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盜與船員一線之隔─他們航向東方:《東印度公司與亞洲海洋》選摘(1)

2018-02-05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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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成立

荷蘭與英國不同,英國能夠提供資本的商人與金融業者只存在於倫敦,但荷蘭已經有許多與東方進行貿易的公司將據點設在北海沿岸各地的都市。這些公司彼此之間的競爭也很激烈。受到季風的限制,許多船隊幾乎都在相同的時期抵達東方,他們爭相採購相同的貨品,使得當地的進貨價格上揚。這些船隊也在相同的時期將大量相同的商品帶回歐洲,導致銷售價格滑落,陷入惡性循環。提供各公司資金的各都市有力人士,當然希望想辦法停止這種惡性競爭,以取得穩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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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荷蘭省以及共和國的政府居中介入,持續展開困難而嚴峻的交涉,試圖將各地的貿易公司統整為一。但其他公司對於阿姆斯特丹公司的戒心卻特別強烈,因為他們擁有突出的財力,其他公司擔心如果整併在一起,所有的一切都會由阿姆斯特丹說了算。但最後他們還是妥協了。據點分別設在阿姆斯特丹、台夫特、荷恩、鹿特丹、恩克華生與澤蘭米德爾堡的六間公司合併,並且再募集更多資本形成一個新組織。這個在一六○二年三月誕生的新組織名為,「聯合東印度公司(荷蘭語: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也就是俗稱的荷蘭東印度公司,一般取其字首,稱為「VOC」。

這間公司也取得了荷蘭共和國政府授予的特許狀,就和英國東印度公司一樣。我們從共有四十六項條文的特許狀可以知道,荷蘭通過好望角與東印度之間的貿易,在特許狀發行之後的二十一年間,均由這間公司壟斷。這間公司也同樣以「壟斷」與東印度之間的貿易為目標,與英國的公司並無二致。此外這間公司也獲准以荷蘭國會之名,在東印度建設要塞、任命總督、雇用士兵、與當地統治者締結條約等,擁有許多權利。

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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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權利授予無視亞洲海域當地居民的存在、權利與意願,完全是荷蘭人單方面的行為。然而耐人尋味的是,東印度公司雖然隸屬於荷蘭這個國家,卻不需要一一取得政府許可,就能在海外建設要塞、任命總督、雇用士兵。這樣的存在甚至稱得上是準國家了。若是在現代,無論將總公司設在美利堅合眾國的微軟是多麼龐大的公司,都沒有權利擅自在外國建設要塞與雇用士兵。但是東印度公司卻有這樣的權利。因為當時和現代不同,政治與軍事的權限並沒有集中在國家與統治國家的政府手上。

荷蘭東印度公司第一次航海的船隊由十二艘船組成,在一六○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從荷蘭出航。船隊的總指揮不只從事貿易活動,也奉命攻擊設在莫三比克與果阿等亞洲海域的葡萄牙人據點。荷蘭東印度公司與英國東印度公司不同,他們一開始就明確地把葡萄牙人當成競爭對手,超越葡萄牙人也是其目標之一。

*作者為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教授,專長伊斯蘭史、全球史。本文選自作者著作《東印度公司與亞洲的海洋:跨國公司如何創造二百年歐亞整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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