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典蓉專欄:你不管政治,有一天政治會要你的命

2021-07-15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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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擔任總統以來,台灣的公民社會一度消聲匿跡,一直到之前的藻礁公投,及這次的新冠疫情,才又出現公民社會的聲音。(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總統蔡英文擔任總統以來,台灣的公民社會一度消聲匿跡,一直到之前的藻礁公投,及這次的新冠疫情,才又出現公民社會的聲音。(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在全民努力下疫情暫時穩定下來,在鴻海、台積電幫政府買到BNT疫苗及日本和美國的協助下,台灣也稍脫離苦缺疫苗的窘境,當人民不再處於迫切的危機、政治回到常態,這二個月的「緊急狀態」會像全民共同作了一場「半夜鬼上床」的惡夢、船過水無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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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當民進黨政府連為三加十一決策、死七百多人的政治責任都不願意負時,他們最後能逃過選民的審判嗎?選舉輸贏才是民進黨政府最在乎的事;很悲哀的說,以民進黨擅長的政治操作、台灣監督機制的瓦解、多數媒體已向執政當局靠攏的狀況下,這並非不可能發生。

坐視政府侵犯抽象的權利原則 最後受害的是人民身家性命

民進黨執政以來,重大失當政策可以粗分為兩類,一類是抽象的侵權,從修改公投法、沒收直接民權,到未經司法程序、直接關掉電視台,更抽象的如將立法院變成橡皮圖章、將監察院變成黨同伐異的機構,及直接用社維法、動用警察移送反對的言論等等,這些侵權行為,無論是破壞權力分立、或侵犯言論自由,後果都極為嚴重,但除了直接受衝擊的當事人及在野黨,一般民眾即使對政府作為不以為然,但因為不是切身相關,反彈並不強烈。

另一種則是民生相關,從輕率廢核導致大停電到悍然進口萊豬,或是對台鐵疏於改革、導致重大傷亡,這必然引發重大民怨,弔詭的是,這些重大民怨事件、任何一件發生在其他國家,必然引發大規模街頭抗爭,但在台灣的蔡政府總能用後一個災難蓋過另一個災難的方式過關,歸根究底,還是和台灣監督機制弱化有關。換句話說,當我們坐視政府剝奪獨立機關獨立性,侵犯言論自由這樣的抽象權利時,最後可能要在真實的人世間付出血淋淋的代價。五月爆發的新冠疫情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三加十一正是政府完全不受監督的具體象徵

即使官方到目前都還不肯承認,但五月爆發的疫情,絕對是人禍,換句話說,這並非必然發生或不可抗力,而是可以避免的;無論是前副總統陳建仁或是台灣知名的冠狀病毒專家賴明詔都不否認,三加十一是這一波疫情的破口;三加十一正是監督機制完全喪失的後果,決策前不用經過專家會議討論,決策後民意完全無法監督,到此刻為止,台灣人都無法知道此一攸關數百條人命的決策,究竟是陳時中個人獨斷獨行?還是有更高層下指令?連真相都不明、如何究責!

不只三加十一,從疫苗採購、拍板國產疫苗二期緊急授權、到入境普篩,無一不是攸關人民生與死的決策,但即使輿論及在野黨早已表達不同意見,指揮中心都一度獨斷獨行,不顧民意,最後逼蔡政府轉向的,其實還是巨大的民間公民社會的壓力,最顯著的是中研院院士陳培哲等人,秉持專業倫理及識分子言所當言的勇氣擋下國產疫苗二期授權;再如,郭台銘不管當局喜好、一頭裁下去為買BNT疫苗奔走、最後終於成局;陳培哲和郭台銘一開始不惜「忤逆當局」,在綠色恐怖壓力下,他們個人都付出遭到網路攻擊、抺黑的代價。

疫情中曇花一現的公民社會,其實相當虛弱

然而,蔡政府執政以來一度消聲匿跡的公民社會,為何此時能發揮作用?正是因為疫情改變了「政治」的定義,深化了人民看待「政治」的視野,這是傅柯「生命政治」的某種版本,俗話說,你不管政治,政治終究會管到你;大疫當前,這句話可以換成:你不管政治,有一天政治會要你的命!

在疫情中曇花一現的公民社會,其實相當虛弱,只能稍微改變蔡政府的錯誤政策,即使人命關頭的重要決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竟然還要等到桃園市長鄭文燦這樣的自己人都開始「逆時中」,中央最後才做出入境普篩的決定!遑論這幾乎已是專業人士與民眾近一年來的共識,如果去年就落實,許多人命就不用白白犧牲!

蔡政府洗白三加十一政策,人民連一聲道歉都聽不到

虛弱的公民社會、馴化的國會,終究是無法要蔡政府為疫情負責的;面對這些失誤,蔡政府從未道歉、更遑論負責;陳時中日前雖說會為三加十一決策無專家會議背書「負最後責任」,卻仍不忘辯稱,新制的「三加十一」必須在滿3天居家檢疫後採檢,才能再進行11天自主健康管理,其實比過去嚴格;陳時中這樣的說法渾然忘記自己過去反對普篩的其中一個理由,正是會出現虛假的安全感,而居檢者滿3天可能仍在潛伏期的狀況下,根本無法找出確診者,這不就是虛假的安全感!

事實上,民進黨為三加十一的洗白工程早已開始,有綠委形容,陳時中守國門500多天、只輸三加十一這場「小」戰役,當然不能因此陣前換將;換句話說,陳時中是功大於過、瑕不掩瑜;另一方面則將責任推給華航機師不守居家檢疫規矩,傳話要追究華航責任;可笑的是,華航這樣的事業單位也許可以負行政責任、甚至法律責任,但只有政務官及執政黨才能負政治責任,然而,這是一個不知政治責任為何物的政府!

就如韋伯所說,政治家要負的政治責任是「責任倫理」,換句話說,政治家必須對政治結果負起責任,無論過程中有多少非預期因素影響,只要結果是不好的,政治家都要負責;如果「責任倫理」是高標,台灣的政治人物顯然是低標,連自己親手下指令的決策都不願負責;歸根究底,選出這樣的執政黨,最後也終會成為台灣人要承擔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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