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年之隔, 蒙古帝國和美利堅合眾國有什麼關連:《征服者與眾神》選摘(1)

2018-03-22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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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朋認定歐洲在宗教自由的確立上提不出足堪效法的典範。在論羅馬人的最後一冊裡,他大膽斷言,『成吉思汗的宗教最值得我們讚嘆』。吉朋解釋道,在蒙古人的營地裡,不同宗教『自由且和諧』的並存。」(示意圖,澎湃新聞提供)

「吉朋認定歐洲在宗教自由的確立上提不出足堪效法的典範。在論羅馬人的最後一冊裡,他大膽斷言,『成吉思汗的宗教最值得我們讚嘆』。吉朋解釋道,在蒙古人的營地裡,不同宗教『自由且和諧』的並存。」(示意圖,澎湃新聞提供)

一七八七年初夏某個夜晚,英國史學家愛德華.吉朋坐在他位於洛桑的避暑房子裡。他遠離塵囂,隱居此屋,以完成他論羅馬帝國的皇皇六大冊的最後一冊。這套巨著論及二十五個王朝的一百七十個皇帝,從西元前四四年三月十五日尤利烏斯.凱撒遇刺身亡到一四五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君士坦丁十一世抵禦突厥人進攻時陣亡,前後長達一千五百年,涵蓋歐亞非三洲。不管是當時還是現在,吉朋對帝國與皇帝的瞭解都是其他學者所不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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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項為期十五年的著書工程接近尾聲時,隨著他的注意力從地中海地區的諸帝國,轉移到新誕生於大西洋彼岸且注定要承接羅馬帝國大業的美國身上,他開始關注未來,而且對未來的關注之情,絲毫不下於他對過去的關注。吉朋對權力與宗教的關係常遭誤用一事很感興趣,於是對美國就宗教在社會、公共生活、政治裡的地位所展開的激烈辯論,一直密切關注其發展。他就讀過牛津大學,而這些年輕的美國反英人士,有一些也在牛津求過學。他清楚他們的理想有多激進,清楚那些理想的體現有多困難。哲學家有時費心思考宗教自由的理想,但沒人知道如何打造一個體現該理想的社會,或打造一個制訂法律來促成宗教寬容的社會。以湯瑪斯.傑佛遜為首的美國人選擇讓公民擁有徹底的宗教自由和完全的政教分離。

在歐陸所受的教育和國會議員的經歷,讓吉朋對權力與宗教的錯綜複雜關係有了深入的瞭解。他從知性和心靈的角度探索世上諸多宗教,他的人生走過天主教徒、新教徒、自然神論者的不同階段。在探討羅馬帝國和歐洲根基的歷史巨著中,他仔細探察了宗教趨勢與宗教迫害的消長,覺得其中沒多少可取之處。經過一輩子的鑽研,他推斷在政治和上帝這方面,有個統治者凌駕其他所有統治者:成吉思汗。

成吉思汗像。
「經過一輩子的鑽研,他推斷在政治和上帝這方面,有個統治者凌駕其他所有統治者:成吉思汗。」

更早年,吉朋撰寫他那部歷史大作的頭幾冊時,流露了他對匈人、突厥人、蒙古人的偏見,極度反感於他們的殘暴,表露了對這些民族之領袖(包括匈人阿提拉和成吉思汗)的些許輕蔑。但隨著年紀更長,學養成熟,他在這些所謂的野蠻人身上,比在文明開化的歐洲統治者身上,看到更多可取之處。他寫道,羅馬皇帝滿腔「熱情但無德」,斥責他們在政治上和精神上都無領導人風範。他指摘羅馬人的殘暴無度,說他們先是迫害基督徒,然後自己成為基督徒,轉而迫害其他所有宗教的教徒。

潛心探究過西方史之後,吉朋認定歐洲在宗教自由的確立上提不出足堪效法的典範。在論羅馬人的最後一冊裡,他大膽斷言,「成吉思汗的宗教最值得我們讚嘆」。吉朋解釋道,在蒙古人的營地裡,不同宗教「自由且和諧」的並存。只要它們遵守大札撒(Ikh Yasa),即「大法」,成吉思汗即尊重「最水火不容之諸教派的先知和教主」的權利。相對的,歐洲的歷史往往受到宗教狂熱份子左右,那些人「以殘酷行徑捍衛一派胡言」,「可能驚訝於一位野蠻人所立下的榜樣──比哲學教訓先著一鞭,透過他的法律建立一套講究純粹有神論和完全寬容異己的制度。」

過去,只有少數歐洲學者有機會品評吉朋的立論,因為他的所有著作曾在歐陸許多地方被禁。天主教會把他的名字和書名列入《禁書目錄》(Index Librorum Prohibitorum),使而使閱讀或印刷他的著作成為違反宗教戒律的罪,在許多國家成為法定的罪。他的觀念太激進,他的著作長期被列入這份禁書目錄,直到一九六六年教會廢除此目錄,才得到平反。

吉朋探討成吉思汗的一生時,插進一個具挑釁意味的小注釋,認為成吉思汗與歐洲哲學的寬容觀和新興國家美國的宗教自由有關連。吉朋寫道,「成吉思汗與洛克先生兩人的宗教法或許有個不謀而合之處」,且具體指出約翰.洛克在卡羅來納基本憲章(Fundamental Constitutions of Carolina)裡的烏托邦式願景。這份憲章是洛克於一六六九年為其雇主安東尼.庫珀(Anthony Cooper)勛爵所寫,作為治理維吉尼亞殖民地南邊新取得的北美洲土地的依據。

我是在撰寫《成吉思汗與現代世界的形成》這本談蒙古帝國的書時,首度讀到吉朋的精闢觀點。在吉朋的著作裡,這個小小的注釋只是他一百五十萬字世界史大作裡的大約八千個注釋的其中之一,但這個注釋裡的看法深印我的腦海。吉朋是唯一認為成吉思汗與我的南卡羅來納州家鄉有關連的歷史學家。那時,我覺得這個看法令人激賞,但不可信。我很想相信吉朋的看法,但即使是敬佩成吉思汗且熱愛所有蒙古事物的我,那時都覺得這看法似乎太牽強。一二○六年蒙古帝國的創立和將近六百年後美利堅合眾國的創立,兩者能有什麼關連?還有哪個學者認真看待這看法?我找不到。不過,這份關連雖然薄弱,我不能置之不理。為求心安,我決定找出證據來支持或駁斥吉朋的主張。體現在美國憲法而倍受看重的西方宗教自由法源於亞洲?它不只是啟蒙運動哲學家的遺產,還是一名不識之無的中世紀戰士的遺產?

那時我不知道這趟尋索答案之旅一走就超過十二年。我受了吉朋書中一個小注釋啟發而開始撰寫此書,結果完成此書所花的時間,竟幾乎和吉朋寫完他《羅馬帝國衰亡史》皇皇六大冊一樣久。

吉朋認知到追求宗教自由一事在歐洲思想和社會裡有牢固的基礎,但在如何把這項追求化為法律這點上,哲學家、理想主義者、宗教異議人士、政治人士各執一詞。人得先相信上帝的存在才有資格享有這樣的自由?該有個受政府控制的國教?宗教自由是個人權利,還是只有國教會才配享有的權利?個人不願歸屬任何宗教,仍具有公民身分嗎?當時,欲打造寬容法的種種作為,大部分聚焦於幾種基督教教會。它們談到信徒時,把他們化約為擁有共同信仰的社群的一員,未考慮到個人能不能自主決定要不要歸屬哪個宗教團體。

《征服者與眾神》書封。(時報出版)
《征服者與眾神》書封。(時報出版)

*作者為紐約時報暢銷作家,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人類學博士,蒙古國成吉思汗學院的榮譽人文博士,現任美國明尼蘇達州馬卡勒斯特學院德威特.華勒斯人類學講座教授和成吉思汗學院的榮譽教職。本文選自作者新著三部曲之三《征服者與眾神:成吉思汗如何為蒙古帝國開創盛世》(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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