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台大成了「惡人谷」─死纏爛打唯綠能贏?

2018-01-3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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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荒唐嗎?政治無是非,論文是否抄襲豈有模稜兩可的空間?這就是台大!誠信辦不問誠信,只管不得罪人,無怪乎論文風波不斷,解決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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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董事選獨董,副教授選校長─張鴻仁有擔當

至於管中閔的「獨董」爭議,台大是全國大學中,兼任獨董最多者,但凡教授兼任獨董,企業都得和台大簽約並交回饋金,程序上沒有秘密的空間,此外,「獨董」在公司法理上講究的就是獨立性,換言之,「沒有利害關係」才能為獨立董事,而且必須站在監督制衡的一面,就像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也兼任獨董,且與其遴選委員會召委張鴻仁屬同一家生技公司,可怪的是,這樣道理不少台大教授完全不明究理。

爭議愈演愈烈,身為台大校友的張鴻仁以陽明重開遴選委員會為例,主張教育部要持同一標準,有道理!也比陳維昭更有担當!郭旭崧的爭議是他不具教授資格,最後陽明以郭有「準教授」資格確認郭當選;管中閔不但是教授,還是國家學術講座教授,還是中研院士,為了台大遴選委員會一再聲明「沒有利益迴避問題、沒有揭露問題(台大已經核備)」還要再開一次會,以應付教育部的要求「全部或多數遴選委員同意」,如果遴選委員中有一位不同意,或者未投管中閔的九票仍有疑義,維持十二票繼續支持管中閔算不算多數?張鴻仁召開臨時遴選委員會,以一人缺席,三分之二同意原結果報教育部,台大陳維昭大概抱著頭燒,能有三分之二共識還叫台大嗎?

20170918-台灣研發型生技新藥發展協會-TRPMA-理事長張鴻仁出席第一屆登革防疫國際論壇。(陳明仁攝)
陽明大學遴選委員會召委張鴻仁在校長當選人郭旭崧引發資格爭議後,再次召集遴選委員會確認選舉結果無疑義。(陳明仁攝)

最後,不少台大教授也沒搞清楚,管中閔是「被推薦人」,所有的推薦表格資料都是推薦團體填寫,他沒有揭露與否的問題,而反對方的不爽、或遴選委員之不知(不知管任獨重之市場重大訊息和台大簽約之事實)却由被推薦人承擔,這是哪門子道理?何況今年特別新增一項,「遴選過程中如發生特殊事件,由遴委會決定是否請候選人提供書面或蒞會說明」,換言之,任何爭議候選人只能被動因應,遴選過程無人提出要求,連打兩關三次投票,最後才翻桌不認帳,這又是什麼道理?

校務會議補正遴選要點,不是補正校長─違反大學法

爭議難解下,台大反管方連署「回歸校務會議」,看起來,如果陳維昭神隱打死不再召開遴選委員會確認選舉效力,校務會議看來是一個不得不的最後辦法,論者以該校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二十一條為依據,根據該條規定:「本要點如有窒礙難行之處時,得由臨時校務會議補正之。」校長都選出來了,有何窒礙之處?就算校務會議要補正,也是補正遴選委員會組織與運作要點,而非「補正校長」啊。

再根據該校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如果無法依規定產生校長當選人,則「則本會應即解散,由本校重新組成遴選委員會」,前提是「無法產生校長當選人」,偏偏這一次照陳維昭的宣布,兩個小時就完成遴選投票,「比上一屆還順利(上一屆花了四小時)」,也不符合重來的規定啊。

就算遴選推倒不算,根據作業細則,也是遴選委員會要重組,而非「回歸校務會議」,設若回歸由校務會議產生校長,那就違反《大學法》和依大學法而制定的《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就算爭議難下,非要走到重新遴選這一步,請問遴選程序是否要全部重來?是要回到第一階段之從前?八位候選人全部重來?還是規定八位候選人全部不能重來?又或者訂定「管爺條款」,唯管中閔不得重來?

台大,這個「最高學府」轉眼成了「惡人谷」,死纏爛打到唯綠能贏?只是金庸筆下的桃谷六仙,亦正亦邪還有可愛之處,台大,拽著顏色不鬆手,還要打著正義的旗號,叫人笑都笑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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