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聯合勘探石油,台灣卻遭排除在外:《南海之爭的多元視角》選摘(2)

2018-01-29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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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周邊的國家都已經積極在南海海域所佔島嶼上興建機場跑道,我國如果現在不做,將來一定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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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台灣在太平島進行實彈軍事演習。同年11月,越南發表聲明,指台灣於太平島興建機場跑道,「已嚴重侵犯越南主權,並引發緊張情勢」。

2007年11月,中國大陸決定將包括南沙群島、中沙與西沙群島在內的260萬平方公里海上之島礁,合併成立縣級的三沙市,並歸屬海南省。12月9日,越南200多名市民於在河內的中國大使館前抗議示威。16日,不僅在河內的中國大使館前,甚至在胡志明市中國總領事館前也有示威,最終迫使中國大陸停止合併計劃。

2008年1月21日,台灣空軍C-130運輸機首度秘密試航,成功降落太平島,並於同日返回台灣。儘管台灣內部出現各種不同的聲音或批評,台灣總統陳水扁仍於同年2月2日搭乘編號1318的空軍C-130運輸機抵達太平島,主持機場落成、啟動剪綵典禮、慰問島上駐守官兵、發表「南沙倡議」,並勾畫出未來台灣南海政策的發展藍圖。陳水扁在致詞中也特別指出,台灣被排除在有關南海問題對話安全機制的不公情況。由於無法簽署和參加《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在南中國海協議區的聯合海洋地震工作協議》,以及區域內各種安全合作對話機制,台灣的南海權益遭受嚴重侵害。最後,陳水扁就南海問題未來之處理提出「以環境保護取代主權爭議,以生態存續代替資源掠奪。」

爭端第四階段:2008年後半期

2008年後半期,南海島嶼主權與海洋權益爭端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2001年5月,第11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大會(Meeting of State Parties)召開期間,就此《公約》的附件二第四條所訂,向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ommission on the Limits of the Continental Shelf, CLCS)提交資料的十年期間起算日期的決定,規定在1999年5月之前批准《公約》各締約國,如果要提出劃定外大陸礁層範圍的申請,必須在2009年5月13日前提交相關資料。依此,東亞相關國家在截止日前向「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提出劃界申請案。菲律賓總統於2009年3月簽署《菲律賓領海基線法案》(Philippines Archipelagic Baseline Bill),成為該國《共和國法第9522號》,把部分南沙群島(菲律賓稱為卡拉揚島群,Kalayaan Islands)及黃岩島劃入菲國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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