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保障運動員權益,推動專業經紀制度

2021-09-0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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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個人認為台灣應該適當的推動專業經紀人制度,可以協助球員或是教練審酌合約合理性和爭取福利,比如說球員到底該不該有勞健保?球員在球季受傷的薪資到底該如何計算?球員在球隊易主後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球員在轉隊後會不會受到原球隊或是原聯盟的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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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情到底該不該做,在保障運動員的權益上,是很應該要去做,但做下去,肯定會碰觸到很多人的既得利益,影響到很多團體,所以真的不好推動,但為了讓運動員有更好的發展和保障,真的應該要推動運動經紀制度。

最後說說我所認識的吳家,會認識吳宜倫,是剛好小孩念同個小學,熱心的她擔任學校家長會會長,小孩又剛好那麼不巧的喜歡體育,也進入不是羽球的校隊,所以多了些接觸機會。

吳宜倫成立經紀公司的初衷

你說吳宜倫缺這錢須要來搶當麟洋的經紀人嗎?這就讓我好笑了,吳宜倫每年光是捐給各大小體育團體或是校隊的錢,就不知道多少了,她有需要來搶這經紀人嗎?

吳家自吳宜倫的阿公開始,全家對台灣的羽球投入和支持,實在很難在羽球界找到第二個如此對羽球熱衷的企業和家族;找不到攻擊她的點,又扯她反同。我只能說,我尊重這些朋友而且身邊也有不少這樣的朋友,但如果要把這些教材放在國小課本裡來推動我相信多數的家長是不認同的。當初的背景是這樣的關係,而卻要把她扯成反同,大家沒辦法做到基本的尊重,卻要這樣評論一個為了運動選手付出,為教育付出的人,我也只能說很感概啦。

2021年7月31日,東京奧運,台灣羽球男雙史上最強組合王齊麟與李洋勇奪金牌。(美聯社)
東京奧運,台灣羽球男雙史上最強組合王齊麟與李洋勇奪金牌,麟洋因為代言悠遊卡引發了一些爭論。(資料照,美聯社)

事件發生至今,我是還沒遇過宜倫本人,所以對很多狀況也未經求證和確認,但以我所接觸過的宜倫,我相信成立這個經紀公司的初衷,應當是要協助麟洋處理除了訓練和比賽之外的雜務,而非是以賺錢或是箝制爆紅的運動員為目的。

應讓運動經紀制度常態化

最終我還是要說明一下,我雖認識宜倫,但這篇並非是要聲援她,而是希望藉此讓大家更重視體育,能夠推動運動經紀制度常態化,讓運動員可以有機會為自己爭取更好的待遇和福利;而一些在台灣長期支持體育的企業,也應該更讓大家重視和支持,他們對體育的支持,已經是到了一種走火入魔的狀態,已經不是單純的廣告效益或是特殊目的,沒有這些企業,台灣的運動環境單靠政府的計劃或是補助,還真的不太容易,當然還有一些是國營事業的支持。

大家都瘋奧運,也都希望自己不是一日球迷,那麼就讓大家一起來支持體育,支持運動員,一起讓台灣的體育更好。

*作者為貿易公司法務,曾任任職中華籃球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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