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恐須繳32億所得稅!醫院、私校免稅優待破功 財團力阻醫療法修正

2018-01-2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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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醫院股利收入達162億 若未達標恐須繳32億所得稅

據了解,本次《所得稅法》修法結果,對於國內家族集團,可以說是「幾家歡樂、幾家愁」,即便是同一個家族,也可能因為控股結構不同,而有不一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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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塑王家為例,已故台塑創辦人王永慶、王永在兄弟,王永慶在世時主要透過長庚醫院等財團法人控制股權,王永在則多以個人持股,二人過世後,王永在體系的王文淵、王文潮兄弟,因為個人持股部分較高,在這次稅改中享受到較多的節稅優惠,王文淵去年度股利收入約12.29億元,稅改後節稅約2億元。

相對之下,王永慶的三房子女,因為主要透過長庚醫院、明志科大等財團法人控股,雖然個人持股部分享受到節稅效果,但是卻面臨財團法人20%營所稅,以及未來《醫療法》修法,企業家族董事席次大幅減少的衝擊。長庚醫院162億元的股利收入,未來如果無法達到醫療創設目的相關支出80%的「高標」,恐面臨6.5億到32億元的所得稅。

所得稅法、醫療法修法讓稅負暴增 財團不滿台塑捅「馬蜂窩」

倒楣的不止長庚一家機構,包括遠東、新光、國泰、大同等老牌企業,旗下得財團法人,未來的稅負都將暴增。以亞東醫院與亞東技術學院為例,去年度持有遠東新、亞泥股票收入達3.18億與2.06億元,今年起都將面臨數千萬元稅負的增加。遠東集團大股東徐旭東,因為多數股權係透過上述財團法人持股,在本次稅改並沒有享受到太多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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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東醫院與亞東技術學院,去年度持有遠東新、亞泥股票收入達3.18億與2.06億元,今年起都將面臨數千萬元稅負的增加。圖為亞東醫院。(Swimjay228@wikipedia-CC BY 4.0)

據了解,由於長庚急診室風波後,包括《所得稅法》與《醫療法》等相關法令制訂,對於相關企業財團都十分不利,包括新光吳家、遠東徐旭東家族,都對台塑王家捅出這麼大的馬蜂窩,感到非常的不滿。

稱醫療法恐讓醫院都不賺錢 新光集團批「一人做錯,大家跟著挨板」

日前新光人壽舉辦年終記者會,新光集團負責人吳東進,針對《醫療法》修法表達不滿,吳表示,「為什麼只有一個人做錯事,其他人都要跟著挨30大板」,據了解,新光醫院目前是新光金控第二大股東,持股比率4.12%僅次於新光三越的4.77%;新光集團其他企業,新光醫院的持股比率也頗高,新光醫院持有新光保全與新紡股權分別為4.22%與8.71%,分別為該公司第三大與第二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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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醫院目前是新光金控第二大股東,持股比率4.12%僅次於新光三越的4.77%。圖為新光醫院。(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吳東進當天與媒體餐敘時,特別強調新光醫院轉投資集團企業股票,享有董監事席次,可以為新光醫院帶來董監酬勞等收益,以新光保全為例,新光醫院握有新光保全3席法人代表董事,每年的董監酬勞上繳醫院,為新光醫院創造900萬元收入。吳東進甚至指出,目前10家財團法人醫療院所,可能有9家都不能靠本業賺錢,但《醫療法》修正方向,會讓不賺錢的情況加速,可能很快的「每家醫院都不賺錢」。

醫療法人董監事資格遭限制 徐旭東不滿要台塑「善後」

除了吳東進公開放炮外,其他捐助醫療財團法人的企業家族,對於《醫療法》修正案也憂心忡忡,據了解,《醫療法》明訂醫療法人董監事,不得有配偶或三等親內親屬關係,同時還禁止企業捐助醫療財團法人,擔任企業董事,讓遠東集團特別緊張,徐旭東為了這件事情,還曾主動向台塑王家表達高度不滿,要求台塑王家善後。

20170215-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15日出席中華文化總會執委會議。(顏麟宇攝)
徐旭東還曾主動向台塑王家表達高度不滿,要求台塑王家善後。圖為徐旭東。(資料照,顏麟宇攝)

據了解,企業界除了對《醫療法》修正案,大幅限縮醫療財團法人的營運彈性,要求醫院必須將非醫療收入,也應提撥各10%比率,用在教學研究與社會救濟,感到不滿外,他們更擔心未來醫療財團法人,未來禁止出任轉投資企業董監事,可能導致集團控股結構的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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