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功德院不夠,要把公司都變「功德公司」嗎?

2018-01-29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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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訂增加公共利益、社會責任等字眼;圖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舉行公司法公聽會。(資料照片,蘇仲泓攝)

公司法修訂增加公共利益、社會責任等字眼;圖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舉行公司法公聽會。(資料照片,蘇仲泓攝)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在民進黨中執會報告公司法的修訂,要增加「公司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的行為」,以善盡社會責任、環境保護等目標,因為「這些公共利益與賺錢一樣重要」。這種作法縱是無害亦是無益,只有兩字可說: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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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公司法對公司的定義是以「營利」為目的,第一條的規定是「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修訂後則除了原文外,在後面增加了一段文字:「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 以善盡其社會責任。」

增加這段文字的目的,根據經濟部的說法是「另一層面之意義在於公司能永續經營」,「公司為社會之一分子,除從事營利行為外,大多數國家均認為公司應負社會責任」。經濟部做出解釋認為營利不只是股東利益,也是全部利害關係人的利益。

唐鳳則說,在傳統的思維裡「社會公益」和「企業獲利」不但是兩回事,且常彼此競爭,就像拔河對立,甚至要求政府做出取捨。而社會企業可觸及到政府平常接觸不到的地方,可說是政府最好的幫手。因此,政府要解決社會企業的經營問題,給予經營者更多空間實踐理想,「社會企業的重點在於經營觀念的轉換,把獲利至上轉換成社會影響力優先」。

聽完唐鳳的報告,蔡英文的裁示就指出:唐鳳點出社會企業與一般企業最大差別,就是社會企業的主要目標,是要協助改善社會問題;而社會企業可以觸及政府平常接觸不到的地方,政府應該協助社會企業施展手腳、實踐理想。

這裡面存在2件事可以討論,第一個是公司法的對公司的定義,增加「應遵守法令及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 以善盡其社會責任。」增加這些文字,可以寬厚的說「也不是什麼壞事」,但意義何在?不覺無聊嗎?任何人、公司或其它法人組織,有那一個不需要作到「遵守法令」?

至於說也要遵守「倫理規範」,先問問什麼是「倫理規範」?有什麼明確定義嗎?如果沒有就據以入法,可以嗎?而說其可「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一來同樣碰上「公共利益」定義不明的問題,二來即使有全社會公認的「公共利益」,如慈善、捐獻、造橋、鋪路等,現在不是企業要作都能作,不作也不能強迫其作「不樂之捐」嗎?

經濟部增加解釋的「營利不只是股東利益,也是全部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其實是更不知所云、混淆加倍。請問何謂「全部利害關係人」?依照台灣惡質的藍綠統獨對抗,某家龍頭企業要去中國投資,是不是又要扯到對整體經濟、社會(全部利害關係人)的影響?於是兩邊又無邊無際的吵下去?但事實上投資與否就是根據對公司(股東)的利益、看法令允許與否即可,經濟部的「全部利害關係人」說,只是治絲益棼罷了。

第二個問題是所謂的「社會企業」─近年國外有人提出「社會企業」的概念,強調的是以商業方式解決社會問題,其得到的營收、獲利都可讓其運作持續,同時也不以投資人的獲利為最大目的。不過,要把社會企業入法或政策支持,同樣碰上許多定義含混不清的問題。

例如,所謂的「解決社會問題」是什麼?要作那些事才算是解決社會問題?這個社區沒有托兒所,在此開一家托兒所算不算「解決社會問題」?這個偏鄉的人連購物外食都不方便,在此開一家超商兼營麵店,是否也是解決這個偏鄉的「社會問題」?甚至蘋果公司、電信業者是否也能宣稱他解決全球「溝通」的問題,所以也是一個「社會企業」?

而且,這個世界未必存在著絕對的社會企業;宏碁電腦、台哥大無疑是傳統的營利公司,但如果他們為「彌平數位落差」,免費送電腦給偏鄉孩童、為偏鄉拉電纜時,是不是就有那麼一點一般人腦袋中的「社會企業」味道了?而某些慈善團體生產商品賣出,以支撐其慈善事業,可能被視為社會企業;但如果其藉此得到暴利,社會企業的味道是否就淡了?

政府與官員顯然忘了2年前戴勝益開了一家書店,宣稱是「社會企業」,還對外召募「志工」,結果引來一陣笑罵的案例吧?

至於唐鳳說「社會公益」和「企業獲利」常彼此競爭,就像拔河對立,所指應該是許多企業的外部成本問題。全世界解決這個問題早已有答案且行之多年,就是靠政府的法令規範、稽查處罰等方式,儘量讓外部成本能內化為企業成本。

例如企業的污染排放、污水放流、噪音等,都以訂定標準法令規範之,而非以「社會企業」方式訴諸企業道德、社會責任。如果有企業基於社會責任願意作得比法令規範更高標準,當然值得肯定;但絕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用「社會公益」、「社會企業」的理念宣導,來解決外部成本問題。至於蔡英文說政府要協助社會企業,既然社會企業難以定義,那就省點事吧。

法令訂定要簡潔、精準、有可執行性,公司法增訂「增進公共利益」、倡導社會企業,顯然違背此標準。難不成在行政院成為「功德院」後,蔡政府也要企業變成「功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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