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被「疏散」上警備車的那一夜,我看見政府對警察、群眾最沉痛的壓迫

2017-12-27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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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過程中有憤怒也有感謝,憤怒的是現場警察的指揮者一點法治的概念都沒有,以疏散為名欺騙民眾,並對我進行人身限制行為,在進行管束或逮捕的過程,沒有任何的宣告與援引法條,難道現在中華民國是戒嚴時代,警察想抓就抓,想關就關嗎? 不僅如此,還不准我的律師的陪同,這些都是法律賦予我這位公民的權利,警察怎可以無視法律進行這樣的行為? 當時在警備車上的衝突,相當程度與警察宣告不明確所造成的恐慌有關,從這些行為可以看見,中華民國的警察應當充實其法學素養,依法行政,合法執法,才不會造成不必要的抗爭與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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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3-勞團23日舉行「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晚間散場後部分學生不願離去,並採取街頭游擊戰方式,步行佔領市民大道表達抗議。(顏麟宇攝)
「憤怒的是現場警察的指揮者一點法治的概念都沒有,以疏散為名欺騙民眾,並對我進行人身限制行為,在進行管束或逮捕的過程,沒有任何的宣告與援引法條,難道現在中華民國是戒嚴時代,警察想抓就抓,想關就關嗎? 」(資料照,顏麟宇攝)

感謝的是後續協助我們進行法律扶助的李律師,以及協助我們從南港展覽館回家的自由臺灣黨的嘉宇和公投盟的夥伴們(因為人太多就不一一列名了),以及在車上幫我找手機的那位中正一分局的警員,我相信臺灣人的本性是和平、助人且快樂的島民,只可惜在當今中華民國政府不當施政的壓迫下,我們因為角色的不同而走向了對立,而警察和抗爭群眾這樣的對立,是由於當今執政者的傲慢與政治算計所導致的。

不管是什麼角色,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是人民做主的國家,不是這些當權者的國家,這些代議士、當權者是我們選拔出來,為我們服務的。所以當他們的施政是要我們卑躬屈膝時,就要讓他們知道公民的驕傲。真正的民主,是公民共同決定國家的未來,包含制度、政策、甚至是國家的名字以及國旗的樣子,然而因為威權統治離我們尚未遙遠,我們還需要慢慢習慣自由的空氣,期望臺灣島民能越來越多人有這樣的意識,才能夠使臺灣真正走向民主國家正常化。

*作者為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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