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法後台電仍獨霸,高橋洋舉日本經驗為鑑:應將發送電真正分離

2018-01-2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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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橋洋進一步解釋,福島核災後日本社會希望將能源從集中型轉為分散型,以降低風險、同時也希望能發展再生能源,不過由於在日本,是由十大電力公司分別獨佔各所屬地區,而日本政府並沒有針對跨區的電力調度研擬相關政策,因此讓核災後的電力分配和使用、甚至是往後為了發展分散能源的輸配電設施成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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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萱攝)
高橋洋指出,「台灣的電力公司屬於國營企業,是相對幸運的」,因為日本電力是由少數民間企業獨佔,因此相較之下,台灣只要在政治上做出行動就可以有所改變。(陳子萱攝)

雖然2016年日本已將零售電業全面自由化,也就是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供應來源,但是在廠網分離方面,目前日本仍採取名目分離,「而在這種廠網分離不完全的情況下,社會也會對於再生能源的發展、以及零售電力全面自由化,都還抱持存疑」,高橋洋舉例,在2015年時,就有現有的電力公司開始拒絕輸出不穩定的再生能源業者,使用輸配電網路,「因此目前日本的能源、輸配電,是處於一個混亂的狀況」。

高橋洋最後說,與日本歐美各國相比,日本其實沒有特別的可取之處,但希望能藉此給台灣提供借鏡。高橋洋表示,以台灣和日本來說,都是處於有火山和多地震的地區,因此將核電視為永續能源其實不是個好選擇,而要如何有效的發展分散型發電、再生能源,首要之務仍是進行電力系統的改革,達到完全的廠網分離(所有權分離),才有可能進一步往減碳、零核的目標前進。高橋洋也說,「台灣的電力公司屬於國營企業,是相對幸運的」,因為日本電力是由少數民間企業獨佔,因此相較之下,台灣只要在政治上做出行動就可以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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