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哀哉台新金彰銀案,金融界的負面教材典範

2021-07-27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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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彰銀案中的表現堪稱金融界的負面教材典範。(顏麟宇攝)

台新金彰銀案中的表現堪稱金融界的負面教材典範。(顏麟宇攝)

無論從那個觀點看,台新金入股彰銀案的整個過程:從判斷錯誤、無能決斷到最後不甘不願不認賠的分手,都堪稱最負面的金融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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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台新金股東會中,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在股東會後受訪時表示,當初配合政策投資彰銀,中間受了很多委屈與損失,盼政府能肯定台新對彰銀的貢獻,並給予適度補償。此話一出就引來財政部的「3點澄清」重炮回擊,周一台新金再祭「3點聲明」回敬,雙方一來一往、相當熱鬧。

坦白說,台新金的表現,正好說明台新金在彰銀案中,為什麼糾纏多年、最後大敗而歸的原因:識事不明、判斷失準、更乏決斷能力。

台新金要併購保德信保險,為了通過金管會的審核,已承諾全數出清彰銀股票,規劃於6年內以適當方案、適時處分彰銀持股,此外,也對金管會承諾:於開始出售彰銀持股之後,不再對彰銀行使股利受配權以外之權利,包括對彰銀董事人選不予提名或推薦等。根據台新金的公告,6月10日已在市場賣出20萬張彰銀股票,換句話說,台新金對金管會的這項承諾開始生效。

如果過去十多年,台新金掌握2成多彰銀股權,可影響彰銀、直接跟財政部搶經營權時,台新金講了多年,要政府對彰銀案給予交代的要求,財政部都認為毫無道理、不予理會,現在台新金已開始出清彰銀股票、同時再也不對彰銀「行使股利受配權以外之權利」,用白話文講,就是再也沒有任何可要脅、或讓財政部與其談判的籌碼了,此時又再提要財政部賠償,豈不可笑?

再看看台新金曾提出的要求:台新金一下子要政府拿出當初其標下彰銀的價格買回彰銀股票(原價購回),一下子要政府賠償其在彰銀案中的損失,這些話直如三歲黃口小孩的言語,完全不像是一個打滾政商圈多年、曾送過億元進官邸的老練商人的說法。

請問:有那屆政府、那位官員,敢編列數百億元的預算,用原價向台新金買回彰銀股票?當年台新金以每股26.12元標下彰銀,但彰銀股價長期大多在20元以下,用26元買當然是圖利賣家,那個官員如此作,保證有牢獄之災。

再從政府角度看,是覺得彰銀運作得不錯、經營權又拿在手上,對政府而言一點問題都沒有─除了3年一次的經營權戰爭「有點討厭」之外。資金被套、焦急要解套的是台新金,官員有必要拿烏紗帽頂著幫台新解套嗎?甚至就算有官員大膽無懼的編列預算要「原價購回」彰銀股票,通得過立法院嗎?台新有本事能打點到讓各黨派上百名立委都支持嗎?社會輿論豈不為此炸鍋?

台新金一直看不清更參不透這個道理,其識事不明的程度讓人訝異。結果就是糾纏在其中,跟官股同床異夢兼打官司搞了多年,整個金控的發展被坑在其中。

不能認清事無可為早早決斷、出清股票也罷,即使最終已確定要出清全部彰銀股票後,還在想著要財政部賠償,說出來的理由比較像是「辦家家酒」的用詞,毫無金融界的風格。

例如,台新金說他們當年搶救彰銀的貢獻,「至今未被主辦方的財政部正視與肯定,此一源頭性的歧見,期能早日釐清」。這是什麼蠢理由?當年有多組參與彰銀股權標售,即使台新金不標到,還是會有其它家得標,為彰銀挹注資金,把這個視為如救命恩人一樣要政府感謝,完全不是金融界的思維。

再如台新金咬著行政院長蘇貞昌那句「讓台新不吃虧退場」的話想逼財政部就範,但這種方式只是拿著雞毛當令箭,以為政客隨口又外行的一句話,就是價值連城、能為其掙來數十上百億元的賠償;台新金當不會無知到認為,因為蘇貞昌說過這麼一句話,就會為其下令財政部給予台新賠償吧?台新真的認為「蘇院長有跟你們那麼好嗎?」

很難想像,台新金難道無知到不知道政府支出任何經費都要編列預算,因此要政府賠償,到底是理由何在?如何計算?賠償多少?沒有一件事講得清楚,更沒一件事有道理,但台新金卻對此事一講、再講、三講.....,好像一直講就有錢會進到口袋,很少號稱金融專業者會如此痴妄。

台新金一直把投資彰銀塑造成「救了彰銀,但台新金是無所得甚至是損失了」的形象,台新老闆吳東亮那句「花365億買到3張紙」是此想法的代表言詞,這話說得好像彰銀過去16年,從來沒有賺過錢、沒有配發現金股利、沒有股票股利….,啥都沒有就是了。當然,這是百分之百的謊言。

撇開當年台新金同時掌握兩家銀行存在的灰色空間與利益問題不談,財政部就幫台新算過一筆帳:16年來台新獲配現金股利109.69億元、價值約156.51億元的股票股利9.4億股(依16.65元的股價計),共獲益266.2億元。手上股票賣出後,雖然價格比得標價低,但至少能套回250-300億元,因此台新那幕虧損的苦肉計,說服力實在有點不足。台新認為財政部的算法不對,「完全忽視其籌措資金的各項成本」,好吧,那就請台新金算出一個有說服力的帳給金融界與社會瞧瞧吧。

而且,即使真的是有損失,又如何?何時法律要保障金融界投資有獲利?台新金不會不知道法令與監理單位都是「禁止保障、保證獲利」吧?

相較台新金的負面教材案例,十多年前,國內也有某金控曾有意併購某銀行且增持股到相當高的比例,但在發現不論是實務或政治上皆是「勢不可為又難為」後,馬上出清持股另覓目標,現在已經是排名居前的金控了。台新金不自我檢討過去的錯誤並力圖追趕,還有心思繼續「檢討財政部的錯誤」、陳述自己的委屈,繼續活在過去,哀哉!金融界該鑑之、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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