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豐山專文(3):政客狗屁倒灶 令人無法釋懷

2015-01-03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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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彈劾黃世銘,洪德旋委員和我是忍痛提案。彈劾案兩度投票,皆反對贊成呈現平手,這是彈劾權的制度設計,我們只能尊重。倒是我想在這裏引述彈劾案文中的一段話,也許可以讓黃世銘總長稍感寬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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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是這樣寫的:

「雖則黃世銘『任官廉潔』、『朝乾夕惕』、『躬身劬勞』,殊可肯認。惟法者,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安所措其手足乎。本院職司風憲,縱萬般艱難,亦不得僅就操守良窳,棄法於不顧,法之所在,即為職責之所在,是以,就被付彈劾人違法失職之事實與證據,臚列如前,依法提案彈劾,用肅綱紀。」

監察院的彈劾案兩次審查未成立後不久,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黃世銘有罪,處刑一年二個月。稍後黃世銘依其稍早「如果被彈劾或一審被判決有罪即下台」的承諾,請辭檢察總長一職。我要指出: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理由與監察院的彈劾理由如出一轍。

社會上有人質疑監察院何以對王金平院長和柯建銘委員涉案部份未置一詞?我也要在此記明:一、我們在調查報告中曾闡明王、柯二人既提及個案,難謂沒有關說之意涵;二、依現行憲法,監察權不及於民意代表。

至於一0三年五月份總統府公佈第五屆監察委員提名名單時,以及一0三年七月份被提名人接受立法院審查時,彈劾黃世銘案又成為焦點,雖然意外,想來也是理所必然

*作者為前監察委員,本文選自作者新著《人間逆旅:吳豐山回憶錄》(本系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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