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傑榮專欄:殺人犯的罪與罰──中國司法與國際引渡(下篇)

2021-07-15 05:50

? 人氣

從以上的分析可知,紐西蘭應該拒絕引渡金京燁,其法院最近也曾否決幾個國家的引渡要求,包括瑞典、波蘭、捷克。這是否意味儘管金京燁被控犯下謀殺重罪,他還是可以逍遙法外?台灣與香港目前也遭遇類似的兩難困境,一名香港男子被控在台灣謀殺其香港籍的未婚妻,在香港服刑一段時間之後出獄,因為「一個中國」的政治障礙阻斷了引渡之路。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面臨引渡的人們多半會被刑事拘留一段相當長的時間,等候判決結果;除非他們能像華為的孟晚舟一樣得到保釋,她棲身豪宅,戴著電子腳鐐行遍溫哥華(Vancouver)。賴昌星在加拿大候審期間,人身自由也只受到一些限制。至於紐西蘭的金京燁,他被關了5年才得到保釋。然而,與他回到中國之後可能的遭遇相比,這種懲罰不算什麼。

當引渡或相應的作法遭到拒絕或者陷入無止境的僵局,司法正義要往何處尋?據報導,中國準備在特定情況下進行缺席審判,這種作法被各方嗤之以鼻,雖然可以為中國政府與被害人家屬帶來象徵性的滿足,但是恐怕不能取代真正的懲罰。

紐西蘭與中國有無可能做出複雜的安排,讓金京燁在紐西蘭受審?如果是這樣,誰來審判、程序如何訂定?法官要由紐西蘭籍與中國籍共同組成嗎?這種法庭會是更上層樓的作法,還是會讓人聯想到19世紀衰弱的中國,帝國主義者建立的混合式法庭?中國方面的代表可以擔任檢察官與辯方律師嗎?新科技是否有助於證物的呈現,讓證人即時現身,並且公開轉播相關程序?

紐西蘭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New Zealand)(Pear285@Wikipedia CC BY-SA 4.0)
紐西蘭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New Zealand)(Pear285@Wikipedia CC BY-SA 4.0)

考慮方案:紐西蘭審判、特設引渡法庭

假設這些新穎的作法都不可行,中國是否可以採取某些行動,讓各方更容易接受其引渡要求?一種作法是設立特別引渡法庭,其運作至少要能符合最低國際標準。中國一直都有特設的軍事、海事、交通與林業法庭,近來並宣揚它為一帶一路倡議(Belt and Road Initiative,BRI)層出不窮爭議設立的新法庭。在中國法律改革運動者與外國政府看來,引渡法庭還有一項好處:可以作為增進中國司法實務的示範。然而,中國敏感的民族主義領導人可能會認為,這種創新作法等於是公開承認自家的法律體系無法達到國際標準。不久前,我向一位中國法官提出這個方案,他的第一個問題是:其他國家有沒有類似的特設引渡法庭?如果其他國家有,中國可能比較容易接受。我對這個問題做了一些研究,目前結果並不樂觀。

與設立特設法庭相比,中國可能會選擇比較不顯眼的作法:在現行法院之中設立引渡部門。中國在這方面己有先例,針對另一個引發國際關切的領域──智慧財產權,試圖培養與展現中國對相關案件的專業素養與公平性。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