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天生討厭「損失感」:好處必須是壞處的2.6倍,人們才願意賭一把「試試看」:《如何改變一個人》選摘(2)

2021-08-10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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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愛好賭博,是因為結果具有難以預料的「驚喜」。(圖/取自Pakutaso)
你是否願意為了贏102元,冒損失100元的風險?(圖/取自Pakutaso)

大概不願意。事實上,我必須大幅提高獲勝的彩金,才能突破只有小貓兩三隻願意和我賭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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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出在輸帶來的心理衝擊大過贏。我們在決定是否要打賭、買新手機,或是要不要做任何變動時,我們重視潛在損失的程度,勝過考量潛在的獲益。輸掉100元,在感覺上比得到100元更要緊。甚至於輸掉100元的懊悔,比拿到110元的開心更舉足輕重。

事實上,研究顯示做一件事的潛在獲益,得達到潛在損失的2.6倍,人們才願意採取

行動。有可能損失100元?那麼獎金必須至少要有260元,人們才會願意下這個賭注。

每當人們考慮是否要改變時,他們會拿現況去比較。如果潛在的獲益只是稍微超過潛在的損失,他們不會願意變動。

要讓人改變的話,所獲得的好處至少得是壞處的兩倍。新軟體不能只是稍微好一點,要好很多才行;新方法不能只是微幅提升效能,必須大增才行;如果必須放棄喜歡的東西、失去看重的東西,獲利(例如:效能提升、成本下降等正向變化)至少要是兩倍才能彌補損失。

此外,雖然新事物的優勢通常很明顯,推動改變的人常常會忽略壞處或成本。

以購買新筆電為例,買東西顯然會有金錢成本,但還有其他較不明顯的成本。你將需要花時間做功課,閱讀評價,比較特色,找出候選名單中哪一台筆電最好。還得下單買新電腦、搞定一切設定、學習新介面與新系統,全都要花力氣,更別提做了錯誤決定而懊悔的潛在成本。

這種種必須考慮的面向,統稱為「轉換成本」(switching cost)。財務成本、心理成本或流程成本(例如:耗時、費力),除了讓人不想換成新產品或新服務,基本上各種事情都會受影響,例如:懶得更換供應商、醫生、支付系統、上班路線等等。

任何事都有轉換成本:換一家店買菜會有轉換成本(找出每一樣商品擺在哪裡);換網球搭擋有成本(找出誰負責哪件事);換辦公室有成本(記住哪個人坐在哪個位置、東西擺在哪裡);換策略同樣也有成本(改掉過去的習慣)。

層出不窮的麻煩事讓人覺得,那就照過去的方法好了,即使不完美。

*作者約拿.博格(Jonah Berger)為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的行銷教授,著有暢銷全球的《瘋潮行銷》(Contagious)與《何時要從眾?何時又該特立獨行?》(Invisible Influence),平日經常替Google、Apple、Nike等企業與蓋茲夫婦基金會出謀劃策,協助數百間組織推動新產品採用,扭轉大眾觀點,改變組織文化。 他榮登《快公司》(Fast Company)商業界最具創意人士排行榜,研究成果多次名列《紐約時報雜誌》的「年度創意」。本書選自作者著作《如何改變一個人:華頓商學院教你消除抗拒心理,從心擁抱改變》。

《如何改變一個人:華頓商學院教你消除抗拒心理,從心擁抱改變》書封。(時報出版提供)
《如何改變一個人:華頓商學院教你消除抗拒心理,從心擁抱改變》書封。(時報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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