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鵬觀點:潛艦國造能否達成未來作戰需求和效益?

2021-09-2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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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建立潛艦必要性與潛艦國造作戰效益

假設未來台海制海爭奪權之戰,中國將採取距止外力介入,企圖快速掌握制海權,營造大規模登陸之契機,達成「速戰速決」的戰略目標,而台灣近年也逐漸有「首戰即決戰」之體認,因此推估假設在重層攔截部署下,每一艘潛艦均能成功與敵遭遇且進行攻擊之機會只有一次;不過若攻擊對象為海上運輸的商、油船與陸地近岸目標則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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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以武力奪取台灣可能的作戰階段與層次及台灣之因應作為。(王志鵬依據台灣國防部《2009年國防報告書》,頁64至66;《2011年國防報告書》,頁67至68頁與《新台灣國策智庫》2011年8月出版之〈國防政策〉,頁42至46,綜整中國攻台特性繪製)
中國以武力奪取台灣可能的作戰階段與層次及台灣之因應作為。(王志鵬依據台灣國防部《2009年國防報告書》,頁64至66;《2011年國防報告書》,頁67至68頁與《新台灣國策智庫》2011年8月出版之〈國防政策〉,頁42至46,綜整中國攻台特性繪製)

另外以台灣現行劍龍級潛艦具有6具魚雷管,而未來假設能獲得德國設計之8具魚雷管潛艦,潛艦一次同時可發射武器(重型魚雷與潛射魚叉飛彈)的數量假設分別4枚與6枚,因為執行攻擊之潛艦,必須考慮即時危急之自衛能力,因此假設通常保持1至2枚於魚雷管內。

基於潛艦所擁有的特性,潛艦在戰略、戰術作為上運用可以非常彈性,搭配性能良好的指管監偵系統與適當的武器,可以被動防禦,同樣也可以主動反擊。只不過柴電潛艦基於動力能源與空間的先天限制,不若核子動力潛艦,故在建造設計之時就必須針對艦型、戰鬥系統與武器搭配整體考慮,而考慮之首要,即應明確瞭解潛艦部隊未來所要執行的任務型態、戰略目標與戰術作為,據此規畫設計出所需最佳艦型。

台灣未來到底需要什麼樣的潛艦,是僅止於台灣周邊制海上防衛需求,或是將可能發生的衝突、戰爭推導帶向中國大陸沿海。完全不同二種運用理念都牽涉潛艦的設計與建造。依據近年台灣政府將國家安全戰略思維由「被動防禦」轉變為「主動反制」,因此,未來台灣的潛艦,很可能是必須能夠在極短的時間隱密航行至中國大陸沿海重要港口、海域,進行情報搜集或在適當時機接受指令,實施主動反制攻擊。

兩艘劍龍級潛艦,15年後仍將是海軍潛艦艦隊戰力。(新新聞資料照)
兩艘劍龍級潛艦,台灣現行劍龍級潛艦具有6具魚雷管。(新新聞資料照)

但是無論是「軍購潛艦」或是「自製潛艦」,不是造了潛艦、買了潛艦或是組裝了潛艦,潛艦就具備威脅或嚇阻敵人的能力,其箇中道理就在於必須符合未來「作戰和環境」的需求;大多數的人會說「先求有再求好」,這卻要花上10至15年的時間,這真的是嚴重的迷思,因為無論在「時間、財力、作戰」的需求上,都在倍感壓力之下硬幹,如果不能符合真正的需求,實在必須好好商議。

不過既然決心先投入500億元的高額經費(5年內很可能還要追加)建造首艘潛艦,那就先組裝或建造看看吧。否則這主要的關鍵還是在於「政策錯誤」,造成後續無「絕對性扭轉戰局」的作戰效益。

政治揠苗助長,恐怕危機四伏

依據原國防部2016年潛艦國造計畫,預計在2024年上半年下水,完成首艘潛艦的建造與測試工作,2025年交付海軍;雖然現行執政的民進黨蔡政府對潛艦原型艦建造時程的重新思考,考慮如何全面盤點建造的所有環節,希望能提前在2023年6月下水丶進行密集測試,在2024年即可交付海軍,同時提出潛艦後續量產計畫與特別預算,只能說「難、如期都難、想提前更難」。

不過,海軍已於2021年3月初提交報告,說明目前潛艦國造有技術上困難,尤其在潛艦領導班子人事大幅調整之後,不確定因素增加,說明確定潛艦無法提前下水。其實要2025年達成都難,更何況是要提前到2024年那更難(當然,因此後續海軍司令部已經公開說明無法提前達成),如果是只為了政治考量而「揠苗助長」,只恐怕首艘潛艦的命運更要「困難重重」與「危機四伏」了。

但是如今政府與海軍既然已經下定決心要造,已經投注如此龐大的「財力、人力、物力與時間」,只能期望能夠真正認認真真的去做;祈求「天佑中華民國、天佑台灣海軍」,能平安順利地在2025年過關建造出首艘潛艦,這確實只能「先求有、再求好」;此外更重要的是,絕不希望的是再次出現一如「慶富弊案」情況的「直布羅陀弊案」發生。

*作者為備役海軍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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