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地鐵遭到保安暴力驅離、扯爛裙子 西安警方:簡單粗暴但不構成犯罪

2021-09-02 14:10

? 人氣

西安地鐵分公司官方微博的回應被網友認定為扭曲事實、避重就輕,呼籲西安地鐵公開車廂內的完整監視錄影畫面,完整還原衝突起因和真相。9月1日,中國交通運輸部官方微博就此事回應網友評論稱:「已上報該事件,正在處理。」據《澎湃新聞》報導,西安地鐵警方已經對該事件立案偵查。9月2日,西安地鐵事件相關熱搜遭到撤下。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保安有權如此對待民眾嗎?

中國《人民法院報》評論指出,西安地鐵工作人員的執法權僅限於警告和罰款。遇到緊急情況,工作人員可以報警處理,而不能自作主張採取越權執法行為,「妨礙了他人乘坐地鐵,理應根據相關法規承擔相應的責任,接受相應的處罰,但這並不意味著公民個人的尊嚴可以被肆意踐踏。」

根據《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實施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行為的,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機構對個人處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保安並無權限強制驅離大聲喧譁的乘客,僅能對其處以罰款,或在其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情況下,保留對方犯法證據,報警追究其刑事責任。而保安當眾使女乘客衣冠不整、暴露隱私,恐怕涉嫌中國《刑法》的侮辱罪。

8月30日在中國西安地鐵上,一位身穿黑色連衣裙的年輕女子遭到保安暴力驅離。(取自微博影片)
8月30日在中國西安地鐵上,一位身穿黑色連衣裙的年輕女子遭到保安暴力驅離。(取自微博影片)

「簡單粗暴,但不構成犯罪」

西安市公安局2日通報指出,根據目前掌握證據,兩名涉事乘客「擾亂地鐵公共秩序的行為,情節輕微」,因此不予以處罰,由公安機關給予批評教育。而保安員「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但尚不構成違法犯罪,責令其所屬保安公司對其予以停職並依規調查處理」。

西安市即將舉行全國運動會,處於輿論風暴中心對公關形象極為不利。該市紀委監委也迅速發落懲治,將西安地鐵分公司3名相關負責人處以警告,1名相關負責人調離工作崗位,2名相關負責人受到誡勉談話,1名相關負責人談話提醒。

公安的調查結果令多數網友氣憤失望:「真的笑了,說來說去保安就是沒錯了,以後遇到『擾亂』公共秩序的,不論男女直接扒衣服就行了。」「既然這是西安官方的調查結果,那也只能提醒大家遠離西安全運會,不知道會不會因為你講電話大聲點就被扒光了呢。 ​」

喜歡這篇文章嗎?

蔡娪嫣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