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日武觀點:東奧的另類省思─運動員職業化?行不通的!

2021-08-04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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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職棒創立至今超過30年,每年進場觀賽的球迷人數仍不過一百多萬。圖為Lamigo桃猿內野手陳俊秀。(資料照,王永志攝)

國內職棒創立至今超過30年,每年進場觀賽的球迷人數仍不過一百多萬。圖為Lamigo桃猿內野手陳俊秀。(資料照,王永志攝)

每屆奧運都會出現關於體育行政的爭議,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的文字記者已經墮落到「懶得採訪,直接上網玩複製貼上」的地步。針對「政府不照顧運動員」的批判,一位不斷貼文評論各項東奧賽事的網紅發表自己的看法,有媒體記者將之化妝成「球評」,然後用大量的複製貼上完成一篇報導,最後還收入了台灣雅虎的新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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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發表評論的自由,但新聞業者必須遵守許多原則,而那位記者不但沒有考慮採訪對象的背景是否足以做出有價值的評論,還完全沒有藉由專家意見或邏輯思考來評斷其言論的價值。在我連上那位網紅的評論時,已經有上萬人點讚,網友留言當中雖有若干質疑,但粗略瀏覽後得到贊同者似乎居於多數的結論。

職業運動是運動員的歸宿嗎?

那篇論述的內容其實很簡單,一句話就可以交代完畢:只要大家多花錢進行職業運動消費,運動產業自然蓬勃發展,而運動員也就因為有了出路而獲得照顧!一句話把困擾政府官員和運動協會主事者數十年的問題,歸咎到政客和詭辯者最喜歡的「社會共業」:都是因為台灣民眾都是守財奴、鐵公雞,所以運動員才無法獲得良好的照顧!

事實上,體育署也沒有遺漏這個潛在的運動員就業管道,老早就把「建立運動產業鏈」納入施政目標,但面臨許多困難,主要問題是大部分運動項目都沒有發展出職業聯盟的潛力,例如被稱為「體育運動之母」,而且是奧運第一金牌大戶的田徑就是如此。

我在大學時期首度觀察到這個事實:我坐在新竹市立田徑場的看台上觀賞區運賽事,恰巧看到標槍名將陳鴻雁首次將國內紀錄推到80公尺以上(舊制標槍),但當時看台上只有我孤零零的一個,沒有人可以和我分享心理的喜悅和滿足感。

國外雖然有職業田徑賽,但規模遠小於熱門的球類運動,因此即使是身為8面奧運金牌得主,享有「閃電」稱號,創造一百公尺9秒58世界紀錄的波特,主要財源還是因為名聲響亮而獲得廣告代言收入,直接在職業運動上獲得的收入只是零頭。

美國職棒大聯盟MLB紐約大都會(New York Mets)。(圖/取自New York Mets臉書)
只有極少數的運動員,有機會登上頂級職業聯盟名利雙收。圖為美國職棒大聯盟紐約大都會隊。(資料照,取自New York Mets臉書)

再者,確實有許多人經常運動(體育署資料顯示達三成多),但絕大部分只是當作休閒與健身的一項抉擇,並不代表他們喜歡看比賽,更別說是花錢看比賽了。

我在健身中心碰到過不少孔武有力的彪形大漢,但他們對於業者舉辦的各項健力大賽完全沒有興趣,不會報名參加更不會赴現場觀賞。同樣的,我就讀國中時加入足球校隊,還曾經獲得桃園縣冠軍和北部地區國中聯賽亞軍,但我並沒有在足球上尋求發展的念頭,因此對於當時電視台播出的英國職業足球賽事興趣缺缺。

反過來,我們可能因為各種因素而對某項運動顯現出高度熱情,棒球就是如此。三級棒賽的成就讓我們期待成人棒球也有傑出的表現,把強烈的國家意識放在國家代表隊的賽事上,但平時卻未必會收看體育台的職業棒球轉播,更遑論買票入場觀賞了。

台灣職棒賽事平均每10人才有1人1年看1場

前述網紅端出美國的職籃職棒和英國的職業足球當作成功範例,但以我們歷史最悠久的職業運動聯盟中華職棒來看,30多年來的最高成就是一年吸引165萬球迷入場──以1500萬成年人口計算,將近每10個人才有一個人會在一年數百場賽事當中挑選一場購票觀賞,這是多麼悽慘的數字,而這還是我們的「國球」耶!

因此,雖然在東奧賽事當中,羽球男雙、體操鞍馬、羽球女單三場賽事,刷新國內電視台有史以來轉播奧運比賽的收視率紀錄,業者甚至估計小戴(戴資穎)的金牌戰吸引了全台四分之一的民眾觀看,但這並不表示羽球和體操具有組織職業聯盟的潛力。

在熱烈狂躁的國家意識消失之後,羽球還是偶一為之的休閒活動,體操還是極少數人展現身體控制能力的高難度運動,民眾不會擴大參與,更不會期待有持續的賽事可以觀賞。

最後,即使某項運動成功的組織職業聯盟,對於照顧運動員又能夠產生多少效益呢?媒體記者應該去採訪職棒和職籃兩大聯盟,看看他們近年來每年透過選秀和直接招募晉用多少新人。我的估計是勉強達到兩位數,依據則是球員年齡和隊員人數──這兩種運動大致可以打10到15年,以每隊人數二十幾人估計,每年頂多需要一兩位新血!問題是,光是各大學的棒球代表隊就超過千人,如果每位隊員都以職棒為目標,這道窄門必定會狹窄到難以想像的程度。

2021年8月3日,東京奧運,台灣代表隊桌球選手林昀儒出賽,對戰德國隊(AP)
東奧激起國人的運動熱。圖為2021年8月3日,東京奧運,台灣代表隊桌球選手林昀儒出賽,對戰德國隊。(資料照,美聯社)

附帶一提,局外人根據美國大聯盟的經驗而提出的評論或建議,其實除了譁眾取寵之外都毫無意義。中華職棒的主事者不是笨蛋,在創設聯盟之前或面臨困境之際,不可能不向大聯盟取經,因此哪些措施可以參考,哪些措施只會徒勞無功,他們必定心裏有數。國情有別,端出他們評估甚至實驗過的方案,只會突顯出自己是在「外行充內行」。

運動員職業化當然還有其他問題,但我覺得上述討論就已經夠了,接下來用洪雪珍女士在台灣雅虎的專欄中所言作為小結:要不要讓孩子走體育選手這條路?和演藝人員或藝術家一樣,運動員太難出頭、太難營生、且太難轉業,多數人其實是趴倒在夢想這條路上,隨後在想要轉職時四處碰壁甚至窮困潦倒,而即使成功也可能走上揮霍無度等失敗的人生。

運動員區分為兩大類

標題的「職業化」一詞是指,不論所從事的運動項目是否存在職業聯盟或其他職業運動組織,運動員一開始就打算「靠運動吃飯」。實際上,我們老早就把運動員區分為兩大類,其一是把某項運動當作休閒健身活動的運動員,其二是表面上至少會先嘗試靠運動吃飯的族群,反映在大學運動會賽事上,就成為「一般組」和「公開組」這兩種賽程。

今年的大學運動會延到10月舉行,但競賽規程早已出爐,其中公開組包括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學生,獲得運動績優升學輔導之學生,入學管道採計運動專長術科檢定或術科測驗之學生等等,合計七大項,不符合這七大項的學生則全部屬於一般組(早期稱為甲組和乙組,籃球等部分項目仍維持這個名稱,例如相當吸引媒體的高中甲級聯賽HBL)。

換言之,在教育體系當中就把運動員分為兩種,但區分依據是他們的身分,無關乎運動實力。例如,台大田徑隊在國內享譽多年,但即使其隊員的成績足以媲美公開組,仍無礙於他們參加一般組賽事。

上述競賽規程當中也將「具有社會甲組或職業運動員資格者」納入公開組。這裡的「社會甲組」也就是本節要討論的「運動員半職業化」。我在鄉下長大,資訊閉塞,直到國中時期才知道「甲組球隊」的存在,訊息來源是學校的體育老師,他表示其第一志願是加入公賣局籃球隊,早上按規定上班,下午練球兩三個小時,輕鬆愉快度過一天。因此,「社會」一詞是指走出校門,不再具有學生身分,「甲組」則是反映他們其實也是靠運動吃飯,有別於把運動當作休閒娛樂活動的「乙組」。

社會甲組球隊成為運動員夢想去處

和職業籃球一樣,社會甲組籃球每年都舉辦多場賽事,早期甚至經常有電視錄影轉播,目前稱為全國社會甲組籃球錦標賽,但績優隊伍已經面貌一新,當年叱吒風雲的裕隆、公賣局等男籃,亞東、華航等女籃,都相繼解散或沉潛,男籃換成老一輩深感陌生的匯盛國際、一統徵信等等,女籃在台電和台元等老字號之外,也加入了文化大學、皓宇國際等新面孔。

其他如棒球和足球等也有甲組球隊,基本上都是政府和單項協會斥資舉辦賽事。這些運動員都是國內一時之選,都享有員工身分與薪資,待遇通常會高於國內就業市場平均薪資,工作與訓練的安排則視簽約的企業或機構而定,但通常都會保障退役後可以轉為教練或一般員工。

第3屆爆米花棒球聯盟例行賽31日在天母球場進行合作金庫對桃園航空城的比賽,合庫先發高耀佐傷後回歸,主投4局零失分。 (資料照,棒協提供)
社會甲組球隊往往是運動員夢寐以求的去處,圖為合庫棒球隊投手高耀佐。(資料照,棒協提供)

因此,這是比發展職業運動就業市場更容易達成的安置辦法,也比官員或協會幹部動用人情拜託企業或機構安插職位更務實──畢竟人情債最難還,塞了一個之後還好意思塞第二個嗎?

當然,這種安排不以甲組運動隊伍為限,東奧相關報導也揭露了這點。例如,在林昀儒取得桌球男女混合雙打銅牌之後,媒體就指出林昀儒從國小就被列入合作金庫的預備隊員,國中就轉為正式隊員,而且小戴和「桌球教父」莊智淵也分別是合庫的羽球和桌球隊員。

另外,政府與單項協會也努力爭取由企業或機構「認養」績優運動員,典型的作法是由企業或機構的公益性基金會出面和選手簽約,然後每個月撥付生活補助金。這種安排通常有時間限制,而且對於運動成績可能有某種要求。

我們老早已經走在半職業化的道路上了

早期聯合報系的王惕吾先生擔任田徑協會理事長時,就明確定出標準,田徑選手達到最低補助標準後,成績愈好則補助金愈高,但成績退步也會調降補助金。這是鼓勵運動員專心訓練的安排,因此對運動員比較沒保障,而且通常不會涉及運動員退役之後的安排。

以上只敘述我所知道的一部分,但已經足以顯示我們的運動員其實老早就已經「半職業化」了。關鍵在於,這些補助通常遠低於國內職棒球員的平均薪資,跟王建民的60萬美元簽約金更是天差地遠。看慣了媒體報導美國職業運動員簽約金動輒幾百甚至幾千萬美金的民眾,當然會覺得我們的運動員苦哈哈的,於是憤而指責「政府不照顧運動員」,卻不知道國外的許多職業運動員,不但簽約金並沒有想像中那麼高(建議去看看電影《心靈投手》(The Rookie)),而且在簽約前可能完全沒有獲得任何補助。

至於,某些運動員沒有獲得足夠的補助或獎金,最後衣食無著困苦度日,這點真的該怪政府和單項協會嗎?正如洪雪珍女士所言,這條路太難出頭、太難營生、且太難轉業。你自己選了這條路,結果出不了頭,卻希望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奉養你一輩子,這說得通嗎?至少先要求你支持的立法委員讓立法院通過,運動員成績達到什麼水準,國家就必須照顧一輩子吧! 

*作者為大學退休教師,常青田徑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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