政院二二八基金會所發行「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167。
[7]秦孝儀編纂的《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
[8]陳儀深文〈蔣介石日記與二二八責任〉,刊於台灣日報2008年9月12日。
[9]中正文教基金會編《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
[10]《民報》1947年3月7日。
〔l1〕 行政院二二八基金會《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121。
[12〕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94。
[13]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70。
[14]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68。
[15]陳儀深文〈蔣介石日記與二二八責任〉,刊於《台灣日報》2008年9月12日。
[16]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106。
[17]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105、107。
[18]國史館《蔣中正致杜胡宗南繼承等手令登記簿》,頁39。
[19]陳儀深文〈是報復屠殺 不是官逼民反〉, 刊於自由時報2007年1月23日。
[20]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146。
[21]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163。
〔22〕蔣介石日記1947年3月31日。
〔23〕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134。
[24]白先勇等著《白崇禧與二二八》,頁43、65。
〔25〕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181。
[26]《台灣新生報》1947年3月21日。
[27]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230。
[28]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一),頁225。
[29]行政院二二八基金會《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73。
[30]白先勇等著「白崇禧與二二八」,頁363。
[31]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92。
[32]李翼中所著《帽簷述事》。
〔33〕李筱峰文〈蔣介石與二二八事件 兼論其責任問題〉,刊於李筱峰網站。
[34]「大溪檔案」,頁539。
[35]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352。
[36]張炎憲等採訪《台北南港二二八》,頁117。
[37]王克雄等編《期待明天的人-二二八消失的檢察官王育霖》,頁292。
[38]陳儀深在國史館《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新書發表會所言,見自由時報2017年2月24日。
[39]吳濁流著《台灣連翹》。
[40]黃惠君著《激越與死滅》,頁211。
[41]李翼中著《帽簷述事》。
〔42〕 何漢文著〈台灣二二八起義前因〉,收錄於《二二八起義資料集》上册。
〔43〕 薛化元文〈二二八事件70週年與轉型正義的省恩〉,發表於想想論壇2017年3月2日。

*作者為美國台灣研究院的發起人之一、美國二二八教育基金會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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