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有超買菸的總統府侍衛,就有超帶免稅菸的國軍

2021-08-21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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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總統專機夾帶私菸案鬧得滿城風雨,時任國安局局長的邱國正親自出面說明。(資料照,蘇仲泓攝)

2019年總統專機夾帶私菸案鬧得滿城風雨,時任國安局局長的邱國正親自出面說明。(資料照,蘇仲泓攝)

「超帶及超買」這兩個名詞讓人一頭霧水,只因這是創造出來的名詞,至少《教育部國語辭典》檢索不到,但「超字」顯然可指「逾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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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參謀總長王興禮中將8月17日遭媒體爆料「超帶七條免稅菸被海關查獲」;實則王中將出境時,陪同人員於免稅商店購買香菸後,交由送機祕書將七條香菸帶回,嗣因該祕書需入關,遭到海關攔檢查獲。

該菸品是否為王興禮購買尚待釐清及調查,但客觀上確實是「超帶」無疑。「貪小便宜是人之天性。但如果是『官員』貪小便宜呢?」

超帶案只是誤傳還是官官相護?

王興禮「超帶」攜帶免稅菸品入境案,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該案沒有查到海關扣押紀錄,也沒有補稅紀錄,因此要待國防部完成相關調查,才能釐清事實。準此,超帶案只是誤傳?還是官官相護,俟靜待調查或想辦法解決,又是一團霧水。

民眾入境免稅額捲菸為乙條,最多可攜帶5條但應依法報稅,此為「入境常識」。入境時攜帶7條捲菸,請問:「依法應如何申報?」顯然已逾法定申報數量,根本沒辦法申報(明知而心存僥倖)。試想民眾若自帶「7條(或以上)之捲菸」欲入境,唯一的可能就是要「闖關及夾帶」不是嗎?公職人員怎會有這種僥倖闖關的想法?

國防部副總長王興禮中將(右),近期出國執行公務,返國後卻在機場被查出超帶7條菸品,引發外界關注。(取自軍聞社)
國防部副總長王興禮中將(右),近期出國執行公務,返國後卻在機場被查出超帶7條菸品,引發外界關注。(取自軍聞社)

同樣地,「超買案(總統府侍衛室菸品走私案)引用:維基百科」,喧騰一時,該案真的是「超買嗎?」

先前筆者臉書(好友版)某位院長級退休法官提到:「香煙是懲治走私條例所管制進出口的物品嗎?如果不是,是走私嗎?在中華民國航空器內下單,向華航訂購免稅煙品,是走私嗎?(以上為原文)」講得理直氣壯,頗為「該案不是走私」抱屈。

筆者〈遂其貪心,眾邪群聚〉該文並未論及該案是否為走私,筆者當時恭敬回問:「是超買嗎?」院長問看看自己讀書人的內心,可敢回答「是超買」三字?

(引用筆者2019年7月26日臉書《遂其貪心,眾邪群聚》文章之留言板。)
(引用筆者2019年7月26日臉書〈遂其貪心,眾邪群聚〉文章之留言板。)

該司法前輩又稱:「我可沒說超買之說是對的,但走私說就一定是對的嗎?」以上趣談,有識者哂之。針對「超買乙事」,但問任何人之良知,利用職權超買正確嗎?或應回歸適用何種法規範,若有漏洞即應填補,而法律人最重「良知及良心暨客觀公正」,若心有偏曲,執法司判堪慮,對人權危害甚深。

勿以惡小而不為?細漢偷挽匏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三國志、蜀書》」此句幾乎人人琅琅上口,但如果是「勿以惡小而不為呢?」完全顛倒之餘,恰如台語俗諺:「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

「民眾超量攜帶(夾帶)」菸品入境不是什麼大錯,海關日常均有零星個案發生,重點在於「公職人員為何明知超量(超帶)而攜入?」顯見法紀觀念缺乏,更者視法律規範於無物。

事後每稱「一時失慮;國軍會深刻檢討及加強宣導。」國軍三申五令紀律嚴明,怎堪知法犯法,「超帶七條菸品?行政罰小事,欠缺法治觀念才是大事。」國軍為公務人員,軍人肩負保家衛國之使命,該二案(超帶、超買)卻貪圖方便或小利,怎能落實嚴明軍紀及恪守法令而依法行事?

對超買案,北院一審判決吳宗憲「犯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科處有期徒刑10年4個月。

吳宗憲揪團買菸,還向友人炫耀「全台灣只有我能拿到這個數量」。(郭晉瑋攝)
前國安局少校行政官吳宗憲。(資料照,郭晉瑋攝)

請看看「武德軍魂的軍人」吳宗憲是這樣辯稱的:「我是依循先前執行總統專機業務之同事作法來購買免稅菸,不具犯罪之主觀犯意,且認為所為係合法,因相信長官是以合法為前提交付業務給我,而華航公司所提供之商品資訊一定是合法,2018年8月執行《同慶專案》取得菸品時,現場航警及海關人員亦知悉我們購買何物,其等並未制止,使我相信此事是合法,且我亦未抽取任何報酬,所為欠缺不法意識。」當真句句珠璣。

內行人看門道,請注意看吳侍衛官這兩句「相信長官」、「我相信此事是合法」,聞言真是驚天動地,夾帶菸品達9793條及逃漏稅捐台幣818萬元,居然沒有不法意識?國軍有此獠,軍紀當真萬分堪憂。或當幫襯者信誓旦旦說這是「超買」,其無恥的臉皮到底厚到什麼地步?

好康報報  你好我好大家好?

話說「吳侍衛官所稱上級長官是誰,這是個謎?永遠石沉大海吧。」另一細節是「吳宗憲並持訂購時所用之信用卡過卡後簽名,以確認訂購之9200條菸品為其購買。」此種尊貴黑卡等級之刷卡,金額巨大外,照理說紅利點數等也是頗豐,吳侍衛官怎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大家都知道這是好康,「自家人我才通知您耶,你好、我好、大家好。」官場上自家人口訣真是運用的爐火純青。故筆者先前評論:「遂其貪心,眾邪群聚,私門成黨,并兼之徒姦以形成也。」回頭省思,當幫襯者信誓旦旦說這是「超買」,其無恥的臉皮到底厚到什麼地步?

另外,「超帶、超買二案」其中一個辯解也就是「陋習說」。當事者多半宣稱:「這沒錯,其他人也這樣!以前就是這樣!」真的聞言令人苦笑。重點是違規、違法好不好?觀察「超帶或超買案」,身為國軍人員真的「欠缺不法意識?」還是根本喜歡鑽漏洞、假藉職務之便「巧取利益?」若肯認「超帶行政罰小事、超買是陋習」,兀自強辯歷任總統出訪咸有此弊,非蔡政府的問題耶?國軍效忠的是國家,並非執政者或其黨派。

區區台幣5、6百萬元就把國防機密賣掉

考現役之中將(含佔缺)近40人,省思軍人剛直武魂武德,見此情而不覺如臨深淵,難道政府高官每次只會都說是個案?

王興禮中將錯在哪裡?姑不論其人品操守,但其職位為國軍高階將領,御下不嚴可為定論,偏偏王興禮的職位還是「副參謀總長」,其領導統御之能如何?還是善用比較:「私帶七條菸品而已,行政罰區區小事」,豈不知道有民意代表一次夾帶大量菸酒入境而未報關,然後海關人員因不知禮數卻被迫該案調查作證,怎突然顛倒了?

同樣的,國軍前少將羅賢哲與女子性交遭拍裸照,羅賢哲為何一步步深陷罪坑,乃至出賣機密情資,最後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請觀察「羅賢哲7年間陸續將台灣的軍事機密,以每次10萬到20萬元不等的代價,分批賣給中共,不法獲利新台幣500萬元。搜索羅賢哲辦公室及寢室,查獲機密資料,包括博勝案、陸軍戰術區域通信及戰場影像圖資管理系統的『陸區案、安捷專案』等7項機密資料,還有陸軍埋在全台灣地下化光纖通信網路分布圖。」區區台幣5、600萬元就可以買到這些國防機密?

國之大者,防微杜漸

貪小便宜是人之常情,但公務人員「貪小便宜」加上「明知故犯」那就嚴重無比。處事喜貪小便宜,凡事圖謀小利,他日大富大貴在前,焉能不動心?朱熹說得極好:「被其澤則悅,聞其風則來。」

懇請省思「國之大者,防微杜漸,當誡警積弊日深」,這道理大家都懂;誰能冀望貪小便宜者能做出「公正廉明、愛國愛民」的行為舉止?超帶7條捲菸真的不是什麼大案子,但執政以廉明為本,為官以勤正為先,懇請謹記「勿貪小便宜,勿以惡小而為之!」對國軍來說,廉潔嚴守紀律及保國衛民,這才是軍人唯一的心願、本份及真正目標。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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