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黃春香的樓梯VS.賴清德的承諾

2021-08-2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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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鐵拆遷戶黃春香舉行「交通部應履行承諾 妥善規畫原梯保留」記者會。(資料照,盧逸峰攝)

南鐵拆遷戶黃春香舉行「交通部應履行承諾 妥善規畫原梯保留」記者會。(資料照,盧逸峰攝)

交通部、台南市政府20日強拆位於台南市開元路的黃春香家,為歷經9年的南鐵東移抗爭事件,再添一筆警力壓境的不堪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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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場面是可以避免的,因為黃春香那2戶合約35坪、4層樓的家是一切兩半,20坪被徵收、另外沒徵收的15坪她有權繼續居住,但前提是家中的樓梯必須保留,而這也是她的唯一訴求。

賴清德承諾200多個半拆戶可以原地重建

這原本是徵收方,也就是交通部、台南市政府依法應該保障她的居住權,但一年來保留樓梯的交涉一再被敷衍、拒絕。而一旦樓梯無法保留,造成的後果是那未被徵收的15坪(扣除騎樓約只剩5坪左右的不方正空間),實質上已無法繼續居住。

即便整部《土地徵收條例》已提供許多方法,要求政府在徵收民地做公共建設時,應以最小侵害原則保障人民的居住權,只不過政府總是取其對己方便有利的做法,並未顧及百姓的基本人權。

20201219-台南鐵路東移案引發爭議,半拆戶黃春香家外一景。(盧逸峰攝)
台南鐵路東移案引發爭議,半拆戶黃春香家外一景。(資料照,盧逸峰攝)

時間回到2017年3月15日,那天交通部長賀陳旦(已卸任)、台南市長賴清德(現為副總統)、大陸工程董事長殷琪等人,在台南副都心舉行盛大的南鐵動工典禮。賴清德在致詞時說:

「這300多戶(徵收)的百分之八十幾,他們被拆除的面積大概小於10坪左右,換句話說百分之八十幾的住戶,都有機會回到他們原來的土地上,再繼續重建。」

賴清德說完這句話後,現場響起熱烈掌聲,營造一種公共建設、人民居住權雙贏的氣氛。只不過事情的發展並非如此,只要到現場看看那些半拆的房子現在是什麼模樣就知道了,賴清德所說的「有機會」回到原來的土地上重建,因為拆除的破壞已難以實現。

在《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政大地政系教授戴秀雄合著的這篇文章中,針對黃春香樓梯的可能保留方案寫得非常清楚。其實再往前推到南鐵案的源頭,也有不必徵收這300多戶的方案,也就是一開始的「原軌案」,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58條,對於臨時性的公共建設,可以採取徵用而非徵收,完工後再把土地還給居民。

這原本是一個實質上兼顧公共建設與居住權的做法,只不過日後原軌案改成「東移案」,土地從徵用變徵收,在抗爭過程中常聽居民說「不必徵收我們家,也可以進行鐵路地下化」,指的就是這個徵用的法條。而這就是引發南鐵抗爭的主要原因。

政府常說只有少數幾戶在反對徵收,但其實並非如此,讓時間再回到2018年9月19日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已退休)主持的土地徵收小組,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強制徵收前要先協議價購,協議不成者才由開發單位申請徵收、並送到土地徵收小組審查。

黃春香的樓梯可依設定地上權保留

當天交通部提出的數據,鐵路沿線徵收的私有土地共334筆,申請徵收是237筆,也就是有7成民眾因為反對被徵收,而被列冊送到這個委員會來審查。不願被徵收的地主,最後還是得被強制徵收,這也突顯土地徵收條例所謂「協議價購」的徒具虛文。

抗爭的路有許多折磨,以至於很多人最後都放棄並自嘲自己不是同意、而是投降。而當抗爭的人愈來愈少時,很多人會說別人都拆了,你家為何不拆?反怪罪他們阻擋了公共建設的進度。

但卻很少人會站在他們的立場去想,為什麼他們要反對,依法有沒有什麼方案,可以讓他們不要因為公共建設而成為犧牲者。畢竟公共建設由眾人共享,這點起碼的同理心是應該有的。

而以黃春香的例子,就有《土地徵收條例》第57條可以適用,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來保留樓梯。自從去年7月經歷第一次強拆後,黃春香已不爭執那被徵收的20坪,而是為了她本來就有權使用未徵收的那15坪,依法提出保留樓梯的請求。

就在強拆前幾天她還到行政院要求評估,依法依理,交通部都應該評估這個方案的可行性,畢竟這對黃春香來說至關重要,她的家可以繼續居住,她的百歲母親也可以有一個落腳之處。而對交通部來說,保留樓梯對工程的影響可能很輕微、甚至沒有影響。

警力與怪手,將與南鐵案如影隨形

而最後交通部給行政院的回答大意是,如果讓黃春香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保留樓梯,其他210個半拆戶可能也會要求比照。另外還提到,如果保留樓梯,在鐵路地下化完工覆土後,可能會造成景觀突兀。交通部還強調,對所有拆遷戶處理要有一致性。

而交通部這個回答,已經違背2017年3月15日賴清德在南鐵開工現場所做的宣示,因為那200多個半拆戶,實質上已經無法回到他們原來的土地上,再繼續重建。

而到頭來一如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在強拆前一天的記者會所說的:「都市景觀竟然比基本權利還優先,而所謂的一致性,就是之前已經錯誤拆掉200多戶房子,政府要一致性地錯下去,不容有任何一戶用保障居住權的方式來處理。」

20200430-台灣人權促進會舉行「政府輕放中和警察踹頭事件,就是鼓勵國家暴力成為日常」記者會,圖中為該會秘書長施逸翔。(蔡親傑攝)
施逸翔批判交通部對拆遷戶的回答,「都市景觀竟然比基本權利還優先」。(資料照,蔡親傑攝)

最後迎來8月20日凌晨,台南市政府出動300多名警力,強行拉人、拆除的場面。一件原本可以促成的美事最後用簡單、粗暴的方式解決。警察與怪手傳達的訊息太強烈,這對交通部、台南市政府、甚至整個民進黨的形象而言,恐怕不會是一件好事。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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