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日武觀點:邏輯錯亂的體制正義與盲目信仰的可能惡果

2021-09-2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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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正義天秤傾斜了。「因果報應」原來包括「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兩方面,簡單明確的指出做好事會有善報,做壞事會有惡報,藉以讓民眾向善去惡,其中沒有善惡相抵的假設,無關乎前世來生,雖然隱含著天理昭彰的觀念,但是並沒有確切指出一切都是神明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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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狂信徒無腦的詮釋卻衍生出一個反向並擴充解釋的論述:今生的惡果是神明的安排,做為今生甚或前世做了壞事的懲罰,至於今生做壞事的人,不但應該交由神明來決定如何懲處,而且因為他們是在神明的安排下做壞事,因此凡人不應該責備他們。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相信這種無腦詮釋,但以「廢除死刑」的爭議和「修復性正義」的普及來看,司法體制這個「正義的最後防線」早已失守,這個世界的正義天秤正逐步向加害者傾斜!

廢除死刑背後的宗教信仰

「廢除死刑」在天主/基督信仰國家很普遍,支持的論述非常多,但包括法院可能誤判、無助於遏止重大犯罪、和普世價值觀等等,其實都只是找理由瞎掰硬拗,真正的論點只有2個,而且這兩者都顯然是來自於宗教信仰。

第1個論點是「生命權至高無上不容剝奪」,針對的是無神論者和不反對殺生的信徒。內容很簡單—人活著才有人權,人死一了百了,人權隨之消失而無法由至親繼承,因此「為死者討公道」這類行為毫無意義,但加害者還活著,生命權和其他人權仍然存在,因此必須誓死捍衛。

這個論點刻意隱藏了背後的宗教信仰—「上帝賜予凡人生命,凡人無權剝奪」的天主/基督信仰。例如,為什麼生命權是至高無上不容剝奪的人權?既然生命權是至高無上不容剝奪的人權,那麼為什麼剝奪別人生命權的加害者不應該被剝奪生命權?為什麼要用全體納稅人的血汗錢終身奉養那些罪惡滔天的加害者?

第2個論點直接來自於宗教信仰,針對的是基天主/基督督信仰和反對殺生的信徒。內容同樣很簡單—神(上帝)愛世人,任何罪惡都可以也應該獲得赦免,而且人類的生命是神明賜予,凡人無權剝奪,甚至剝奪自己的生命也是在褻瀆神明。

根據這個論點,加害者也是神的子民,既然神明並沒有賜予死亡,那麼當然是罪不致死,而且凡人沒有權力代替神明來賜予死亡,因此廢除死刑才是符合神諭的抉擇。

實際上,最積極支持廢死的多屬天主/基督信仰國家,而且在宣揚廢死之際,最常見的說詞是「你覺得上帝/基督會怎麼說」……當然,因為廢死符合不殺生的教義,因此也相當受到佛教徒的支持。

台灣最普遍的宗教信仰是道教,教義當中並沒有禁止殺生,但天主/基督信仰和佛教仍深具潛移默化之功。不過,以早年的《包青天》連續劇收視率長期居冠,而且民調顯示持續有8成左右的民眾反對廢死來看,台灣的一般民眾普遍支持「現世報」,在宗教信仰上並沒有「崇洋」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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