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學院爭議多,高教工會批:怡盛保全入主,將公產當私產

2018-02-0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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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私設內簽干預校務違反私校法

亞太師生指出,黃平璋上任以來,自設內簽,所有簽呈及經費校長簽核後,需再經保全公司秘書李岱容及經理潘睿彬批閱,再經其親自簽名核可,視校長職權於無物,直接干涉校務,更為個人官司云支學生事務處經費,導致校務行政無法運作,已違反《私立學校法》第25條、第29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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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師生表示,怡盛公司公然將校產用於和自身集團採購,顯然違反《私校法》第81條規定:「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創辦人、董事、監察人、清算人、校長、職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執行職務時,有利益衝突者,應自行迴避,並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謀其本人或第三人之不正當利益。」主管機關教育部應立刻按《私校法》第25條聲請解散亞太董事會,回歸公益董事治校,以維護師生權益與社會公益。

亞太訴求教育部應確保學生受教權、解散亞太董事會

亞太師生也對教育部提出3項訴求,第一是應確保所有亞太學生於原校安心畢業之權利,不得被要求或施壓轉學。對過去亞太董事會剝奪學生就學權益、逼迫施壓學生轉學,導致學生失學、既有學分無法完整抵免、增加額外交通與住宿費用…等狀況,教育部應命亞太董事會予以賠償,董事個人並應負連帶責任。

第二,對亞太學院長期違反《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與《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4項違法扣減教職員薪給,教育部應立即介入或召集會議,命亞太學院償還全數積欠薪給。

第三,對怡盛保全公司以買賣入主亞太董事會且屢有不正辦學、圖謀校產之情事,教育部應按《私校法》第25條向法院聲請解散現有董事會、回歸公益董事治理,以保障師生權益與維護社會公益。

黃平璋辭職聲明:並不虧欠教職員任何薪資與廠商貨款

黃平璋則於辭職時發表聲明指出,處理完教育部所有的指示事項後,並不虧欠教職員任何薪資與廠商貨款下,宣布「辭去亞太董事長一職並同時辭去亞太董事」,已竭盡全力,無奈外界誤解甚深,無法再一起協力共創亞太的新未來。以下是聲明全文:

我本將心托明月 奈何明月照溝渠 無欲則剛 不如歸去

2016年在因緣際會下,本人得知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因受少子化影響,由上萬名學生遽降至二千人不到的學生人數,且學校財務狀況入不敷出,基於對教育的夢想與熱忱,決定受邀捐助1.5億金額入主學校董事會進行改革,以期能對社會與教育有所貢獻,原本滿懷熱情在2016年9月7日正式擔任董事長,也積極準備大力改革,但接任後卻面臨少數對學校改革方向不同的教師對本人展開一連串莫須有的指控,本人一向與人為善,亦認為公道自在人心,事實勝於雄辯,非但沒有隨之起舞,同時也對於公益董事時期所留下研究費打折的法律爭議〝概括承受〞,本人自從接任董事長以來,除了付出與捐助,從沒有想從學校取得任何好處的想法與行為,董事會運作也是嚴遵法律規範,或許本人來自企業,對於教育領域並不孰悉,在改革方式上與部分的教師利益衝突,故遭到了這些莫須有的指控,因為是莫須有,所以本人非常心安理得,以下本人簡要的把接任董事長以來幾項重要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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