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到底農田水利會的財產是誰的?

2018-01-1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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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1994年也把早期的農田水利會組織方法修改,把各區會長由其他委員推選的制度,改成官派會長,直到2000年以後國民黨失去台灣政權,其為了政治目的,才靠著當時的國會多數,再把農田水利會改成現行的直選。所以,在1994年以前,農田水利會會長就是官派,中間有短暫的間接民選,後來才因為權謀被國民黨改成會員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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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會的資產不是只有私產,政府挹注已經成為大水庫

從整個脈絡下來,可以看出,現行農田水利會的財產,早就不完全屬於私產,而是混合政府的資源,而且隨著政府一年一年補助,而讓公共資源占的比例越大,因此,談論農田水利會改革,只談水利會財產是私產,並不合理,也不完全是事實。

另外一個問題是,台灣農地因為「共業」的獨特因素,因此隨著時間推移,實際控制這些私產部分的持分人,也逐漸變成農田水利會的主要份子,而非原農民。准此,國民黨在2001年修法,其實是立法機關強制把政府長期挹注累積的資源,給予少數人來控制的惡法。這就是現在許多區域水利會成立的財團法人基金會,衍生生出有些基金會專門收租賺錢的怪現象的根本源頭,一如農委會林聰賢主委所說「例如台北市原有三千兩百公頃農地,目前只剩三百公頃,北市七星、瑠公水利會變成多在收租的資產管理單位」,農田水利會,搖身一變成為資產管理公司。

把私產混公產的大筆錢之控制權,用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的方式,歸於少數人經營,並讓這些少數人取得衍生的利益,反而實際擁有私產中的土地持分者,不一定能享有好處,這才是現行農田水利會制度最不合理的地方,亦即這是已經不合時宜且是圖利少數人的組織型態。

確實,2、300年運行的制度,有其歷史淵源與時代性的理由,但同樣的道理,社會、經濟、法律,乃至政權、朝代都更迭好幾次了,這2、300年也累積很多衍生的問題,用現在的憲法觀點去包裝這個議題,並不會解決台灣的農業、糧食,甚或糧食自給率的國安問題,但從統一事權與財務資源的角度來看,國有化並非完全無理的選項,甚至,目前看來是唯一能讓後續推動改革,如國土規劃、行政區重新劃分等,得以奠定基礎的選擇。

*作者為經濟系兼任助理教授兼國會辦公室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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