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瓊瑩觀點:台中燃氣機組建照,用特例挑戰環境正義

2021-07-1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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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繞過台中市府環評啟動中火發電機組興建,引發中央和地方的爭執。(資料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中央繞過台中市府環評啟動中火發電機組興建,引發中央和地方的爭執。(資料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日前經濟部透過內政部營建署之審查認定台電台中燃氣新機組不需都審,逕由行政院頒予「特種建照」。台中市府不服,認為市府係依法且依去年邀集行政院、經濟部、台電、環保署協商同意依《建築法》第98條視為「特種建築」,但有關土地使用、都市設計、消防安全、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衛生管理及公共藝術等事項仍應確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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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都市設計審議仍在進行中,但內政部已逕自頒發〈特種建築物許可〉,亦即已可施工。

若自台灣之能源政策宏觀全局來看,這個不得不之命令應該勢在必行,係為因應2025之能源政策之承諾並補電力之缺口。

行政院對「特種建築」認定已有行之多年案例

只是回顧過去,行政院對「特種建築」之認定卻已有行之多年案例,如國防軍事建築、核能廠建築以及更早之機場、火車站、港灣碼頭和國家特殊機密建築……等,均會依行政院裁決權且賦予「特殊綠色通道」。這也是為何今日台灣許多營區、離島機場、碼頭……其建築與大環境景觀均不相容之原因。

以今日政府之施政方針、操作模式,就客觀條件而言台中市是絕對劣勢,儘管市府以「都審」對台中港海岸環境及景觀影響為由,力爭尊重地方自治條例之精神。

若自桃園藻礁三接案為例,即使《海岸管理法》為另一法定工具,但在既定政策下,相關部會之審查相信多已先有明確任務標的,無論公民團體如何抗爭。

20210619-風力發電,風機,桃園觀新藻礁保護區。(顏麟宇攝)
桃園藻礁三接案即使有《海岸管理法》為法定抵抗工具,仍很難和國家既定的能源政策抗衡。(資料照,顏麟宇攝)

而這個因能源政策之偏差與高層堅定不移之最高天花標準已訂,是否,行政院、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等之所有決策亦應對百姓健康、生態保育與地方政府實施都市發展治理持有一定之「尊重」空間?如此強硬無周旋之上方指導和40年前戒嚴時期之作法又有何差異?

吾人想問的是,昔時核三廠(同為特殊建築)興建時,台電本身花了兩年請景觀學術專業單位進行詳盡科學之調察、景觀衝擊評估。即使「核三廠」仍被視為鄰避設施,但其園區之規劃配置、整體色彩、景觀綠化仍有一定之水平。核四之興建已進入兩極化之交戰,為此即使台電想作好環境景觀保全,已難以被不同意識形態團體客觀接受。

而今日以最壞的情況思考,台北大巨蛋來回吵了5年多,第二階段之都審亦耗時2年,但最後仍是以「政治考量」收場,而其對大環境應有之回饋與補償反而被消音了!

中央勢在必行定海神針已插入

是以,務實而言,中央勢在必行之定海神針已插入,惟得否在這過程中,真正找專家以宏觀無私(無政黨偏執)之思考與先進科學技術操作機制,讓台中市民之健康保證、空氣品質之監測以及真正的生態補償與區域性環境景觀復育與保全,能借機有更周延、精進之市政治理升級?

市府對「都市計畫」之擬定本有其自治單位對二維都市空間資源分配之合理性與公平性思考與立場,而對「都市設計審議」並非只站在表層之景觀美質考量,它真正的精髓是三維都市空間及景觀生態系統之保全。

此在先進國家早已運用「景觀法」機制,將Landscape Urbanism(景觀都市主義)融入都市空間治理與審議規劃設計之準則中。此外,對整體台中市民而言,環保署本應協助市府劃設區域性之「空氣品質淨化保全區」,配合都市規劃建立風廊,並給予充分預算以生態科學基礎進行長期深耕之綠化工程。

20210506-大巨蛋,松山菸廠,台北101。(顏麟宇攝)
台北大巨蛋來回吵了5年多,第二階段之都審亦耗時2年,但最後仍是以「政治考量」收場。(資料照,顏麟宇攝)

對台灣海峽海岸防風林之優化、烏溪風廊之綠化以及依四季風向與微氣候變化對整體市區市民生活圈內空氣品質之劣化之積極改善、控制與優化確保……。這些科學細節絕不應循過去台電用「回饋」名義天女散花式給地方鄉鎮縣市長作為變相式買票封口,而應運用最新科技投入有效能之研發與落實保全。

當然,最佳狀況是英明的中央其能源政策能得以適時務實修正,而若必須落到今日這最壞決策情境時,難道不能有更溫馨之同理心與民對話?有更寬容之器度與市府對話?有更科學之說服力與專業者對話?

「同島一命」不只用在抗疫,針對這個美麗又脆弱的寶島,執政者絕不應戲言,更絕不能隨意毀承諾。歐盟國家近20年來就都市化、工業化發展所面臨之壓力絕不少於我們,但他們相當尊重「專業」之研發與政策接軌。

都市景觀主義以生態系統保全為基盤

為此,自2000年歐盟的「歐洲景觀公約」(European Landscape Convention)計40個簽署國,實施後各國亦依此基礎信念推動以生態系統保全為基盤之「都市景觀主義」(Landscape Urbanism)都市發展。此「Landscape」不只是外表的視覺景觀,它早已融入以確保景觀生態系統健全為載體之新都市治理與規劃方針,衷心期待,轉型正義也應擴及環境正義之轉型。

而同樣對於各不同層級規模之都市保全(Urban Conservation),更早已跳脫傳統單一建物、單一公共設施、單一園區開發之影響,而以大格局思惟奠基在理性、科學與人性的「國土計畫」與「國土空間治理」之「小政府,大社會」之框架上。試問,這些事實決策者都有同感嗎?都設想到了嗎?都有務實行動之決心了嗎?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景觀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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