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日武觀點:邏輯錯亂的體制正義與盲目信仰的可能惡果

2021-09-2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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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現世報才是正常的思考方式—想像一下,若你不計代價慷慨解囊幫助朋友,他拋出一句「大恩大德來生再報」,然後就在你的生活中消失,你會搖頭嘆息自己交友不慎,還是覺得意氣相投而興奮莫名?大恩大德如此,那麼為何大奸大惡的果報應該託付神明與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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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性正義背後的宗教信仰

然而,經常抄襲先進國家法學理論與法律條文的司法體制就不同了。多數台灣人所支持的「現世報」,在司法理論與實務上都被歸類為野蠻落伍的「報復性正義」,而源自天主/基督信仰的「修復性正義」則被視為文明先進的抉擇。

司法界通常不會討論其理論與實務背後隱藏的宗教信仰,但修復性正義確實是和廢除死刑系出同源—神愛世人,因此我們應該寬恕犯罪者,神明發願普渡眾生,因此我們應該不計代價的教化犯罪者—而每個人都不難回想到,法官經常以「有教化的可能」來駁斥輿論要求重判的聲音!(附註:我當然也知道,部分司法人員刻意避免判處死刑,原因在於經常涉及多次發回更審,行政成本偏高)

字面上,修復性正義是指「讓加害者與受害者都回復到不幸事件之前的狀態」,但司法體制並非無所不能的神明,無法展現「起死回生」這類的神蹟,因此實際抉擇幾乎完全專注於力所能及的加害者修復,包括減輕刑罰和刑期無刑(例如監獄居家化,教化取代監禁等等)……受害者方面呢?頂多就是安排義工前去探視安慰囉!

最極端的範例當然是震驚全球的「挪威殺人魔」。根據中文維基百科,他在2次恐怖攻擊中造成77個人死亡,96個人受傷。結果呢?他只是被判處「防範控制」而非「監禁」,刑期21年,最低刑期10年。受害者及其親屬呢?完全被忽視……至少我沒聽說過挪威政府實踐修復性正義,負擔所有的喪葬、醫療、工作中斷損失、和心靈補償費用!

更重要的是,他在監獄中比大多數上班族過得更逍遙自在!為了討生活,上班族每天至少有8個小時「喪失部分自由」,而且在這段時間內必須勞心勞力,因此許多人引用日本的流行語,將上班族稱為「社畜」—因為不賣力工作就會被開除,所以要像牲畜一樣勤勞的為公司服務。

相對的,雖然挪威殺人魔每天喪失部分自由的時間長一點,但這段時間內沒有任何壓力,而且不需要自掏腰包就住在三間式套房,可以免費吃三餐、看報紙、打電玩、使用跑步機和電腦,另外還可以成為奧斯陸大學的學生,甚至因為受到「單獨監禁」而獲得法院判決賠償3.6萬歐元(約台幣132萬)—想想,這豈不是全球眾多宅男宅女夢想中的生活。

邏輯錯亂的體制正義

於是,社會上出現2套司法體制。針對守法民眾的組織內司法系統選擇報復性正義,用「賞罰分明」或「棍子與胡蘿蔔」來審理善惡,而針對罪犯的國家司法系統卻選擇修復性正義,用減輕刑罰和刑期無刑來寬恕罪犯,並以「無能為力」為由對受害者保持冷漠—若非無腦的宗教狂信徒,怎麼可能「寬以待罪犯」並「嚴以待守法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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