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酒駕「傷亡大數據」!實際人數高出警方統計5倍以上

2018-01-29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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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強調,「國內每年實際因酒駕衍生的傷亡人數,確實是A1的好幾倍。」 (顏麟宇攝)

警政署強調,「國內每年實際因酒駕衍生的傷亡人數,確實是A1的好幾倍。」 (顏麟宇攝)

國內近年每年酒駕傷亡情況逐年趨緩,最新統計2017年因酒駕死亡的人數已首度降至百人以下!?「真假?那我為何仍感覺每天一打開電視都能看到酒駕撞死人的新聞?且常一次不只死掉一個!」警政署強調,為即時反映酒駕傷亡人數供國人警惕,民眾常在跑馬燈、宣導短片上看到的最新酒駕死亡人數統計只包括A1類,即只限因酒駕車禍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者, 以2016年為例,警政署統計的死亡人數是102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統計卻是533人,數字相差高達5倍,「國內每年實際因酒駕衍生的傷亡人數,確實是A1的好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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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國內歷年酒駕傷亡人數的真相究竟是什麼?究竟警政署、交通部、衛福部…哪個部會講的才是真話?惟平心而論,放眼各國,隨著統計時間、定義不同,酒駕傷亡人數會產生或多或少的差距,都是很正常的現象,重要的是政府有無誠意回應民意,朝向酒駕「零容忍」的目標持續努力。

警政署2016年A1是102人 運研所統計533人

以警政署的統計為例,2016年全年國內因酒駕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的A1類人數為102人;惟若再加上同場車禍中的其他54名傷者,則傷亡人數將增至156人;更甚者,很多酒駕車禍傷者,雖在車禍現場乃至於事發24小時後都一息尚存(即A2類,2016年有6939人),但礙於警力有限,實際上警方並不能確認其到院治療後有多少人能夠倖存。

換句話說,同為警政署嚴謹定義的「以第一行為人駕駛失控導致的酒駕死亡車禍」(即排除駕駛酒駕,卻因同乘者、行人等相關人飲酒或食用含酒精食物導致之事故),2016年國內因酒駕殞命的亡魂,最多就有可能會有102至7095人(A1+同場車禍傷者+A2)的差距,而後者竟是前者數據的70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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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警政署官員強調,警方絕無意「美化酒駕傷亡人數」、「粉飾太平」,只是以警政署目前的專業與人力能掌握的酒駕傷亡人數,就是A1與A2類;未來倘若該署與健保署電腦資料庫能夠進行串聯勾稽,情況或許就能改善。

20180120-酒駕專題配圖,酒測臨檢。(顏麟宇攝)
警方絕無意「美化酒駕傷亡人數」、「粉飾太平」,只是以警政署目前的專業與人力能掌握的酒駕傷亡人數,就是A1與A2類。(顏麟宇攝)

運研所配合WHO統計 建議為事故發生30天以內 

或許民眾會問,那麼其他先進國家又是如何統計及呈現酒駕傷亡人數的呢?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運輸安全組組長張開國表示,由於世界衛生組織(WHO)對於酒駕傷亡人數的統計期限建議為事故發生30天以內,所以,世衛會員國或有一定能力的國家,都會盡量配合。

台灣雖非世衛會員國,但為與世界各國接軌,同時透過比較、借鏡,進而研究、改進國內的道路交通安全,2003年起,運研所便逐年取得全國警方平均每年處理之30萬件交通事故記錄,其中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意外車禍及酒駕肇禍…,也是該所人員的研究重點。

20180120-酒駕專題配圖,酒測臨檢。(顏麟宇攝)
2003年起,運研所便逐年取得全國警方平均每年處理之30萬件交通事故記錄,其中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意外車禍及酒駕肇禍…,也是該所人員的研究重點。(顏麟宇攝)

張開國強調,針對酒駕事故30內死亡人數,運研所資料來源都是警政署的逐筆實案記錄及調查,最後統計出來的結果也是「真人真事」,而非科學模具推估。至於統計數據最終偶爾會出現些微更動的原因,舉例說可能是因警方先前報上來的酒駕傷亡車禍,經若干時間抽絲剝繭後才發現竟是計畫性謀殺,此時運研所自然必須實事求是地進行修正。

2016年車禍致死 警方1604人、運研所2877人

既然交通部運研所早有能與國際接軌的酒駕30天內死亡人數可用,且擺明其比警政署的A1、A2統計方式更具「真實性」,為何不廣為宣導讓國人瞭解呢?更甚者,依運研所、也是世衛組織建議的統計方式,2016年國內酒駕致死人數就會是533人,而非警政署公布之A1類的102人;同年全國整體車禍致死人數也會是更血淋淋的2877人,而非只有警政署統計的16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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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酒駕男女比 男性87:13女性

根據交通部運研所統計,2015年全年國內造成嚴重傷亡重大車禍(A1+A2)共56萬4866件,針對肇禍駕駛人性別分析,其中共有36萬8860人為男性、19萬6006人為女性,即男性約占65%;巧合的是,2016年國內傷亡車禍56萬4558件,針對肇禍駕駛性別分析結果,男性36萬8365人、女性19萬6193人,男女比比竟與前一年如出一轍,均是65%:35%。 
 
結論是,與歷年來酒駕傷亡肇禍駕駛逾九成是男性相較,國內整體傷亡車禍肇禍駕駛人雖仍以男性多於女性,但差距顯然已拉近不少,即男性在酒駕車禍中的影響性,顯然更甚於一般車禍,不但值得男性駕駛人引以為戒,警方在查緝酒駕,乃至於政府在修訂酒駕防制相關法令時,也不妨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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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車禍 從「小惡鬼」變「佛地魔」

除了隨著統計定義及方式不同,進而產生巨大改變的統計數據本身,更重要的是,透過運研所更接近真實數據的呈現,酒駕車禍在國內整體車禍殺傷力的等級,儼然也從「小惡鬼」搖身一變而為「佛地魔」!

舉例說,若依警政署的A1保守統計方式,2016年因第一行為人駕駛失控導致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總人數為102人,占全年所有致人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車禍1604人僅6%;惟若換成運研所以同年所有因酒精相關事故造成之30天內死亡人數533人,占所有車禍後30天內死亡人數2877人的比率,就會提高至19%,兩者相差3倍之多,個中意義攸關重大!

20180119-酒駕專題配圖,機車。(顏麟宇攝)
透過運研所更接近真實數據的呈現,酒駕車禍在國內整體車禍殺傷力的等級,儼然也從「小惡鬼」搖身一變而為「佛地魔」。(顏麟宇攝)

近年國內車禍死亡人數 每年高達3000人

張開國強調,基於對運研所統計數據的信心,以及交通部長賀陳旦一再指示,近年國內每年因車禍死亡人數始終在3000人上下盤旋,以及生命無價,尤其政府捍衛國人生命安全責無旁貸…等立場;他都很樂見民眾參考運研所提供 酒駕30內死亡人數數據,並正視酒駕對家庭、社會比大家原本知道還要可怕的威脅與衝擊。

話雖回來,張開國說,正因運研所提供的是車禍發生30天內死亡的人數,以及周邊各種相關變數研究,所以公布時間往往會有1到2年的延遲,有時事後也依據事實進行修正。相較之下,民眾若想參考全國,乃至於各縣市、各地區、各路段最新的車禍或酒駕傷亡情況,警政署提供的還是最即時、快速,當然也是第一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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